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將其土地使用權抵押給甲銀行,申請貸款。經評估,土地使用權價值為1000萬元,雙方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了登記手續。此後,房地產開發公司為了向乙銀行借款,將該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給乙銀行,評估價值為2000萬元,也辦理了登記手續。後來,房地產開發公司不能清償對甲銀行和乙銀行的債務,甲銀行和乙銀行在法院一起訴訟,請求將整個建築物連同土地使用權一塊拍賣,以賣得的價金償還。兩家銀行如何實現其抵押權?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建設用地項目不能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