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原則是指臨床醫師在為病人作出診斷和治療方案后,必須向病人提供包括診斷結論、治療決策、病情預后及診治費用等方面真實、充分的信息,尤其是診療方案的性質、作用、依據、損傷、風險、不可預測的意外及其他可供選擇的診療方案及其利弊等信息,使病人或家屬經深思熟慮自主作出選擇,並以相應方式表達其接受或拒絕此種診療方案的意願和承諾;在得到患方明確承諾后,才可最終確定和實施由其確認的診治方案。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違反了知情同意原則的選項是?
A.醫生向患者交代了目前患者可以選擇的兩種治療方案,但患者和家屬由於文化水平低,並未聽懂,因此讓醫生替他們做決定。
B.醫生向白血病患兒的家屬交代了骨髓移植手術的作用、風險、預后及花費等情況,家屬在討論后,決定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
C.某患者在進行檢查前,醫生將檢查的用處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向患者告知,患者表示清楚,但非常關心檢查的費用是否報銷,在得知是自費檢查時,拒絕了該項檢查。
D.某患者在化療前,醫生提供了兩種可供選擇的方案,一種為效果較好但昂貴的進口葯,一種是效果稍差但便宜的國產葯,家屬和患者的意見不一致,請醫生幫他們拿主意,在醫生的耐心解釋下,患者與家屬終於達成了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