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的寵物狗死了,就在明珠離開的一小會,小狗被拴在公園裡的長椅上,身上有勒痕;還有個腳印;暫不能確定如何死亡,小偵探小風剛好在公園裡,聽到消息趕到並排查出四個接觸過小狗的嫌疑人;
小明:我看小狗挺可愛的啊,就摸了摸它,誰知道它不領情。差點就咬到我了呢。
王妮:我路過這,看見小狗沒什麼精神。應該是餓了吧,就餵了它吃了巧克力,它還高興的搖了搖尾巴呢。
小華:這小狗太可惡了,我剛坐下,就往我腳下撒尿,我就踹了它一腳,然後走了。
小漫:小狗很有精神呢,一直對我叫,我想可能是鏈子拴住不舒服吧,我就想把它解開。誰知道解到一半就要咬我呢,我嚇了一跳就走了。
小風聽了之後,對明珠說:我知道是誰做的了。
請問是誰做的?
我的姐姐今天早上被發現死在了公園裡,在公園裡的水泥地上,她咬破手指用自己的鮮血寫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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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數字和符號看的警察一陣迷茫。
只有我知道這個秘密,其實姐姐不是一個普通人,她有著超強的記憶力,凡是自己寫過的和看過的,她都會記得一清二楚。同時,她也是一個非常細心和溫柔的女孩子,每天都會寫日記。
她生前酷愛窩在一個小空間里做證明題,因此,她的房間里有許多手稿。我在她的房間里東翻西找,終於找到了她的日記本——在一個灰色的小匣子里,上面用小鎖鎖著,我找來細鐵絲,輕輕一扭就打開了。裡面裝著她之前做證明題用的手稿,但與其他手稿不同的是,這些每一張都用碳素筆在右上角按著阿拉伯數字的順序標註了頁數。這應該是很重要的東西吧,我想。隨之打開了她的日記本。
日記本上的右上角同時也標上了頁數,只不過這不是阿拉伯數字,而是一群匪夷所思的字母。
第一頁是Z。
第二頁是B。
第三頁是X。
第四頁是D。
第五頁則變成了V。。。
我越看越疑惑,心想著不管了,先看看再說,於是我翻到了最後。
最後一頁是N。
上面寫著:
李,無論你有什麼,即使再怎麼被你鬼迷心竅,我也不會去找你,看看你,殺了多少無辜的人啊!有那麼一瞬間,我真討厭你,就像是李爾王的小女兒討厭榮譽與金錢一樣。有些人在我的眼裡,是星辰大海,是月華,是繁星,是不可言喻的美麗。而你,始終是與他們不一樣的。
我又查著頁數翻到了第五頁,上面寫著:
我愛你,你的眼神,你的面龐,你的想法,你的每個精彩的瞬間,都是那麼的令人著迷!李,我真的好愛你!
我繼續往後翻了四頁,上面寫著:
李,你為什麼要作出那樣的事?我感覺……我要瘋了。
我突然想到了什麼,翻到了最後一頁,果然是這樣!
Q:殺死姐姐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