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是否應該在電視當中收看到真實的法庭審判?有國外學者認為,人們在電視中收看庭審,不是因為他們關心國家有效推行司法制度運行的能力。相反,他們要看到的是目擊證人作證的戲劇性效果——追求娛樂性。因此應當把攝像機移出法庭,免得公眾把法律體系當成情景喜劇的腳本。
以下哪項如果為真,最能支持上述論證?
A、在成千上萬的觀眾面前審理案件,法官和陪審員會變得格外小心翼翼
B、只要把對刑事訴訟中被告的審判搬上電視,觀眾基本上就認定他有罪
C、證人可能會因為擔心自己的證詞傳入成千上萬觀眾的耳中而拒絕作證
D、證人在法庭上的證詞,經過電視傳播之後,有時候會成為人們的笑資
老王對老李說:「除非你在今天之內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貨款,否則我們法庭上見。」
以下哪項判斷的含義與上述判斷不同?
A、只有老李今天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貨款,老王才不會將他告上法庭
B、如果老李今天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貨款,那麼老王不會將他告上法庭
C、如果老李今天不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貨款,那麼老王就會將他告上法庭
D、如果老王沒有將老李告上法庭,那麼老李在今天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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