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办了个“推销员训练班”,胖子乔治,高个子的约翰,小个子享利都在受训。
下午3点训练结束。吉尔安排三位学员干活,乔治搭乘3点20分的汽车到来回需要一小时的集市上买吃的;约翰烧水;享利刷油漆;吉尔跑到小树林,在吊床上睡觉。约翰烧好洗澡水去报告,发现吉尔已吊死一棵树上。尸体被挂在5米高的粗树枝上,旁边放着不足一米高的木箱,凶器是晒衣服的绳子。吊床不见了。享利从屋顶上下来。买回吃的的乔治脸色苍白地赶来。死亡时间是4点左右。刑警马上断定这不是自杀。明确指出凶手的名字和作案的方法。
请问,凶手是谁呢?
约翰克罗斯被警局指控杀妻罪,辉也加入了公诉方,但是约翰似乎很自信的请来了当地最著名的律师团队,有钱的约翰直接下了薪水每分钟50美元。
法庭审判很快开始,包括辉在内的所有公诉方手中的各种证据都指向了约翰就是杀人凶手,在其妻子死亡的第一现场位于阿纳德尔市的家中所发现的约翰的DNA脚印以及血迹都是明明白白的指向约翰就是杀人凶手。
连辉都觉得这场案子都没有打下去的境地的时候约翰的辩护律师团队却向法院提交了在其妻子死亡的5月23日的死亡时间共计12名证人证明在约翰在5月22日一直到5月30日都在美国阿拉斯加州,根本没有任何时间前去犯罪,而12名证人也被证明是有良好品行的人,也排除了雇凶杀人的可能性,那么除非约翰能跨越时空,不然不能进行犯罪。 在公诉方的请求下法院休庭,各位刑事鉴定人员立马寻找约翰的证据,但是都一无所获。那么请问约翰到底是不是杀人犯呢?
格斯探长接到一起案件,老约翰被人用手枪敲击致死,后脑勺血肉模糊,他找到了老约翰的3个儿子,开始了询问:你们的父亲被人用手枪杀死了,现在我要问问你们,你们当时在干什么?
老大说:我当时在外面跑步,跑了一会就回来睡觉了。我怀疑是老二,他与父亲一向不和,还扬言要杀死父亲。
老二辩解说:我那只是说说而已,哪会真动手呢?况且我有那么大的力气吗?
老三说:我当时一直在看书,过一会就神不知鬼不觉得睡着了。
格斯探长想了一会,便带走了其中1个。
问:凶手是谁?
一天,老约翰急匆匆地跑到警局,找到自己的好友希尔探长,说自己在当天早上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女儿被人绑架了,如果想要找到自己的女儿,就要拿100万美金作交换,否则他们就会撕票。
另外那个匿名人还特地嘱咐老约翰不能报警,否则就再见不到自己的女儿。老约翰急得团团转,可是思来想去,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来找自己的老友请求帮忙。
希尔探长安慰他说:“如果劫匪再来电话手话,你就直接告诉他,为了证实女儿卡莉活着,请他们送一张卡莉的照片过来,同时在交钱前一定要保证卡莉的安全,剩下的都听他们安排。
”老约翰听了赶紧点点头。就在这天下午,老约翰收到了劫匪寄来的照片,确认了女儿的安全之后,就立即把照片交给了探长。
凭着这张照片,就在老约翰按劫匪吩咐放赎金的时候,警方一举抓获了劫匪,成功营救了卡莉小姐。
你知道这张被绑架者本人的照片与破案有联系吗?
博物馆正在展览的一副名画被盗,只剩下镜框,发现总有几只苍蝇围着镜框飞来飞去。现在有一个最晚离开博物馆的可疑人物——约翰。警察审问他时,他不慌不忙的答道:“我离开前和几个馆员一起喝红茶。后来因为红茶洒了,我用手帕擦拭,放在一旁晾干后,我才离开。”
警察听了立刻命人逮捕约翰,那么请问警察是如何确认约翰是小偷的?
卢德、维特和约翰三个人是纽约的一家颇负盛名的珠宝公司的合股人。去年1月,他们一同飞往佛罗里达州,在卢德的别墅度假。
一天下午,卢德带着维特——一位不谙水性的钓鱼爱好者,乘坐游艇出海钓鱼,而约翰这位鸟类爱好者则情愿留在别墅。
卢德是载着维特的尸体回来的。他说维特在船舷探出身子钓鱼,因风急浪大、游艇颠簸,失去重心而落水,待他救起维特时,维特已经被淹死了。
而约翰则说,他坐在别墅后院乘凉,发现一只稀有的橘红色小鸟飞过,他便兴致勃勃地追踪小鸟来到前院,用望远镜观察那只鸟在高大的棕榈树上筑巢。说来凑巧,他的望远镜无意中对准了海面,只见卢德与维特在游艇上扭打成一团,卢德猛地把维特的头按入水中。 验尸报告证明维特的确死于溺水。但在法庭上,卢德的辩解与约翰的证词互相矛盾。
你知道谁在说谎吗?
约翰在客厅里忽然听到枪声,看到沙士死在了房间里,于是沙士的老公约翰就马上报了警。警察来到看见地上有一大摊血迹,旁边有个子弹壳,还有一些烟灰,还有一封遗书,字迹是沙士的,上面写着:我活的很辛苦,我不想再活下去了。约翰,6月3号时,你送我的11朵玫瑰证明了我们的爱,请你保留着,虽然我要死了,但你一定要好好保留它,那是我们相爱的证明!约翰永别了。福尔摩伍的思绪停留在这封遗书里,但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福尔摩伍问:“沙士有什么经常做的事吗?”约翰说:“是的,沙士很注重孩子的语言,所以自己经常念字母的,是胎教吧。”福尔摩伍再看了看地面的烟灰后说:“约翰,沙士她有吸烟的习惯吗?”约翰说:“没有,沙士她不吸烟的”福尔摩伍又说:“这个凶手是女的。”约翰说:“啊?这不是自杀吗?难道,这是件谋杀案!”
于是,福尔摩伍找到了三位女嫌疑犯。
丽丝,以前和沙士一起争约翰,但约翰喜欢沙士,所以很恨沙士。(一位餐厅里的Waitress)
菲丝,沙士的朋友,但是,因为最近沙士很幸福,所以妒忌沙士。(一位妇产科医生)
多妮, 沙士的妹妹,两个一直不和,关系很不好,很少说话。(自己开店卖化妆品)
1.请推理,谁是凶手,为什么?2.为什么福尔摩伍知道凶手是女的?
夜雾朦胧,A城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夜里11点,杰克住的公寓下闪过一个黑影。杰克出生于农民家庭,手头仅有的值钱物品也就是那块宝玉了。这块宝玉是祖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也是他祖父的遗物。杰克的父母对他很不好,所以杰克足记找了一份工作,离家出走了。杰克的父母很要好,但就是对杰克不好。杰克的薪水很低,身边最多有个三四千元。
那天深夜,只听见一声惨叫,杰克死在房中,发现者是杰克的同事约翰和珍妮,约翰和珍妮的工作与杰克一模一样,就连薪水都一个样。杰克的父母得知这个消息,还是赶了过来。约翰说他发现时,杰克手里紧紧的握住一条链子,但是那块宝玉却不知去向。杰克生前经常与人赌博,他的父母也是。
杰克居住在公寓的一楼,窗户里外都能开。经过查看公寓装的监控,发现杰克遇害的那天晚上的监控被人删除了,但是却看到前一天上午,杰克的哥哥洛克来找过杰克,他们一起出门了,却都没有回来。那么,杰克是怎么回到房间里被杀害的呢?
就在警方苦苦思考之际,杰克的父母双双死亡。两人死亡时间相同,地点却相差很远。杰克的父亲死在与别人打麻将是死亡,而杰克的母亲则是在家中死亡,两地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经过与之前的随身携带物品作比较,一张银行卡不见了。卡中存有20万元现金,现在搜遍全家也找不着。
次日上午,警方接到一家珠宝店报案,说店里被盗了。通过查看店里监控发现,凶手是两个人,都披着黑色的斗篷,所以看不清面目。这件事刚过不久,就接到洛克报案,发现约翰死在家中。约翰死的很惨,身边洒落了许多百元大钞,总价大约一万多。据洛克所说,他发现时,地上的血还没有凝固,门也是开着的。约翰平时游手好闲,没事就和别人去赌博,所以欠下了几万元。
就在这个时候,珍妮突然打来电话,说她发现在洛克家中有十万元的现金,还有好多金银珠宝,门是开着的,灯也是开着的。经过警方核对,这些正是珠宝店被盗的珠宝。洛克语无伦次,他绝望地问珍妮:“为什么这些钱会在这里?我根本就没偷!”珍妮冷冷地道:“当然是你们这些残忍的凶手偷的喽,不然呢?”“肯定是你干的,你家里一定也有钱!”洛克撕心裂肺地叫到。警方立即搜查了珍妮的家,但是只搜到一些赌博用品。
那么,最后的凶手到底是谁呢?
一天,我正在家中悠闲地喝茶,突然我收到一封奇怪的邮件:反派先生你好,我们在此举办了一个PARTY,诚意的邀请您来,14,91,62,?3,以?为顶,以小孩们梦寐以求的完美分数为底,彰显一段岁月,在中国其中充满谎言与充满童趣的中间那天,彰显知道我们所在的地点的人(在当天获益最大的人)。请您看完邮件后,去寻找约翰,查克,布朗,娜美中的一位,他会带你来参加PARTY,记住只有一次机会哦。放下茶杯,我走出了门外,那么我会去找谁呢....
“他……他是谁?”托尔不安定地坐在躺椅上。
“我再强调一点,你要放松。”罗德用平和地语气抚平托尔的情绪。“约翰不认识你,但是你认识他。17日晚上七点你约格林在他办公室楼下的咖啡厅见面。”
“那……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以快递员的身份,17日晚上你主动来到雪松大街4号,也就是约翰的别墅。格林还在门罗大厦底下等你。”
“我……我怎么去的别墅?”
罗德用钥匙打开办公桌底层的抽屉,戴上一副新的手套,拿出一张地图和一支红色签字笔。“17日20点差六分,你花了十一分钟从门罗大厦门口的一家叫克鲁斯咖啡厅步行至布莱尔街口的阿波罗杰丝的酒吧门口,等了三分钟,你坐上104路巴士,乘车三十九分钟后你在雪松大街口站下车。”
“我……我有点……”
罗德继续平和地讲:“当时气温很低,你观察了大概二十三分钟,就借着月色潜入4号别墅,趁着约翰不注意,用剪刀刺穿约翰的喉咙。”
“我……我……”
“然后,你把所有灯都关了,戴上白色手套,用自己背包里的漂白剂把地面血迹清洗干净。”
“我……我……”
“你到别墅后的一个半小时之内,你把约翰带离了别墅,将尸体和剪刀埋在雪松大街后面的树林里,并用一块浅绿色的鹅卵石作了记号。”
“我……我……噢,不……”
罗德把地图和旧的白手套插入托尔的上衣口袋,并重重地打了响指。
……
“你怎么了,托尔,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
“哦,没什么,可能昨晚我陪你聊的太晚没睡好,今天来你这里补觉了,”托尔看了看左手手表上的时间,“格林,我有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处理,看来我要走了。”
“昨晚你也是这样,既然如此,你有事先去忙吧,再会。”
托尔离开了经理办公室之后,罗德拿起座机话筒:“安德森,十分钟后预约克鲁斯咖啡厅的服务员威廉先生。”
约翰是一名刚刚上任特警,一天他下班回家,被人从后面打晕,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双手被绑住吊在天花板上面的一个铁钩子上面,自己双脚够不着地面,使不上力气,房间是一个建在河边的小木屋,屋子里面有股很浓的渔网的味道,桌子上面有一台电脑上面播放语音提示:约翰,我知道你已经醒了,这是对你的考试,窗都是开着的门锁着的,只是你的手被绑住。你要从这个房间逃出去,限时3分钟,计时开始,三分钟逃不出去就去见god吧,话音刚落,炸弹的计时器开始了。。。约翰镇定的看了看脚底,自己的配枪伯莱塔M92FS被丢在一边,脚够不到那地方。时间还剩下2分钟,约翰看了看脚底忽然发现自己脚旁边有一具摆放着整齐的渔网,他顿时灵光一闪明白了一切,成功的逃出了房间,请推理约翰怎么逃出去的?
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在他的著作《战胜命运:跨越贫困陷阱-创造经济奇迹》的第一章《陈词滥调的言语暴行》中提到,英国前首相John Russell(约翰·罗素,1792年—1878年)年轻时曾游历四方,见闻广博。他很瞧不起某个民族的人,认为他们是愚笨的代名词,是“单调乏味,容易满足的一群人”,“禀性中既没有敏锐的感知也没有快速的反应”,坚信这个民族不会有光明的前途。
被约翰·罗素强烈鄙视的这个民族是?
晚饭时,布郎局长接到了一只电话,是局里的值班员打来的,说是街上的一家点心店遭到了抢劫。罪犯在混乱中逃跑了,但有人在人群中看到了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约翰·阿博德。这个人具有抢劫的嫌疑,不过无凭据加以确定。布郎局长接到电话后,打算去找约翰讯问核实一下。
小侦探勒鲁瓦向爸爸要求说:“我也想去看看好吗?”
“可以,但不能妨碍我的公务。”爸爸一本正经地说。
妈妈笑了:“让勒鲁瓦去吧,说不定对你还会有些帮助呢。”
其实,勒鲁瓦知道,自己的本事比起爸爸来差得远了,不过他既然办了个小侦探事务所,应该多增长些见识才好。他搭乘着爸爸的警车,在郊区的一间房子前停了下来,门口停着一辆红色汽车,说明屋里有人。那个约翰就住在这所房子里。
约翰闻声从房子里走出来,他手里抱着个一岁多点模样像洋娃娃似的孩子。他看到了布郎局长,不免有些慌张。
布郎局长严厉地说:“把孩子放下,两手背起来,好好回答我的问话 。”
约翰不敢怠慢,想将孩子放在地上,但地上铺满了砾石,而孩子光着脚,他就把孩子放在汽车的挡泥板上,自己将高举的双手放在脑后,问道:“怎么啦?局长,出狱后我一向安份守己的,寂寞时,就逗逗孩子玩,这是我的外甥。”说到那孩子,局长发现那孩子已从汽车的挡泥板上爬到了车前盖的平板上,平板很滑,倘然掉下来,是很危险的,布郎忙上前将孩子抱在手里,他对约翰说:“今天,有人看见你到点心店去了,那里发生了抢劫案。”约翰接过孩子,那孩子还想要去汽车的前盖上玩。约翰就将他放在那里,一手扶看他回答说:“局长先生,今天我到桑德尔海滩去洗海水澡了,一来一回开着汽车行驶了12个钟头,5分钟前才到家,您就来了,我怎么会去抢劫点心店呢?”
正在警车里坐着的小侦探勒鲁瓦从车里冲了出来,指着约翰说:“你在撒谎!”请推理他为什么这么说呢?
约翰手脚麻利地将麦卡的尸体悬挂在死者租用的小楼的顶楼上。当他想锁门离开时,才发觉锁门要用钥匙,急切中找不到,现在无法锁门了。两小时之后,他驾着车与摩斯一道回到这幢房子。“麦卡近来因离婚心情很不好。”约翰对摩斯说:“本来我早该来看看他的,可是没人知道他把自己藏到哪儿去了。今天上午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不想活了,我这才问明了他的住址,我想您跟我一起来也许能开导开导他。他在电话里说他住在德拉维尔街126号一幢白色楼房里,我们大概已经到了。”摩斯先走下车子,见大门虚掩着,便推门而入,扭亮电灯。5分钟之后,两人在顶楼上发现了麦卡。正当他俩面对悬在梁上的尸体瞠目结舌时,楼下传来“吱”一声开门的声响。摩斯跟着约翰赶到楼下的后门,只见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门口。“我妈妈叫我把这瓶牛奶送给麦卡先生。”她甜甜地说。摩斯接过牛奶,等女孩离去后,立即给警察局打了个电话。警察赶到之后,摩斯立刻命令他们将谋杀嫌疑犯约翰拘捕候审。约翰从哪里露出了破绽?
接到报案者的电话时是早晨7点24分,约翰探长正在翻看今天的早报,昨夜下的雨直到现在还飘着小雨呢。报案者声称自己叫露西,是死者的大学同学,今天正好想来找他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而死者是一名报社记者,威廉。据露西所说:“我曾经是威廉的女朋友,所以有他的公寓钥匙,在敲门无人回应时就打开了门。威廉有严重的抑郁症,应该是自杀了。没想到....呜呜呜。。。” 说着就哭了起来。 来到案发现场,威廉被发现到在办公桌上,左手紧紧握着一瓶治疗抑郁症的药,经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大概在9个小时以前,也就是10点左右,并在死者身上闻到了苦杏仁味,威廉的药瓶上只有他一人的指纹,可是餐桌上相对而放的威士忌杯又陈述着有人来过这个事实,并且,在杯子上无任何人的指纹。看来这并不是自杀那么简单。
“好了,先平复一下您的情绪,配合我们的调查好吗?”约翰看向露西。“不是自杀么?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们!”露西说着。
通过露西,约翰得知了两个重要人物,都与威廉有过矛盾的丹尼尔和杰克。 “我怎么可能会杀人?你别开玩笑了,我只是和他在工作上有过纠纷,也不至于下毒手啊。况且我有不在场证明,那时候我正在听音乐会,你看这是门票。”丹尼尔说
“关于威廉的死,我虽然与他有过矛盾,但毕竟同学一场,我也是不愿看到的。我不可能出手杀他,我在报社编辑一篇报道,一晚上待在报社,这不,你们叫的我我才出来。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震惊,而且我的时间很紧,你看,我连伞都忘了带就跑过来了。”杰克说着还看了一眼手表。
这么一来,线索似乎断了。这时约翰经过杰克身旁时身形一顿,突地停了下来,似乎想到了什么,盯着他被雨淋湿的周身。。。。。“杰克,请跟我回局里接受审查。”约翰说。其实凶手的手法很简单,这案子,终于破解了。侦探们,这是为什么呢?
纽约展览馆的保险库被盗,丢失了一件十分珍贵的藏品,吉姆、约翰和汤姆三人因此受到传讯。三人中肯定有一人是作案者,并且盗窃现场的证据表明,作案者是一名电脑高手,他侵入了展览馆的保安系统,使所有的保护设施全部失效。这三位可疑对象每人作了两条供词,内容如下:吉姆:(1)我不懂电脑;(2)我没有偷东西。约翰:(3)我是个电脑高手;(4)但是我没有偷东西。汤姆:(5)我不是电脑高手;(6)是电脑高手作的案。警察最后发现:(7)上述6条供词中只有两条是实话;(8)这三个可疑对象中只有一个不是电脑高手。是谁作的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