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對方缺乏經驗,在訂立合同時致使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合同。顯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上不平衡,因而違反了公平合理原則。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屬於顯失公平的合同的一項是?
A.甲收藏有一幅署名「張大千」的畫,以為是模擬度較高的贗品,就以30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並交付。事後才知,該畫乃張大千的真跡,價值約300萬元。
B.甲有一棟房屋閑置多年,即以50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半年後,政府將該房屋所在地規劃為「酒吧一條街」,致使該房屋的市價猛增至400萬元。
C.甲花28888元購買了一枚3克拉的鑽戒贈送給女友乙,乙告訴甲:「你誤會了!我已經結婚了,只是出來玩玩。」
D.甲為了開網店賣農產品便從同村在市裡經營電腦店的乙處花9000元購買電腦一台,后發現此電腦只值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