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債務置換計劃的實施,地方債到期不能償付的風險基本消弭,剛性兌付再一次得到確保。但地方債管理要真正走向規範化,還有許多技術問題有待解決,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的信用評級問題。信用評級是債券定價的基礎,直接關乎發行方的融資成本,但由於信用評級標準不明確,東部發達地區和西部欠發達地區的政府信用評級―樣,地方政府信用和國家信用評級一樣,甚至還出現地方債利率低於國債利率的情形,這在理論上顯然是說不通的,也完全不能反映「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
這段文字意在強調?
A、地方債務管理風險仍需引起重視
B、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亟待完善
C、債務利率的確定應當符合市場規律
D、解決地方債務問題應考慮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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