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55】—— 綁而不貪
2024年9月12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上訴案。上訴人王偉在因為僱主謝成拖欠工資不還還對自己毆打威脅,一怒之下就怒了一下,聯合弟弟王光將謝成捆起來押到三層小樓的樓頂進行報復。謝成不堪囚禁,趁機從窗戶翻下,但不慎墜亡。
S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認定王偉和王光構成綁架罪,且致人死亡,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人不服,向O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刑一庭庭長連勝昌經過審理,認定本案中二被告人沒有向被害人及家屬索要錢財的行為,因此構成非法拘禁罪。因此,撤銷原判,判處王偉有期徒刑十三年,王光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已知:本案中二被告人確實沒有向被害人及家屬索要財物。問:一審和二審哪個定罪是準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