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雾朦胧,A城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夜里11点,杰克住的公寓下闪过一个黑影。杰克出生于农民家庭,手头仅有的值钱物品也就是那块宝玉了。这块宝玉是祖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也是他祖父的遗物。杰克的父母对他很不好,所以杰克足记找了一份工作,离家出走了。杰克的父母很要好,但就是对杰克不好。杰克的薪水很低,身边最多有个三四千元。
那天深夜,只听见一声惨叫,杰克死在房中,发现者是杰克的同事约翰和珍妮,约翰和珍妮的工作与杰克一模一样,就连薪水都一个样。杰克的父母得知这个消息,还是赶了过来。约翰说他发现时,杰克手里紧紧的握住一条链子,但是那块宝玉却不知去向。杰克生前经常与人赌博,他的父母也是。
杰克居住在公寓的一楼,窗户里外都能开。经过查看公寓装的监控,发现杰克遇害的那天晚上的监控被人删除了,但是却看到前一天上午,杰克的哥哥洛克来找过杰克,他们一起出门了,却都没有回来。那么,杰克是怎么回到房间里被杀害的呢?
就在警方苦苦思考之际,杰克的父母双双死亡。两人死亡时间相同,地点却相差很远。杰克的父亲死在与别人打麻将是死亡,而杰克的母亲则是在家中死亡,两地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经过与之前的随身携带物品作比较,一张银行卡不见了。卡中存有20万元现金,现在搜遍全家也找不着。
次日上午,警方接到一家珠宝店报案,说店里被盗了。通过查看店里监控发现,凶手是两个人,都披着黑色的斗篷,所以看不清面目。这件事刚过不久,就接到洛克报案,发现约翰死在家中。约翰死的很惨,身边洒落了许多百元大钞,总价大约一万多。据洛克所说,他发现时,地上的血还没有凝固,门也是开着的。约翰平时游手好闲,没事就和别人去赌博,所以欠下了几万元。
就在这个时候,珍妮突然打来电话,说她发现在洛克家中有十万元的现金,还有好多金银珠宝,门是开着的,灯也是开着的。经过警方核对,这些正是珠宝店被盗的珠宝。洛克语无伦次,他绝望地问珍妮:“为什么这些钱会在这里?我根本就没偷!”珍妮冷冷地道:“当然是你们这些残忍的凶手偷的喽,不然呢?”“肯定是你干的,你家里一定也有钱!”洛克撕心裂肺地叫到。警方立即搜查了珍妮的家,但是只搜到一些赌博用品。
那么,最后的凶手到底是谁呢?
“他……他是谁?”托尔不安定地坐在躺椅上。
“我再强调一点,你要放松。”罗德用平和地语气抚平托尔的情绪。“约翰不认识你,但是你认识他。17日晚上七点你约格林在他办公室楼下的咖啡厅见面。”
“那……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以快递员的身份,17日晚上你主动来到雪松大街4号,也就是约翰的别墅。格林还在门罗大厦底下等你。”
“我……我怎么去的别墅?”
罗德用钥匙打开办公桌底层的抽屉,戴上一副新的手套,拿出一张地图和一支红色签字笔。“17日20点差六分,你花了十一分钟从门罗大厦门口的一家叫克鲁斯咖啡厅步行至布莱尔街口的阿波罗杰丝的酒吧门口,等了三分钟,你坐上104路巴士,乘车三十九分钟后你在雪松大街口站下车。”
“我……我有点……”
罗德继续平和地讲:“当时气温很低,你观察了大概二十三分钟,就借着月色潜入4号别墅,趁着约翰不注意,用剪刀刺穿约翰的喉咙。”
“我……我……”
“然后,你把所有灯都关了,戴上白色手套,用自己背包里的漂白剂把地面血迹清洗干净。”
“我……我……”
“你到别墅后的一个半小时之内,你把约翰带离了别墅,将尸体和剪刀埋在雪松大街后面的树林里,并用一块浅绿色的鹅卵石作了记号。”
“我……我……噢,不……”
罗德把地图和旧的白手套插入托尔的上衣口袋,并重重地打了响指。
……
“你怎么了,托尔,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
“哦,没什么,可能昨晚我陪你聊的太晚没睡好,今天来你这里补觉了,”托尔看了看左手手表上的时间,“格林,我有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处理,看来我要走了。”
“昨晚你也是这样,既然如此,你有事先去忙吧,再会。”
托尔离开了经理办公室之后,罗德拿起座机话筒:“安德森,十分钟后预约克鲁斯咖啡厅的服务员威廉先生。”
晚饭时,布郎局长接到了一只电话,是局里的值班员打来的,说是街上的一家点心店遭到了抢劫。罪犯在混乱中逃跑了,但有人在人群中看到了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约翰·阿博德。这个人具有抢劫的嫌疑,不过无凭据加以确定。布郎局长接到电话后,打算去找约翰讯问核实一下。
小侦探勒鲁瓦向爸爸要求说:“我也想去看看好吗?”
“可以,但不能妨碍我的公务。”爸爸一本正经地说。
妈妈笑了:“让勒鲁瓦去吧,说不定对你还会有些帮助呢。”
其实,勒鲁瓦知道,自己的本事比起爸爸来差得远了,不过他既然办了个小侦探事务所,应该多增长些见识才好。他搭乘着爸爸的警车,在郊区的一间房子前停了下来,门口停着一辆红色汽车,说明屋里有人。那个约翰就住在这所房子里。
约翰闻声从房子里走出来,他手里抱着个一岁多点模样像洋娃娃似的孩子。他看到了布郎局长,不免有些慌张。
布郎局长严厉地说:“把孩子放下,两手背起来,好好回答我的问话 。”
约翰不敢怠慢,想将孩子放在地上,但地上铺满了砾石,而孩子光着脚,他就把孩子放在汽车的挡泥板上,自己将高举的双手放在脑后,问道:“怎么啦?局长,出狱后我一向安份守己的,寂寞时,就逗逗孩子玩,这是我的外甥。”说到那孩子,局长发现那孩子已从汽车的挡泥板上爬到了车前盖的平板上,平板很滑,倘然掉下来,是很危险的,布郎忙上前将孩子抱在手里,他对约翰说:“今天,有人看见你到点心店去了,那里发生了抢劫案。”约翰接过孩子,那孩子还想要去汽车的前盖上玩。约翰就将他放在那里,一手扶看他回答说:“局长先生,今天我到桑德尔海滩去洗海水澡了,一来一回开着汽车行驶了12个钟头,5分钟前才到家,您就来了,我怎么会去抢劫点心店呢?”
正在警车里坐着的小侦探勒鲁瓦从车里冲了出来,指着约翰说:“你在撒谎!”请推理他为什么这么说呢?
坠楼的女子
今天晚饭后,我和朋友约翰出来散步,
“怎么样,大侦探,吃晚饭后出来散步是不是很不错?”
“也许。”他用漠不关心的语调来回答我。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不比闷在家里强吗?”我有点儿不满意。
“不要忘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犯罪和邪恶的世界里,不管怎么样心情都不会太舒服的。”
“哪里有那么多罪恶,我真是受不了你了,咦?那里怎么了?”我看见一个高楼底下围着很多人,还有一辆警车停在人群外面。
“好像出了什么事情,我们去看看吧。”我和约翰挤进人群。地上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有两个警察正在检查,旁边还有一个警长正在指挥。
那个警长突然转过头看了约稿一眼,不禁叫了起来:“约翰!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约翰说:“出来散步,没想到遇见你,一定又有凶杀案了。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比利,这是警长比尔。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比尔警长说:“这个女人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她的脑部还中了一枪。枪就掉在离尸体几米远的地方,枪上没有指纹,你们和我一起上去看看吧。”
“有没有什么线索?”警长问。
“目前只发现了几处血迹,但没有什么大用。”一个警察回答。
“没有指纹吗?”我问。
“没有,没有任何指纹。”
我看见约翰已经在房间的各处检查起来。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房间,从正门进去是客厅,客厅里面放了很多东西,有电视机、沙发、茶几,还有几盆花。右边的门通向厨房,里面还放着一辆带轮子的婴儿床,床上还有一个婴儿正在啼哭,约翰伸出手把孩子抱了起来,还摇了摇,孩子竟然不哭了。
“你真像是孩子的爸爸。”我笑了起来。
“咦?这孩子身上怎么这么多痕迹,好像是水。”警长说道。
“也可能是奶水。”约翰说。
从客厅往左边是一个卧室,里面放着一张床和一个柜子。
“那个女人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窗框上和地上都有血。”一个警察向我们介绍说。
“有没有人看见坠楼过程?”约翰问。
“有一个邻居叫保尔的正好从门外走过,听见枪声,想过来看,但因为开不了门只能回到自己家打电话报了案。”
“如果他听到枪声的话,应该是立刻赶来的。那凶手就没有时间逃走了,可是凶手是怎么逃跑的呢?”我提出了疑问。
“这很简单,凶手可以趁保尔去打电话的时候离开。”约翰说。
“这样的话凶手杀完人之后还在屋里面停留了一会儿。”我说。
“当然,如果保尔说的是实话的话。”约翰说。
“凶手做的很漂亮,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死者的家庭情况怎么样?”警长问身旁的警员。
“她有一个离婚的前夫,据邻居说他很喜欢钱,所以才离婚的,但是死者的前夫还是经常来找她要钱。”
“你们进来的时候门是锁着的吗?”约翰问。
“是的。不但是大门,连通向厨房和卧室的门也关上了。电视机也是开着的。”
约翰又向警长问了一些情况就走了出来。等到离开后我才对约翰说:“你对这个案件不是很感兴趣吗?为什么不继续追查呢?”
“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以及凶手作案的方法。”
真相是什么?
美国某大学的国家级导弹实验室里发生了一宗命案。
约翰博士被杀,他电脑里的一个绝密的导弹控制模块被拷贝了。
验尸的结果:死亡时间为22:00左右;死因是身中数刀,当场毙命。
现场情况:实验室的三层防盗铁门都没有锁。现场一片狼藉,明显有人为破坏因素。很多存储资料的磁盘被砸碎,不过除了丢失的模块,没有其他的重大损失。
尸体是清洁工早上打扫卫生时发现的,当时总电源没有切断,但电脑确定是关闭了的,系统拷贝记录时间为21:54,与死亡时间相符。电脑系统必须有约翰本人的密码才可以进入,否则模块会被自动销毁以确保安全。凶器是死者自己放在实验室内的一把水果刀,上面没有指纹。
嫌疑人之一:学校接待的外国学者S,计算机专家。
此人一直被怀疑是科技间谍,但没有证据。当天他20时离开宾馆,22:20返回,据说是去看纽约的夜景。但22点左右,有人看见他在实验室附近出现。而且,他一回到宾馆就用电话预订了提前回国的机票。
嫌疑人之二:约翰的女友兼搭档——林。
当天21:30左右,有人看见她和约翰在楼下发生激烈争吵。同寝室的人证实她24时熄灯后才回到宿舍。她说她和约翰因小事争吵,心情十分不好,于是独自在校园里散步到深夜,但是没人可以证明。她是唯一一个知道电脑系统密码的人。
嫌疑人之三:约翰的导师斯蒂芬教授。
他是个计算机专家,最近因为炒股票赔了钱。案发前一天,师徒两人有过争吵,原因是约翰剽窃了斯蒂芬教授的一篇论文。当晚,斯蒂芬教授说自己一直在实验室楼下的办公室看资料,于23点离开,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也没人可以证明。不过实验室的隔音效果的确很好。
疑点如下:
1.警方进行了严密搜查——嫌疑人的住处、办公室和实验室,甚至他们到过的地方,但都没有发现存有模块的磁盘。而且可以肯定,他们案发后没有机会把磁盘通过任何方式转手。
2.实验室的窗户正对着一间办公室,当晚那里有一个教师在加班。因为有厚厚的窗帘,该教师看不见实验室里的情况。但是他回忆说在21:40左右,看见对面的灯是亮着的,22:10左右再抬头,发现灯已经熄了。就在几分钟后,灯又亮了,这次只有很短的时间,大约1~2分钟就又熄灭了。
那么,究竟是谁杀了约翰博士?磁盘又在哪里呢?
梅丽太太向大胡子探长求助,她说:“我有个弟弟,比我小5岁,名叫哈理。三天前的夜里,他从太平梯上摔下来死了,警察以意外死亡结案,可是,我总觉得这不太像,想请您帮帮我。”
“警察不会凭白无故这样判断吧?”
“警察说,那天下雨,太平梯很滑,所以才会发生这样不幸的事件。”
“你的弟弟下雨天还走太平梯?”
“我的弟弟有火灾恐惧症,他晚上大概是梦见失火了吧。深夜一点左右,他忽然从梦中醒来,一边叫‘失火了!失火了!’一边冲到屋外,跑过走廊,结果就从太平梯子上摔了下去,这都是和他同住的约翰告诉警察的。”
探长听完梅丽太太的诉说后,决定到哈理的公寓去查看一下。
哈理的公寓是一栋四层的古老建筑,太平梯设在大楼外。当他查看太平梯时,公寓的管理员来了,他说:
“哈理就倒在这里,因为倒在水坑望,睡衣粘满了泥巴,那天晚上雨又下得很大,他的眼镜也摔破了一片镜片,掉在泥地里。”
“眼镜?哈理是近视眼?”
公寓管理员点点头。
哈理的房间在走廊的另一端,离太平梯最远。他的室友约翰已经上班去了,管理员用备用的钥匙打开了门。
“会不会是约翰把哈理推下太平梯?”探长问。
“不可能,因为当时还有别的目击人。那天晚上,大学生正好在通宵读书,听到哈理的叫喊后,都惊慌地跑出来看个究竟。”管理员说。
“当时,约翰在什么地方?”
“他穿着睡衣从房间出来,一脸茫然,后来他和大学生一起追上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哈理失足从太平梯上摔了下去。”
“咦,眼镜怎么会在这里?”
探长整理抽屉时,发现里面有手帕包着的眼镜,有一边的镜片破了,他拿起来,对着外面的光线仔细地观察。
“能不能麻烦你用汤杯装一点水来?”
管理员从厨房里端来了水,探长小心地将另一边没破的镜片取下来,将镜架浸到水里。
结果,居然出现了奇妙的现象——水面泛出一些红色来了。
“我看谜底能揭开了,哈理的死不是单纯的梦游失足,而是有人蓄意谋杀!”
“凶手是约翰?”
“对,是他!他是巧妙地利用哈理的火灾恐惧症干的。”
“可是,这红色的液体是什么?”公寓管理员看着汤杯里的水百思不得其解。
是啊,那红色的液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