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積物基準是指特定化學物質在沉澱物中不對底棲生物或上覆水體質量產生危害的實際允許濃度,它既是對水質基準的完善,也是評價沉積物污染和生態風險的基礎,是進行湖泊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的基本要素。國外對沉積物基準的研究始於20世紀80年代,但還未形成完善和統一的沉積物基準體系。由於沉積物中污染物的遷移、轉化、生物累積過程及界面過程的複雜性,目前仍缺乏關鍵的研究手段。國內已有不少科學家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但研究仍然比較零散,還沒有國家主管部門頒布湖泊沉積物基準規範。
這段文字意在說明?
A、亟需彌補現有沉積物基準體系不足
B、沉積物基準非常重要但研究未成體系
C、沉積物基準為湖泊水環境重要研究內容
D、沉積物基準的相關研究已經有較多進展
新浪微博 70,000+
移動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