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販賣機
我遇到一台奇怪的自動販賣機。
使用過這台自動販賣機的,迄今為止只有4個人。
第一個是個日本人,點了一瓶可樂,一飲而盡。
第二個是個中國人,點了一瓶烏龍茶,一飲而盡。
第三個是個日本人,點了一瓶鮮血飲料,慢慢的喝完。
第四個是個中國人,點了一瓶鮮血飲料,一飲而盡。
第三個日本人死了,其他三人都好好的。
現在輪到我買飲料了,我應該怎麼辦?
南宋初年,金朝皇帝派兀朮[wùzhú] 做元帥,率領大軍侵犯宋朝。金兵一路上燒殺搶掠,十分兇惡野蠻。
這一天,金兵攻到了江西的溧陽城下[溧lì],守城的宋朝將官貪生怕 死,就開城門投降了敵人。金兵不費吹灰之力,佔領了溧陽城。
金兵抓住了縣令楊邦乂[yì],把他帶到了兀朮面前。兀朮對楊邦乂軟 硬兼施,封官許願,勸他投降。楊邦乂大義凜然,張口大罵,然後咬破手指, 用鮮血在衣袍上寫下了十個血字:
寧作趙氏鬼;()()()()()!
兀朮殺死了楊邦乂,而楊邦乂和他的這副名聯卻名揚千古。楊邦乂用血寫成的對聯,還是現存的最早的「言志聯」。
羽是魔法校的一位學生,她與往常一樣,當她進入學校時,一大推都圍著她,羽這才發現,身後不知什麼時候跟了一直食人蟲。食人蟲笑哈哈的,牙齒上還有著鮮血「殺人了啊!」聲音一出,群人都亂了,之後找到了那個死亡的人,性別為男,頭被吃了一半,腦漿流出,胸口的心臟也被挖出,鮮血不止。死亡時間為凌晨5點到中午12點,誰也沒有發現那位男孩的眼睛死死的盯著玉。校長發現了這幾個嫌疑人:
紫:我不知道他怎麼死的,我5點到8點都在睡覺,玉可以證明,8點到12點我都在上課,老師也可以證明啊。校服很乾凈【食人蟲是他的,所以校長才懷疑他】
玉:是啊。5點到8點我和紫都在睡覺啊,8到12點我也在上課啊。【擁有讓食人蟲主動攻擊人的魔法和催眠魔法】校服很亂,還有被咬過的痕迹。沒精神。
羽:我什麼都不知道,沒人可以給我作證明,你們愛信不信。【因為食人蟲跟著羽的後面,校長這才懷疑了羽】校服有些血【食人蟲跟在她背後的時候弄的】
請你指出誰是兇手。
鬼驤的記事簿(雜)
「為什麼要這麼做?」我的主人怒吼道,帶著常年在菜場上磨礪出的嗓音。
「抱歉,我需要這麼做。」主人的朋友低下頭,那雙光滑的手明顯不是經常殺生的。
「我要殺了你!!」主人殷紅的怒氣從胸膛噴涌而出
平靜的魚缸突然被飛濺而來的鮮血打的波瀾鄒起。
呼吸進體內的空氣布滿了血腥,我真想把頭冒出水面來呼吸。
我看見的世界已經變成了一片鮮紅。
鮮血散滿了我的整個世界,我不斷的掙扎,卻沒有機會從這個鮮紅的世界逃離。
「再見」冷漠的聲音響起,在濃密的鮮血里顯的如此模糊。
我看著他,只是一個模糊人影,離我越來越遠。
倒在地上的人把手捂在胸前的傷口上,卻無法阻止生命的流逝。
看著被鮮紅血液染紅的雙手。他應該會感覺好累,好累。
我終於跳脫了束縛,摔在主人的雙手之上。在一攤更純靜的血液里,享受即將讓我獻出生命的自由。
那雙手上那麼濃厚的魚腥味會不會就這樣被自己的血所掩蓋呢?
以下選項可能性最大的是
我又殺人了。齊可修望著手上的血想。第三十個人。齊可修現在對鮮血既恐懼又麻木,每次看到頭顱爆出血花,他都有作嘔的衝動。齊可修掐滅煙頭,隨手扔向蒼茫的夜色。門鈴作響,齊可修一看,是警察。
警車上,齊可修一直悶頭吸煙。「我不想再殺人了。」他抬起頭說。警察沉默了一會說:「後悔嗎?」齊可修說:「我覺得滿手都是鮮血。」警察拍拍他的肩頭:「多少個了?」他望向窗外:「二十九個了。」警察說:「再堅持一陣,我會幫你。當年,我也是這麼過來的。」警車停在了飯店前。
第二天,日頭挺大。齊可修想看看太陽,可他沒有這麼做。
「預備!」
「行刑!」
齊可修閉上眼睛,扣動了扳機。他想,我又殺人了。第三十一個人。
「小齊,小李今天怎麼沒來?」
我懷著滿腔的怒火,用我全部的積蓄從古董店那個奇怪的老頭那兒買了,一隻據說擁有無窮詛咒力量的惡魔之角。
「惡魔的力量必須用鮮血來開啟,也必須用鮮血來關閉,具體的詛咒方法在這羊皮紙上。。。
我舔舔嘴角,緊緊握著手中發黃的羊皮紙,心情竟然出奇變好了。」
「一定要把那個搶走玲的混蛋弄得家破人亡!!!」
我閱讀那晦澀難懂的文字,開始詛咒。
1)將鮮血塗抹在角上
2)用鮮血在地上描繪一個六芒星,將角放在中心,閉目向角祈禱,發出你的詛咒!
」我要XXX家破人亡!!!不得好死!!「我惡狠狠的再心中許下詛咒。
3)惡魔的力量必須用鮮血來開啟,也必須用鮮血來關閉
我開心的大笑,同時等待著消息。
果然,那個傢伙第二天就出意外車禍死了!我得意的狂笑,然而事情並沒有結束。
最近我覺得臉色越來越蒼白,渾身越來越無力,與此同時,我得知,那個混蛋的家人也接二連三的出意外死了,怎麼會這樣……
提起倫敦貝克街221號,人們都知道那是著名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居住的地方。1920年初夏的一天夜裡,在其隔壁220號的公寓里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一個孤身生活的婦女在三樓的房間里被刀刺死。卧室的牆壁上清晰地印著一個沾滿鮮血的手印,大概是兇手逃跑時不留神將沾滿鮮血的右手按到了牆壁上吧。「五個手指的指紋都很清晰,這就是有力的證據。」
當刑警用放大鏡觀察手印時,一個站在走廊口、嘴裡叼著大煙斗、彎腰駝背的老頭兒在那裡吃吃地笑著。
「刑警先生,那手指印是假的,是案犯為了矇騙普利司門,故意弄了個假手印,沾上被害人的鮮血,像蓋圖章一樣按到牆上后逃走的。請不要上當呵。」老人好像知道實情似地說道。刑警們吃驚地反問道:「你怎麼知道手印是假的呢?」
「你如果認為我在說謊,你自己把右手的手掌往牆上按個手印試試看。」
「你是幹什麼的?」
「你問的是我?不瞞你說,我以前在這附近住過,正趕上我路過這裡。對不起,我失陪了。」長著鷹鉤鼻子和一副足智多謀的面孔的駝背老人,說完后很快下了樓梯走了。這位看上去有六十五六的老人,走起路來卻顯得那麼健壯。
這個老人就是幾年前剛剛引退回到薩西克斯的偏僻鄉村,以飼養蜜蜂悠閑度日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那麼,福爾摩斯究竟根據什麼證據看破了牆上是假手印呢?
請寫出分析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