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在他的著作《战胜命运:跨越贫困陷阱-创造经济奇迹》的第一章《陈词滥调的言语暴行》中提到,英国前首相John Russell(约翰·罗素,1792年—1878年)年轻时曾游历四方,见闻广博。他很瞧不起某个民族的人,认为他们是愚笨的代名词,是“单调乏味,容易满足的一群人”,“禀性中既没有敏锐的感知也没有快速的反应”,坚信这个民族不会有光明的前途。
被约翰·罗素强烈鄙视的这个民族是?
自从那件事以后,约翰的人生改变了,每天沉醉在悔恨和愤怒之中。为了复仇,约翰几乎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约翰坐在镜子前,看着那张陌生的脸~“史蒂夫你这混蛋,等着吧”。
这天,某公司新加入的四位新人,乔治、杰克、凯文和汤尼将接受最后的考核,而今天接待他们的正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史蒂夫。
下午三点,史蒂夫带着其中三位新人来到会议室。推开门,史蒂夫发现凯文正规矩的站在那,手里翻阅着一份资料,看来他早已在会议室等候。众人坐到桌前,首先史蒂夫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随后便向各位新人提出了问题。在沟通过程中,史蒂夫认为凯文说得上是行业的天才。乔治却一直交叉着手指不停的点动,好像有些紧张。
许久后,史蒂夫显得有些疲倦,汤尼起身为史蒂夫倒了杯温水,又把烟灰缸放在史蒂夫手边。史蒂夫笑着点了点头,从怀里拿出一根雪茄,边吞吐着边继续着自己的工作。
各位新人在史蒂夫的心里已有了定位。史蒂夫决定明天上午9点整,四位新人聚集到会议室做最后的分工。并配发了四位新人公司宿舍的钥匙。乔治,凯文,汤尼被安排到三间相邻的房间,403,404,405。杰克被安排在209。
考核结束了,乔治走出会议室一脸的不削,嘴里嘟囔着“真是一群马屁精”。
傍晚,四位新人陆续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深夜,那种兴奋和闷热让约翰无法入眠。约翰推开窗户,眼睛空洞的看着远处。约翰嘈着低沉的嗓音脱口而出“明天上午9点,就是你的死期”。
第二天早晨,汤尼来到会议室,刚走到门口,看到史蒂夫董事长和杰克已坐在会议室等候。汤尼看了看表,刚好9点整。突然间“轰”的一声巨响。会议室中的一切化为灰烬。汤尼被压在门下倒在血泊中。这一切被姗姗来迟的凯文看在眼里。惊慌下,凯文报了警。警车和救护车陆续赶来。汤尼被医护人员抬去抢救。随后,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乔治在昨夜就已经离开宿舍不见踪影。。。凶手是谁??
(提示有限制,可是30字以内不好表达。)
一天,我正在家中悠闲地喝茶,突然我收到一封奇怪的邮件:反派先生你好,我们在此举办了一个PARTY,诚意的邀请您来,14,91,62,?3,以?为顶,以小孩们梦寐以求的完美分数为底,彰显一段岁月,在中国其中充满谎言与充满童趣的中间那天,彰显知道我们所在的地点的人(在当天获益最大的人)。请您看完邮件后,去寻找约翰,查克,布朗,娜美中的一位,他会带你来参加PARTY,记住只有一次机会哦。放下茶杯,我走出了门外,那么我会去找谁呢....
博物馆正在展览的一副名画被盗,只剩下镜框,发现总有几只苍蝇围着镜框飞来飞去。现在有一个最晚离开博物馆的可疑人物——约翰。警察审问他时,他不慌不忙的答道:“我离开前和几个馆员一起喝红茶。后来因为红茶洒了,我用手帕擦拭,放在一旁晾干后,我才离开。”
警察听了立刻命人逮捕约翰,那么请问警察是如何确认约翰是小偷的?
一天,老约翰急匆匆地跑到警局,找到自己的好友希尔探长,说自己在当天早上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女儿被人绑架了,如果想要找到自己的女儿,就要拿100万美金作交换,否则他们就会撕票。
另外那个匿名人还特地嘱咐老约翰不能报警,否则就再见不到自己的女儿。老约翰急得团团转,可是思来想去,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来找自己的老友请求帮忙。
希尔探长安慰他说:“如果劫匪再来电话手话,你就直接告诉他,为了证实女儿卡莉活着,请他们送一张卡莉的照片过来,同时在交钱前一定要保证卡莉的安全,剩下的都听他们安排。
”老约翰听了赶紧点点头。就在这天下午,老约翰收到了劫匪寄来的照片,确认了女儿的安全之后,就立即把照片交给了探长。
凭着这张照片,就在老约翰按劫匪吩咐放赎金的时候,警方一举抓获了劫匪,成功营救了卡莉小姐。
你知道这张被绑架者本人的照片与破案有联系吗?
“他……他是谁?”托尔不安定地坐在躺椅上。
“我再强调一点,你要放松。”罗德用平和地语气抚平托尔的情绪。“约翰不认识你,但是你认识他。17日晚上七点你约格林在他办公室楼下的咖啡厅见面。”
“那……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以快递员的身份,17日晚上你主动来到雪松大街4号,也就是约翰的别墅。格林还在门罗大厦底下等你。”
“我……我怎么去的别墅?”
罗德用钥匙打开办公桌底层的抽屉,戴上一副新的手套,拿出一张地图和一支红色签字笔。“17日20点差六分,你花了十一分钟从门罗大厦门口的一家叫克鲁斯咖啡厅步行至布莱尔街口的阿波罗杰丝的酒吧门口,等了三分钟,你坐上104路巴士,乘车三十九分钟后你在雪松大街口站下车。”
“我……我有点……”
罗德继续平和地讲:“当时气温很低,你观察了大概二十三分钟,就借着月色潜入4号别墅,趁着约翰不注意,用剪刀刺穿约翰的喉咙。”
“我……我……”
“然后,你把所有灯都关了,戴上白色手套,用自己背包里的漂白剂把地面血迹清洗干净。”
“我……我……”
“你到别墅后的一个半小时之内,你把约翰带离了别墅,将尸体和剪刀埋在雪松大街后面的树林里,并用一块浅绿色的鹅卵石作了记号。”
“我……我……噢,不……”
罗德把地图和旧的白手套插入托尔的上衣口袋,并重重地打了响指。
……
“你怎么了,托尔,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
“哦,没什么,可能昨晚我陪你聊的太晚没睡好,今天来你这里补觉了,”托尔看了看左手手表上的时间,“格林,我有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处理,看来我要走了。”
“昨晚你也是这样,既然如此,你有事先去忙吧,再会。”
托尔离开了经理办公室之后,罗德拿起座机话筒:“安德森,十分钟后预约克鲁斯咖啡厅的服务员威廉先生。”
夜雾朦胧,A城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夜里11点,杰克住的公寓下闪过一个黑影。杰克出生于农民家庭,手头仅有的值钱物品也就是那块宝玉了。这块宝玉是祖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也是他祖父的遗物。杰克的父母对他很不好,所以杰克足记找了一份工作,离家出走了。杰克的父母很要好,但就是对杰克不好。杰克的薪水很低,身边最多有个三四千元。
那天深夜,只听见一声惨叫,杰克死在房中,发现者是杰克的同事约翰和珍妮,约翰和珍妮的工作与杰克一模一样,就连薪水都一个样。杰克的父母得知这个消息,还是赶了过来。约翰说他发现时,杰克手里紧紧的握住一条链子,但是那块宝玉却不知去向。杰克生前经常与人赌博,他的父母也是。
杰克居住在公寓的一楼,窗户里外都能开。经过查看公寓装的监控,发现杰克遇害的那天晚上的监控被人删除了,但是却看到前一天上午,杰克的哥哥洛克来找过杰克,他们一起出门了,却都没有回来。那么,杰克是怎么回到房间里被杀害的呢?
就在警方苦苦思考之际,杰克的父母双双死亡。两人死亡时间相同,地点却相差很远。杰克的父亲死在与别人打麻将是死亡,而杰克的母亲则是在家中死亡,两地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经过与之前的随身携带物品作比较,一张银行卡不见了。卡中存有20万元现金,现在搜遍全家也找不着。
次日上午,警方接到一家珠宝店报案,说店里被盗了。通过查看店里监控发现,凶手是两个人,都披着黑色的斗篷,所以看不清面目。这件事刚过不久,就接到洛克报案,发现约翰死在家中。约翰死的很惨,身边洒落了许多百元大钞,总价大约一万多。据洛克所说,他发现时,地上的血还没有凝固,门也是开着的。约翰平时游手好闲,没事就和别人去赌博,所以欠下了几万元。
就在这个时候,珍妮突然打来电话,说她发现在洛克家中有十万元的现金,还有好多金银珠宝,门是开着的,灯也是开着的。经过警方核对,这些正是珠宝店被盗的珠宝。洛克语无伦次,他绝望地问珍妮:“为什么这些钱会在这里?我根本就没偷!”珍妮冷冷地道:“当然是你们这些残忍的凶手偷的喽,不然呢?”“肯定是你干的,你家里一定也有钱!”洛克撕心裂肺地叫到。警方立即搜查了珍妮的家,但是只搜到一些赌博用品。
那么,最后的凶手到底是谁呢?
约翰克罗斯被警局指控杀妻罪,辉也加入了公诉方,但是约翰似乎很自信的请来了当地最著名的律师团队,有钱的约翰直接下了薪水每分钟50美元。
法庭审判很快开始,包括辉在内的所有公诉方手中的各种证据都指向了约翰就是杀人凶手,在其妻子死亡的第一现场位于阿纳德尔市的家中所发现的约翰的DNA脚印以及血迹都是明明白白的指向约翰就是杀人凶手。
连辉都觉得这场案子都没有打下去的境地的时候约翰的辩护律师团队却向法院提交了在其妻子死亡的5月23日的死亡时间共计12名证人证明在约翰在5月22日一直到5月30日都在美国阿拉斯加州,根本没有任何时间前去犯罪,而12名证人也被证明是有良好品行的人,也排除了雇凶杀人的可能性,那么除非约翰能跨越时空,不然不能进行犯罪。 在公诉方的请求下法院休庭,各位刑事鉴定人员立马寻找约翰的证据,但是都一无所获。那么请问约翰到底是不是杀人犯呢?
吉尔办了个“推销员训练班”,胖子乔治,高个子的约翰,小个子享利都在受训。
下午3点训练结束。吉尔安排三位学员干活,乔治搭乘3点20分的汽车到来回需要一小时的集市上买吃的;约翰烧水;享利刷油漆;吉尔跑到小树林,在吊床上睡觉。约翰烧好洗澡水去报告,发现吉尔已吊死一棵树上。尸体被挂在5米高的粗树枝上,旁边放着不足一米高的木箱,凶器是晒衣服的绳子。吊床不见了。享利从屋顶上下来。买回吃的的乔治脸色苍白地赶来。死亡时间是4点左右。刑警马上断定这不是自杀。明确指出凶手的名字和作案的方法。
请问,凶手是谁呢?
接到报案者的电话时是早晨7点24分,约翰探长正在翻看今天的早报,昨夜下的雨直到现在还飘着小雨呢。报案者声称自己叫露西,是死者的大学同学,今天正好想来找他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而死者是一名报社记者,威廉。据露西所说:“我曾经是威廉的女朋友,所以有他的公寓钥匙,在敲门无人回应时就打开了门。威廉有严重的抑郁症,应该是自杀了。没想到....呜呜呜。。。” 说着就哭了起来。 来到案发现场,威廉被发现到在办公桌上,左手紧紧握着一瓶治疗抑郁症的药,经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大概在9个小时以前,也就是10点左右,并在死者身上闻到了苦杏仁味,威廉的药瓶上只有他一人的指纹,可是餐桌上相对而放的威士忌杯又陈述着有人来过这个事实,并且,在杯子上无任何人的指纹。看来这并不是自杀那么简单。
“好了,先平复一下您的情绪,配合我们的调查好吗?”约翰看向露西。“不是自杀么?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们!”露西说着。
通过露西,约翰得知了两个重要人物,都与威廉有过矛盾的丹尼尔和杰克。 “我怎么可能会杀人?你别开玩笑了,我只是和他在工作上有过纠纷,也不至于下毒手啊。况且我有不在场证明,那时候我正在听音乐会,你看这是门票。”丹尼尔说
“关于威廉的死,我虽然与他有过矛盾,但毕竟同学一场,我也是不愿看到的。我不可能出手杀他,我在报社编辑一篇报道,一晚上待在报社,这不,你们叫的我我才出来。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震惊,而且我的时间很紧,你看,我连伞都忘了带就跑过来了。”杰克说着还看了一眼手表。
这么一来,线索似乎断了。这时约翰经过杰克身旁时身形一顿,突地停了下来,似乎想到了什么,盯着他被雨淋湿的周身。。。。。“杰克,请跟我回局里接受审查。”约翰说。其实凶手的手法很简单,这案子,终于破解了。侦探们,这是为什么呢?
带队赶到现场,见那件展厅里的玻璃窗被打碎,窗前撒了一地的碎玻璃,看样子是小偷从这里钻进了博物馆。
--。保安约翰告诉警长:“昨晚12点左右,我把8个展厅全部巡视过一遍,当时门窗都已上锁,小偷应该是在后半夜破窗而入。”警长仔细察看了一遍室内,问道:“你确定全部上锁了?”“当然”约翰回答:“我还把这间展厅的窗帘拉上了呢。”警长指着满地的碎玻璃渣,又问:“这家伙能砸出这么大面积的碎玻璃渣,看来费了很大劲,你当时就没听到一点声音?”约翰说:“博物馆后面有条铁路,经常有火车经过,可能小偷瞅准了火车经过时才砸的窗户,那样一来就什么也听不见了。”警长听到这里,脸色突变,厉声喝道:“别再狡辩了,我看你就是那个小偷!”
----。警长为何会出此言,他从哪里发现了破绽?
纽约展览馆的保险库被盗,丢失了一件十分珍贵的藏品,吉姆、约翰和汤姆三人因此受到传讯。三人中肯定有一人是作案者,并且盗窃现场的证据表明,作案者是一名电脑高手,他侵入了展览馆的保安系统,使所有的保护设施全部失效。这三位可疑对象每人作了两条供词,内容如下:吉姆:(1)我不懂电脑;(2)我没有偷东西。约翰:(3)我是个电脑高手;(4)但是我没有偷东西。汤姆:(5)我不是电脑高手;(6)是电脑高手作的案。警察最后发现:(7)上述6条供词中只有两条是实话;(8)这三个可疑对象中只有一个不是电脑高手。是谁作的案呢?
约翰手脚麻利地将麦卡的尸体悬挂在死者租用的小楼的顶楼上。当他想锁门离开时,才发觉锁门要用钥匙,急切中找不到,现在无法锁门了。两小时之后,他驾着车与摩斯一道回到这幢房子。“麦卡近来因离婚心情很不好。”约翰对摩斯说:“本来我早该来看看他的,可是没人知道他把自己藏到哪儿去了。今天上午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不想活了,我这才问明了他的住址,我想您跟我一起来也许能开导开导他。他在电话里说他住在德拉维尔街126号一幢白色楼房里,我们大概已经到了。”摩斯先走下车子,见大门虚掩着,便推门而入,扭亮电灯。5分钟之后,两人在顶楼上发现了麦卡。正当他俩面对悬在梁上的尸体瞠目结舌时,楼下传来“吱”一声开门的声响。摩斯跟着约翰赶到楼下的后门,只见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门口。“我妈妈叫我把这瓶牛奶送给麦卡先生。”她甜甜地说。摩斯接过牛奶,等女孩离去后,立即给警察局打了个电话。警察赶到之后,摩斯立刻命令他们将谋杀嫌疑犯约翰拘捕候审。约翰从哪里露出了破绽?
州立大学的学生宿舍里,发生了一件抢劫案,有个蒙面人拿着枪闯进宿舍,抢走了学生们的钱包。那天约翰正巧晚回来,走到门口听到里面有陌生人的声音,就赶紧躲到一边。这时候,罪犯从宿舍里冲出来,因为慌张,在楼梯上跌了一跤,蒙面的黑布掉了下来,罪犯迅速爬起来,奔下楼梯逃走了。约翰躲在楼梯边的暗角里,看到罪犯的相貌。警察赶来以后,调查了一些情况,但是没能查出罪犯。有一天,约翰做完作业,来到咖啡馆,要了一杯热咖啡。忽然,他看见有一个剃平头的男子,坐在靠门口的位置,也在喝咖啡。他心头猛地一震:就是他!就是那个抢劫犯!约翰想去报警,又怕罪犯跑了。自己去抓吧,那罪犯身强体壮,肯定不是他的对手,怎么办呢?就在这时候,店里走进来一个警察,看到平头男子旁边的座位空着,就坐了下来,对服务员说:“来一杯果汁!”约翰想喊警察,又怕罪犯听见了会逃跑,或者拔出手枪伤害别人。他想了一想,站起身来,向服务台走去,轻轻对服务员说了几句。过了一会儿,服务员给警察端上果汁,微笑着说:“请您慢用!”警察喝了起来,到快要喝完的时候,警察忽然放下杯子,一把扭住平头男子的手,大声说:“你这个抢劫犯,这次跑不掉了!”约翰对服务员说了些什么,使警察知道平头男子就是罪犯呢?
卢德、维特和约翰三个人是纽约的一家颇负盛名的珠宝公司的合股人。去年1月,他们一同飞往佛罗里达州,在卢德的别墅度假。
一天下午,卢德带着维特——一位不谙水性的钓鱼爱好者,乘坐游艇出海钓鱼,而约翰这位鸟类爱好者则情愿留在别墅。
卢德是载着维特的尸体回来的。他说维特在船舷探出身子钓鱼,因风急浪大、游艇颠簸,失去重心而落水,待他救起维特时,维特已经被淹死了。
而约翰则说,他坐在别墅后院乘凉,发现一只稀有的橘红色小鸟飞过,他便兴致勃勃地追踪小鸟来到前院,用望远镜观察那只鸟在高大的棕榈树上筑巢。说来凑巧,他的望远镜无意中对准了海面,只见卢德与维特在游艇上扭打成一团,卢德猛地把维特的头按入水中。 验尸报告证明维特的确死于溺水。但在法庭上,卢德的辩解与约翰的证词互相矛盾。
你知道谁在说谎吗?
坠楼的女子
今天晚饭后,我和朋友约翰出来散步,
“怎么样,大侦探,吃晚饭后出来散步是不是很不错?”
“也许。”他用漠不关心的语调来回答我。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不比闷在家里强吗?”我有点儿不满意。
“不要忘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犯罪和邪恶的世界里,不管怎么样心情都不会太舒服的。”
“哪里有那么多罪恶,我真是受不了你了,咦?那里怎么了?”我看见一个高楼底下围着很多人,还有一辆警车停在人群外面。
“好像出了什么事情,我们去看看吧。”我和约翰挤进人群。地上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有两个警察正在检查,旁边还有一个警长正在指挥。
那个警长突然转过头看了约稿一眼,不禁叫了起来:“约翰!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约翰说:“出来散步,没想到遇见你,一定又有凶杀案了。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比利,这是警长比尔。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比尔警长说:“这个女人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她的脑部还中了一枪。枪就掉在离尸体几米远的地方,枪上没有指纹,你们和我一起上去看看吧。”
“有没有什么线索?”警长问。
“目前只发现了几处血迹,但没有什么大用。”一个警察回答。
“没有指纹吗?”我问。
“没有,没有任何指纹。”
我看见约翰已经在房间的各处检查起来。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房间,从正门进去是客厅,客厅里面放了很多东西,有电视机、沙发、茶几,还有几盆花。右边的门通向厨房,里面还放着一辆带轮子的婴儿床,床上还有一个婴儿正在啼哭,约翰伸出手把孩子抱了起来,还摇了摇,孩子竟然不哭了。
“你真像是孩子的爸爸。”我笑了起来。
“咦?这孩子身上怎么这么多痕迹,好像是水。”警长说道。
“也可能是奶水。”约翰说。
从客厅往左边是一个卧室,里面放着一张床和一个柜子。
“那个女人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窗框上和地上都有血。”一个警察向我们介绍说。
“有没有人看见坠楼过程?”约翰问。
“有一个邻居叫保尔的正好从门外走过,听见枪声,想过来看,但因为开不了门只能回到自己家打电话报了案。”
“如果他听到枪声的话,应该是立刻赶来的。那凶手就没有时间逃走了,可是凶手是怎么逃跑的呢?”我提出了疑问。
“这很简单,凶手可以趁保尔去打电话的时候离开。”约翰说。
“这样的话凶手杀完人之后还在屋里面停留了一会儿。”我说。
“当然,如果保尔说的是实话的话。”约翰说。
“凶手做的很漂亮,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死者的家庭情况怎么样?”警长问身旁的警员。
“她有一个离婚的前夫,据邻居说他很喜欢钱,所以才离婚的,但是死者的前夫还是经常来找她要钱。”
“你们进来的时候门是锁着的吗?”约翰问。
“是的。不但是大门,连通向厨房和卧室的门也关上了。电视机也是开着的。”
约翰又向警长问了一些情况就走了出来。等到离开后我才对约翰说:“你对这个案件不是很感兴趣吗?为什么不继续追查呢?”
“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以及凶手作案的方法。”
真相是什么?
美国某大学的国家级导弹实验室里发生了一宗命案。
约翰博士被杀,他电脑里的一个绝密的导弹控制模块被拷贝了。
验尸的结果:死亡时间为22:00左右;死因是身中数刀,当场毙命。
现场情况:实验室的三层防盗铁门都没有锁。现场一片狼藉,明显有人为破坏因素。很多存储资料的磁盘被砸碎,不过除了丢失的模块,没有其他的重大损失。
尸体是清洁工早上打扫卫生时发现的,当时总电源没有切断,但电脑确定是关闭了的,系统拷贝记录时间为21:54,与死亡时间相符。电脑系统必须有约翰本人的密码才可以进入,否则模块会被自动销毁以确保安全。凶器是死者自己放在实验室内的一把水果刀,上面没有指纹。
嫌疑人之一:学校接待的外国学者S,计算机专家。
此人一直被怀疑是科技间谍,但没有证据。当天他20时离开宾馆,22:20返回,据说是去看纽约的夜景。但22点左右,有人看见他在实验室附近出现。而且,他一回到宾馆就用电话预订了提前回国的机票。
嫌疑人之二:约翰的女友兼搭档——林。
当天21:30左右,有人看见她和约翰在楼下发生激烈争吵。同寝室的人证实她24时熄灯后才回到宿舍。她说她和约翰因小事争吵,心情十分不好,于是独自在校园里散步到深夜,但是没人可以证明。她是唯一一个知道电脑系统密码的人。
嫌疑人之三:约翰的导师斯蒂芬教授。
他是个计算机专家,最近因为炒股票赔了钱。案发前一天,师徒两人有过争吵,原因是约翰剽窃了斯蒂芬教授的一篇论文。当晚,斯蒂芬教授说自己一直在实验室楼下的办公室看资料,于23点离开,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也没人可以证明。不过实验室的隔音效果的确很好。
疑点如下:
1.警方进行了严密搜查——嫌疑人的住处、办公室和实验室,甚至他们到过的地方,但都没有发现存有模块的磁盘。而且可以肯定,他们案发后没有机会把磁盘通过任何方式转手。
2.实验室的窗户正对着一间办公室,当晚那里有一个教师在加班。因为有厚厚的窗帘,该教师看不见实验室里的情况。但是他回忆说在21:40左右,看见对面的灯是亮着的,22:10左右再抬头,发现灯已经熄了。就在几分钟后,灯又亮了,这次只有很短的时间,大约1~2分钟就又熄灭了。
那么,究竟是谁杀了约翰博士?磁盘又在哪里呢?
丽娜是一个骄横的富家女,她对她丈夫约翰说话一直很不客气,她认为她的丈夫和她在一起就是为了贪图她的钱财,所以她一直像奴才一样使唤着他。而她的丈夫早已对她不满,虽然他和丽娜结婚真的是为了享受荣华富贵,但是他不想再忍气吞声,而且他也非常有野心。
一天莉娜在浴缸里泡牛奶浴,发现忘记带浴袍进来,于是就娇气的大喊:“喂!赶紧把我的浴袍送进来。”
约翰手里的账目没有结算完,还出了一些差错:“连这该死的账目都在和我作对!这让那女人知道了,一定又会数落我一番,我再也不能忍受了……”约翰说完拿起浴袍走进浴室里。
“怎么这么慢?”丽娜翻了个白眼。
约翰突然目露凶光,然后将丽娜的头按进浴缸里,丽娜拼命挣扎,也没有逃出他的魔掌。作案之后,约翰为了洗脱罪名,就制造一个假象,给丽娜穿上泳衣,扔进泳池里。随后把浴缸上留下的指纹全部抹去。当一切都做好之后,他打电话报了警,说丽娜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
可法医尸检报告出来以后,警方立刻派人拘捕了约翰。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