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給我找了個新住所。今天他帶我去看了那所滿是灰塵的小套間,不好意思地說:「這裡的租客半年前死了,之後再也沒人住過,所以房租才不貴。不過他跟你一樣都是個文學愛好者,喜歡讀書看報什麼的,他留下的書你都可以看。」我租下了這裡,當晚粗略地翻了一遍這個文學愛好者留下的東西,第二天就決定寧願賠上違約金也要離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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