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2】—— 昏迷的洛天依
知名才女兼吃貨洛天依大小姐,在O省演出后被發現昏迷在賓館內。好在被發現及時,經過送醫搶救脫離生命危險。檢驗報告單認為,洛天依攝入了大量的安眠藥導致昏迷。天依演出結束后在O省大飯店大吃大喝,而嫌犯趁機下藥。不幸的是,當晚人員太多,根本看不清是誰動的手腳,連現場到過哪些人都不能確定。天依也不確定是誰下的葯,但她向警方舉報了四名可能的人:
樂正綾: 天依的閨蜜,表面上兩人親密無間,但是私底下二人經常攀比。當天依獲得專場演唱會的機會時,阿綾多少有些羨慕嫉妒恨。
張三: 知名法外狂徒,俗稱逃犯。此人近期在O省犯下過一連串在小吃鋪迷暈少女的案件,但來無影去無蹤,很難抓獲。天依認為她看到了與張三很像的一個猥瑣男,但不能100%確定
服務生: 此人品行不端,經常與顧客發生衝突,有次還故意在菜品中添加蟑螂以誣告客戶誣告餐廳(
邏輯有點小繞),被拘留。
趙華: 老婆黨(幻想藝人是自己的老婆),寫過無數洛天依的同人文,而所有的CP都是自己+天依。他常常在網上跟蹤天依,尤其在聯機時試圖與天依連線。天依不堪其擾,把他拉入黑名單。而天依當晚在演唱會場附近碰到了他
經過隔離審訊,四人作出以下交代:
樂正綾: 天依是個很優秀、堅強的少女。我和她偶有衝突,但都是小打小鬧,沒有隔夜仇。事發時我是在同一桌,看到天依最喜歡喝一杯冰鎮西瓜汁,別人是不太可能撈得著喝的。要不是她和我關係好,我肯定也喝不到。但21:30我感覺有點頭暈,就先一步回賓館了
張三(終於抓到了): 我確實迷暈了七八名少女,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但不是我做的我也不認。再說我犯案都在沒有監控的小吃鋪,怎麼可能去大飯店作死?昨晚我在老窩裡躲避偵查,沒去大飯店,不信你們調監控
服務生: 我昨晚一直在忙,天依那桌確實是我負責,但是我下藥幹嘛呢?我是丟過工作的人,自找麻煩不是250嗎?
趙華: 我是天依的老婆黨,不是啥秘密。我喜歡她還來不及呢,怎麼可能下藥?!昨晚我是跟蹤她了我承認,但我不是變泰啊!
經過核實,天依用餐時間是21:00~23:00
問: 誰的嫌疑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