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件事以后,约翰的人生改变了,每天沉醉在悔恨和愤怒之中。为了复仇,约翰几乎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约翰坐在镜子前,看着那张陌生的脸~“史蒂夫你这混蛋,等着吧”。
这天,某公司新加入的四位新人,乔治、杰克、凯文和汤尼将接受最后的考核,而今天接待他们的正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史蒂夫。
下午三点,史蒂夫带着其中三位新人来到会议室。推开门,史蒂夫发现凯文正规矩的站在那,手里翻阅着一份资料,看来他早已在会议室等候。众人坐到桌前,首先史蒂夫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随后便向各位新人提出了问题。在沟通过程中,史蒂夫认为凯文说得上是行业的天才。乔治却一直交叉着手指不停的点动,好像有些紧张。
许久后,史蒂夫显得有些疲倦,汤尼起身为史蒂夫倒了杯温水,又把烟灰缸放在史蒂夫手边。史蒂夫笑着点了点头,从怀里拿出一根雪茄,边吞吐着边继续着自己的工作。
各位新人在史蒂夫的心里已有了定位。史蒂夫决定明天上午9点整,四位新人聚集到会议室做最后的分工。并配发了四位新人公司宿舍的钥匙。乔治,凯文,汤尼被安排到三间相邻的房间,403,404,405。杰克被安排在209。
考核结束了,乔治走出会议室一脸的不削,嘴里嘟囔着“真是一群马屁精”。
傍晚,四位新人陆续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深夜,那种兴奋和闷热让约翰无法入眠。约翰推开窗户,眼睛空洞的看着远处。约翰嘈着低沉的嗓音脱口而出“明天上午9点,就是你的死期”。
第二天早晨,汤尼来到会议室,刚走到门口,看到史蒂夫董事长和杰克已坐在会议室等候。汤尼看了看表,刚好9点整。突然间“轰”的一声巨响。会议室中的一切化为灰烬。汤尼被压在门下倒在血泊中。这一切被姗姗来迟的凯文看在眼里。惊慌下,凯文报了警。警车和救护车陆续赶来。汤尼被医护人员抬去抢救。随后,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乔治在昨夜就已经离开宿舍不见踪影。。。凶手是谁??
(提示有限制,可是30字以内不好表达。)
一天,我正在家中悠闲地喝茶,突然我收到一封奇怪的邮件:反派先生你好,我们在此举办了一个PARTY,诚意的邀请您来,14,91,62,?3,以?为顶,以小孩们梦寐以求的完美分数为底,彰显一段岁月,在中国其中充满谎言与充满童趣的中间那天,彰显知道我们所在的地点的人(在当天获益最大的人)。请您看完邮件后,去寻找约翰,查克,布朗,娜美中的一位,他会带你来参加PARTY,记住只有一次机会哦。放下茶杯,我走出了门外,那么我会去找谁呢....
博物馆正在展览的一副名画被盗,只剩下镜框,发现总有几只苍蝇围着镜框飞来飞去。现在有一个最晚离开博物馆的可疑人物——约翰。警察审问他时,他不慌不忙的答道:“我离开前和几个馆员一起喝红茶。后来因为红茶洒了,我用手帕擦拭,放在一旁晾干后,我才离开。”
警察听了立刻命人逮捕约翰,那么请问警察是如何确认约翰是小偷的?
一天,老约翰急匆匆地跑到警局,找到自己的好友希尔探长,说自己在当天早上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女儿被人绑架了,如果想要找到自己的女儿,就要拿100万美金作交换,否则他们就会撕票。
另外那个匿名人还特地嘱咐老约翰不能报警,否则就再见不到自己的女儿。老约翰急得团团转,可是思来想去,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来找自己的老友请求帮忙。
希尔探长安慰他说:“如果劫匪再来电话手话,你就直接告诉他,为了证实女儿卡莉活着,请他们送一张卡莉的照片过来,同时在交钱前一定要保证卡莉的安全,剩下的都听他们安排。
”老约翰听了赶紧点点头。就在这天下午,老约翰收到了劫匪寄来的照片,确认了女儿的安全之后,就立即把照片交给了探长。
凭着这张照片,就在老约翰按劫匪吩咐放赎金的时候,警方一举抓获了劫匪,成功营救了卡莉小姐。
你知道这张被绑架者本人的照片与破案有联系吗?
约翰克罗斯被警局指控杀妻罪,辉也加入了公诉方,但是约翰似乎很自信的请来了当地最著名的律师团队,有钱的约翰直接下了薪水每分钟50美元。
法庭审判很快开始,包括辉在内的所有公诉方手中的各种证据都指向了约翰就是杀人凶手,在其妻子死亡的第一现场位于阿纳德尔市的家中所发现的约翰的DNA脚印以及血迹都是明明白白的指向约翰就是杀人凶手。
连辉都觉得这场案子都没有打下去的境地的时候约翰的辩护律师团队却向法院提交了在其妻子死亡的5月23日的死亡时间共计12名证人证明在约翰在5月22日一直到5月30日都在美国阿拉斯加州,根本没有任何时间前去犯罪,而12名证人也被证明是有良好品行的人,也排除了雇凶杀人的可能性,那么除非约翰能跨越时空,不然不能进行犯罪。 在公诉方的请求下法院休庭,各位刑事鉴定人员立马寻找约翰的证据,但是都一无所获。那么请问约翰到底是不是杀人犯呢?
吉尔办了个“推销员训练班”,胖子乔治,高个子的约翰,小个子享利都在受训。
下午3点训练结束。吉尔安排三位学员干活,乔治搭乘3点20分的汽车到来回需要一小时的集市上买吃的;约翰烧水;享利刷油漆;吉尔跑到小树林,在吊床上睡觉。约翰烧好洗澡水去报告,发现吉尔已吊死一棵树上。尸体被挂在5米高的粗树枝上,旁边放着不足一米高的木箱,凶器是晒衣服的绳子。吊床不见了。享利从屋顶上下来。买回吃的的乔治脸色苍白地赶来。死亡时间是4点左右。刑警马上断定这不是自杀。明确指出凶手的名字和作案的方法。
请问,凶手是谁呢?
接到报案者的电话时是早晨7点24分,约翰探长正在翻看今天的早报,昨夜下的雨直到现在还飘着小雨呢。报案者声称自己叫露西,是死者的大学同学,今天正好想来找他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而死者是一名报社记者,威廉。据露西所说:“我曾经是威廉的女朋友,所以有他的公寓钥匙,在敲门无人回应时就打开了门。威廉有严重的抑郁症,应该是自杀了。没想到....呜呜呜。。。” 说着就哭了起来。 来到案发现场,威廉被发现到在办公桌上,左手紧紧握着一瓶治疗抑郁症的药,经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大概在9个小时以前,也就是10点左右,并在死者身上闻到了苦杏仁味,威廉的药瓶上只有他一人的指纹,可是餐桌上相对而放的威士忌杯又陈述着有人来过这个事实,并且,在杯子上无任何人的指纹。看来这并不是自杀那么简单。
“好了,先平复一下您的情绪,配合我们的调查好吗?”约翰看向露西。“不是自杀么?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们!”露西说着。
通过露西,约翰得知了两个重要人物,都与威廉有过矛盾的丹尼尔和杰克。 “我怎么可能会杀人?你别开玩笑了,我只是和他在工作上有过纠纷,也不至于下毒手啊。况且我有不在场证明,那时候我正在听音乐会,你看这是门票。”丹尼尔说
“关于威廉的死,我虽然与他有过矛盾,但毕竟同学一场,我也是不愿看到的。我不可能出手杀他,我在报社编辑一篇报道,一晚上待在报社,这不,你们叫的我我才出来。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震惊,而且我的时间很紧,你看,我连伞都忘了带就跑过来了。”杰克说着还看了一眼手表。
这么一来,线索似乎断了。这时约翰经过杰克身旁时身形一顿,突地停了下来,似乎想到了什么,盯着他被雨淋湿的周身。。。。。“杰克,请跟我回局里接受审查。”约翰说。其实凶手的手法很简单,这案子,终于破解了。侦探们,这是为什么呢?
带队赶到现场,见那件展厅里的玻璃窗被打碎,窗前撒了一地的碎玻璃,看样子是小偷从这里钻进了博物馆。
--。保安约翰告诉警长:“昨晚12点左右,我把8个展厅全部巡视过一遍,当时门窗都已上锁,小偷应该是在后半夜破窗而入。”警长仔细察看了一遍室内,问道:“你确定全部上锁了?”“当然”约翰回答:“我还把这间展厅的窗帘拉上了呢。”警长指着满地的碎玻璃渣,又问:“这家伙能砸出这么大面积的碎玻璃渣,看来费了很大劲,你当时就没听到一点声音?”约翰说:“博物馆后面有条铁路,经常有火车经过,可能小偷瞅准了火车经过时才砸的窗户,那样一来就什么也听不见了。”警长听到这里,脸色突变,厉声喝道:“别再狡辩了,我看你就是那个小偷!”
----。警长为何会出此言,他从哪里发现了破绽?
约翰手脚麻利地将麦卡的尸体悬挂在死者租用的小楼的顶楼上。当他想锁门离开时,才发觉锁门要用钥匙,急切中找不到,现在无法锁门了。两小时之后,他驾着车与摩斯一道回到这幢房子。“麦卡近来因离婚心情很不好。”约翰对摩斯说:“本来我早该来看看他的,可是没人知道他把自己藏到哪儿去了。今天上午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不想活了,我这才问明了他的住址,我想您跟我一起来也许能开导开导他。他在电话里说他住在德拉维尔街126号一幢白色楼房里,我们大概已经到了。”摩斯先走下车子,见大门虚掩着,便推门而入,扭亮电灯。5分钟之后,两人在顶楼上发现了麦卡。正当他俩面对悬在梁上的尸体瞠目结舌时,楼下传来“吱”一声开门的声响。摩斯跟着约翰赶到楼下的后门,只见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门口。“我妈妈叫我把这瓶牛奶送给麦卡先生。”她甜甜地说。摩斯接过牛奶,等女孩离去后,立即给警察局打了个电话。警察赶到之后,摩斯立刻命令他们将谋杀嫌疑犯约翰拘捕候审。约翰从哪里露出了破绽?
州立大学的学生宿舍里,发生了一件抢劫案,有个蒙面人拿着枪闯进宿舍,抢走了学生们的钱包。那天约翰正巧晚回来,走到门口听到里面有陌生人的声音,就赶紧躲到一边。这时候,罪犯从宿舍里冲出来,因为慌张,在楼梯上跌了一跤,蒙面的黑布掉了下来,罪犯迅速爬起来,奔下楼梯逃走了。约翰躲在楼梯边的暗角里,看到罪犯的相貌。警察赶来以后,调查了一些情况,但是没能查出罪犯。有一天,约翰做完作业,来到咖啡馆,要了一杯热咖啡。忽然,他看见有一个剃平头的男子,坐在靠门口的位置,也在喝咖啡。他心头猛地一震:就是他!就是那个抢劫犯!约翰想去报警,又怕罪犯跑了。自己去抓吧,那罪犯身强体壮,肯定不是他的对手,怎么办呢?就在这时候,店里走进来一个警察,看到平头男子旁边的座位空着,就坐了下来,对服务员说:“来一杯果汁!”约翰想喊警察,又怕罪犯听见了会逃跑,或者拔出手枪伤害别人。他想了一想,站起身来,向服务台走去,轻轻对服务员说了几句。过了一会儿,服务员给警察端上果汁,微笑着说:“请您慢用!”警察喝了起来,到快要喝完的时候,警察忽然放下杯子,一把扭住平头男子的手,大声说:“你这个抢劫犯,这次跑不掉了!”约翰对服务员说了些什么,使警察知道平头男子就是罪犯呢?
卢德、维特和约翰三个人是纽约的一家颇负盛名的珠宝公司的合股人。去年1月,他们一同飞往佛罗里达州,在卢德的别墅度假。
一天下午,卢德带着维特——一位不谙水性的钓鱼爱好者,乘坐游艇出海钓鱼,而约翰这位鸟类爱好者则情愿留在别墅。
卢德是载着维特的尸体回来的。他说维特在船舷探出身子钓鱼,因风急浪大、游艇颠簸,失去重心而落水,待他救起维特时,维特已经被淹死了。
而约翰则说,他坐在别墅后院乘凉,发现一只稀有的橘红色小鸟飞过,他便兴致勃勃地追踪小鸟来到前院,用望远镜观察那只鸟在高大的棕榈树上筑巢。说来凑巧,他的望远镜无意中对准了海面,只见卢德与维特在游艇上扭打成一团,卢德猛地把维特的头按入水中。 验尸报告证明维特的确死于溺水。但在法庭上,卢德的辩解与约翰的证词互相矛盾。
你知道谁在说谎吗?
丽娜是一个骄横的富家女,她对她丈夫约翰说话一直很不客气,她认为她的丈夫和她在一起就是为了贪图她的钱财,所以她一直像奴才一样使唤着他。而她的丈夫早已对她不满,虽然他和丽娜结婚真的是为了享受荣华富贵,但是他不想再忍气吞声,而且他也非常有野心。
一天莉娜在浴缸里泡牛奶浴,发现忘记带浴袍进来,于是就娇气的大喊:“喂!赶紧把我的浴袍送进来。”
约翰手里的账目没有结算完,还出了一些差错:“连这该死的账目都在和我作对!这让那女人知道了,一定又会数落我一番,我再也不能忍受了……”约翰说完拿起浴袍走进浴室里。
“怎么这么慢?”丽娜翻了个白眼。
约翰突然目露凶光,然后将丽娜的头按进浴缸里,丽娜拼命挣扎,也没有逃出他的魔掌。作案之后,约翰为了洗脱罪名,就制造一个假象,给丽娜穿上泳衣,扔进泳池里。随后把浴缸上留下的指纹全部抹去。当一切都做好之后,他打电话报了警,说丽娜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
可法医尸检报告出来以后,警方立刻派人拘捕了约翰。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一个周末,大侦探罗波在密林中打猎时,突然发现一具穿猎装的中年男尸僵卧在山谷灌木丛中。验尸结果表明,死者是被一支大口径猎枪打死的,子弹由屁股射入,贯穿肠胃后进入心脏。身体表面没有外伤痕迹。
警方调查后确认死者是约翰?米尔斯,纽约人,最近与明友怀特、基恩在案发现场附近一起租了个狩猎窝棚。
检察官开始审问50岁的基恩。
基恩沉痛地说:“约翰和我每年都来这里打猎,同租一个窝棚,我们一向是满载而归。前天,我见灌木丛中有块嶙峋突兀的大岩石,于是我爬上去碰碰运气,希望居高临下,能发现猎物。忽然,我听到约翰一声惨叫,原来是一只棕熊向他猛扑过去。我急忙开枪,但只打中熊腿。待我再打第二枪时,约翰突然站立在那儿,挡在熊前面,误中枪弹倒在坡下。那熊跑掉了,我吓坏了,不敢报案,但我发誓这是意外事故。”
“你说的全是假话!”旁听的大侦探罗波听完基恩的供词后说。接着,他讲述了自己的理由。
基恩知道自己编造的谎言露了馅,只得沮丧地低下了头。
你能推理出罗波的理由是什么吗?
约翰在客厅里忽然听到枪声,看到沙士死在了房间里,于是沙士的老公约翰就马上报了警。警察来到看见地上有一大摊血迹,旁边有个子弹壳,还有一些烟灰,还有一封遗书,字迹是沙士的,上面写着:我活的很辛苦,我不想再活下去了。约翰,6月3号时,你送我的11朵玫瑰证明了我们的爱,请你保留着,虽然我要死了,但你一定要好好保留它,那是我们相爱的证明!约翰永别了。福尔摩伍的思绪停留在这封遗书里,但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福尔摩伍问:“沙士有什么经常做的事吗?”约翰说:“是的,沙士很注重孩子的语言,所以自己经常念字母的,是胎教吧。”福尔摩伍再看了看地面的烟灰后说:“约翰,沙士她有吸烟的习惯吗?”约翰说:“没有,沙士她不吸烟的”福尔摩伍又说:“这个凶手是女的。”约翰说:“啊?这不是自杀吗?难道,这是件谋杀案!”
于是,福尔摩伍找到了三位女嫌疑犯。
丽丝,以前和沙士一起争约翰,但约翰喜欢沙士,所以很恨沙士。(一位餐厅里的Waitress)
菲丝,沙士的朋友,但是,因为最近沙士很幸福,所以妒忌沙士。(一位妇产科医生)
多妮, 沙士的妹妹,两个一直不和,关系很不好,很少说话。(自己开店卖化妆品)
1.请推理,谁是凶手,为什么?2.为什么福尔摩伍知道凶手是女的?
乔治谋杀了富翁约翰,作案后做了一个约翰自杀的假象。乔治拿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白纸,白纸上面有约翰的亲笔签名。乔治把手枪塞到约翰的左手,并把打字机摆在约翰办公桌前,检查完后乔治满意地离开了。作案过程中他始终都戴着特制的手套,因此不会留下指纹。第二天,女佣发现富翁的尸体并报案。经过对现场的勘察,警方确定遗书上的签名确实是约翰亲笔所写,可遗书上的字却非他本人所打。打字机打出来的字应该都是一样的,请推理警方怎么知道遗书上的字不是约翰打的?
约翰和劳私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刚下过大雪的午后,约翰来到了劳私家,当他们聊的正起劲时约翰突然心脏病发作突然死亡了!劳私为了让自己免受麻烦,所以他想穿上约翰的鞋将他背回他自己的家里,这样就好像是约翰回到家后才死亡的,劳私也就可以脱离关系了,于是劳私背着约翰,穿着约翰的鞋,手里拿着扫帚和自己的鞋,出发了。因为这条道很僻静,所以没有别的人经过。到约翰家后,处理好尸体,把约翰的鞋也弄干净了,然后他自己换上自己的鞋,拿着扫帚,边往自己家走,边清除了自己的脚印。
这天警察向劳私问道:约翰从你这儿走时拿了什么吗? (什么也没拿啊!)他恐怕是在你这里死的吧! (......)
请问警察是根据什么知道的?
约翰是一名刚刚上任特警,一天他下班回家,被人从后面打晕,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双手被绑住吊在天花板上面的一个铁钩子上面,自己双脚够不着地面,使不上力气,房间是一个建在河边的小木屋,屋子里面有股很浓的渔网的味道,桌子上面有一台电脑上面播放语音提示:约翰,我知道你已经醒了,这是对你的考试,窗都是开着的门锁着的,只是你的手被绑住。你要从这个房间逃出去,限时3分钟,计时开始,三分钟逃不出去就去见god吧,话音刚落,炸弹的计时器开始了。。。约翰镇定的看了看脚底,自己的配枪伯莱塔M92FS被丢在一边,脚够不到那地方。时间还剩下2分钟,约翰看了看脚底忽然发现自己脚旁边有一具摆放着整齐的渔网,他顿时灵光一闪明白了一切,成功的逃出了房间,请推理约翰怎么逃出去的?
一个周未,美国大侦探哈菜金在密林中打猎时,突然发现一具穿猎装的中年男尸僵卧在山谷灌木丛中。验尸结果表明,死者是被一支大口径猎枪打死,子弹由屁股射入,贯穿肠胃后进入心脏。身体表面没有外伤痕迹。
警方调查后确认死者是约翰·米尔斯,纽约人,最近与朋友怀特·基恩在案发现场附近一起租了个狩猎窝棚。
检察官开始审问50 岁的基恩。
基恩沉痛地说:“约翰和我每年都来这里打猎同祖一个窝棚,我们一向是满载而归。前天,我见灌木丛中有块嶙峋突兀的大岩石,于是我爬上去碰碰运气,希望居高临下,能发现猎物。忽然,我听到约翰一声惨叫,原来是一只棕熊向他猛扑过去。我急忙开枪,但只打中熊腿,待我再打第二枪时,约翰突然站立在那儿,挡在熊前西,误中枪弹倒在坡下。那熊跑掉了,我吓坏了,不敢报案,但我发誓这是意外事故。”
“你说的全是假话!”旁听的大侦探哈莱金听完基恩的供词后说。请推理,基恩的破绽在哪里呢?
在一座大厦的第19层,亨利牙医开了间恰诊所。一天下午,他正为玛丽小姐治牙,他们身后的门悄悄地打开了一条缝,“啪,啪”两声枪响,玛丽小姐倒在椅子里,饮弹毙命。一位电梯工在案发前不久,曾送一个神色紧张的男子上19层。根据他的描述,警方断定是假释犯约翰。约翰被传唤到警署,他说从未听说过亨利医生,在案发那天都在寓所睡觉。警官追问:“电梯工却说在案发前不久送过一个相貌特征与你相同的人上19层,这您又作何解释?” “那不是我!”约翰怒吼道,“自从假释后,我就根本没去过亨利牙医的诊所,你还有什么证据?” “这就足够送你回监狱了。”一直在旁听的警长突然厉声打断他。请推理:他为什么这样说?
约翰先生是个小生意人,事业还算顺利,他业余爱好是收集古书。珍妮是约翰的妻子,她非常理解和支持丈夫的兴趣。 一次拍卖会上,约翰先生拍到了一条昂贵的钻石项链。这条项链据说 被下过诅咒,所以约翰先生以很便宜的价格买到了(只有原价的1/3)。回 家后,约翰先生把项链送给妻子,妻子高兴得对约翰又亲又抱。 快乐的日子过了半个月,可怕的诅咒应验了。珍妮向丈夫反映,家里 经常发生一些离奇怪异的事,而且每次都与那条钻石项链有关。最后一 次,珍妮说背后似乎好象有什么力量,拉着项链要勒死自己。约翰发现 珍妮的脖子上,果真有被项链勒过的痕迹。两人商量后,决定把项链卖 掉。 于是,约翰联系了项链的原主人威尔先生,威尔先生愿意以拍卖出的 价格购回。约翰不同意,他认为在拍卖会上,能卖到更高的价格。而这 时,珍妮则戴着项链参加音乐会,做为与项链告别的纪念。 晚餐的气氛有点沉闷,约翰先生接到一个业务电话,他确认珍妮拴好 门栓后,出门去了。到了地点,才知道被人耍了。约翰气冲冲地赶回家 ,发现家门没上门栓,他大喊珍妮,却无人应答。结果,发现珍妮在楼 上被人勒死了。而那条被‘诅咒’的钻石项链不见了。 警方调查,除了那条钻石项链,家里的珠宝首饰一样不少。甚至在床 头上,还有约翰先生刚卖掉古书而得到的一大部分现金。地板上有一个 装钻石项链的盒子。 请试着推理,被诅咒的项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珍妮是怎么死的?
格斯探长接到一起案件,老约翰被人用手枪敲击致死,后脑勺血肉模糊,他找到了老约翰的3个儿子,开始了询问:你们的父亲被人用手枪杀死了,现在我要问问你们,你们当时在干什么?
老大说:我当时在外面跑步,跑了一会就回来睡觉了。我怀疑是老二,他与父亲一向不和,还扬言要杀死父亲。
老二辩解说:我那只是说说而已,哪会真动手呢?况且我有那么大的力气吗?
老三说:我当时一直在看书,过一会就神不知鬼不觉得睡着了。
格斯探长想了一会,便带走了其中1个。
问:凶手是谁?
老约翰过去是个商人,但后来破产了,他孤身一人搬到了约克镇的乡下,过着冷清的生活.一天晚上他卧室中 了一个炭炉,接着便睡觉了,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原来的仇家趁他不备,用绳子勒死了他.
第二天早晨邮递员进一封电报,却发现老约翰家门窗禁闭,敲门里面没人应.从卧室的窗子看到老约翰已经倒在床下死了,警方没有找出任何他杀的痕迹,便断定老约翰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上面叙述的老约翰临死前和死时的情况,都是约克镇的乡民们讲述的,细心的你,发现了其中的谬误吗??
约翰、保罗和洛克三个人是纽约的一家颇负盛名的珠宝公司的合股人。去年1月,他们一同飞往佛罗里达州,在约翰的别墅度假。
一天下午,约翰带着保罗——一位不谙水性的钓鱼爱好者,乘坐游艇出海钓鱼,而洛克这位鸟类爱好者则情愿留在别墅。约翰是载着保罗的尸体回来的。他说保罗在船舷探出身子钓鱼,因风浪大船颠簸,失去重心而落水,待他赶快捞起时,保罗已经淹死了。而洛克则说,他坐在别墅后院乘凉,发现一只稀有的桔红色小鸟飞过,他便兴致勃勃地追踪小鸟来到前院,用望远镜观察那只鸟在高大的棕榈树上筑巢,说来凑巧,他的望远镜无意中对准了海面,只见约翰与保罗在游艇上扭打成一团,约翰猛地把保罗的头按入水中。
验尸报告证明保罗的确死于溺水。但在法庭上,约翰的辩解与洛克的证词互相矛盾。法官去拜访名探圣弗朗,请他帮助解开疑团。圣弗朗说:“洛克的证词是假的。”
为什么?
一天,史密斯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家内.警察经过勘查,断定属于谋杀案,于是波特警官打电话通知史密斯的家人,打到史密斯夫人的哥哥约翰家时,约翰接到了电话.波特警官对约翰说:"约翰,我很遗憾的告诉你,你的妹夫被人谋杀了." "什么?"约翰说"史密斯死了?上帝,他一定是得罪了什么人,波特警官,他的脾气相当不好,两个月前他与我的大妹夫因为打牌输了500美元而发生争吵,上个月又因为金钱问题而与我的二妹夫差点动起手来.还有......" "好的,约翰,你提供的信息很有价值,我待会将来你家问你一些更详细的情况"波特警官打断了约翰的话.可事后,波特警官却逮捕了约翰.并断定约翰就是凶手.请问各位侦探迷,波特警官为什么断定约翰就是凶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