可撤銷婚姻是指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當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結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關係失去法律效力。
根據定義,下列符合可撤銷婚姻的一項是?
A.已經結婚的王總跟公司女秘書公開同居。
B.小麗外出打工時被拐賣到山區賣於張某做妻子,並生有一子。
C.小李(女)二十周歲和小張(男)二十一周歲結婚。
D.孫某與周某結婚後因性格不合而決定離婚。分居半年後,在未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孫某又與另一外地女子結婚。
A、選項A
B、選項B
C、選項C
D、選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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