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办得很顺利,常风干净利落地给了女人一刀。看着女人惊讶地倒下后,常风悄悄离开现场。半个月后他站在了法庭上。他没有一丝慌张,因为他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他确信没有人知道他杀死妻子的手法,唯一知道的人已经开不了口了。检察官大声道:“被告,据证据显示,你和你妻子有很深的矛盾…”“我再说一遍!”辩护律师打断了检察官的话:“我的委托人在她妻子被勒死那天一整天都在图书馆看书,图书馆很多人都可以作证!”常风心里暗笑:“就是如此。”
“被告,你还不认罪吗?除了物证我们还有一个人证!”检察官冷笑道。被告汗如雨下。证人大声道:“那晚,我从窗户看见他举刀刺向沉睡的被害人。血还顺着刀尖流到了他的右脚上。对,他那天穿的就是现在这双拖鞋!”检查官指着被告:“人证物证俱在,事实已经很明显了!凶手就是你!你趁被害人熟睡的时候捅了她三刀,导致其当场死亡。”被告低下了头:“没错…是我干的…”“反对!”沉默已久的辩护律师终于开口:“裁判长,被害人的确是被捅死的,他们说的其实都对,但是…”她嘴角露出微笑,“检察官大概记错了,不是三刀,是四刀!而且…被告是个左撇子!”
某甲因贪污巨款而被拘留审查。但经过依法搜查,却不见巨款踪影。某甲深知罪责难逃,急于消除罪证。一日某甲的妻子来探望,某甲递出一张纸片说:“这是我的遗言。”看守人员检查了内容,见是一首悔恨诗:绿水涛涛心难静,彩虹高高人何行?笔下纵有千般语,内心凄凉恨吞声。账面未清出破绽,单身孤入陷囹圄。速去黄泉少牵挂,毁了一生怨终身。看守员见没有什么,就转给某甲妻,某甲眼见计将成功,不禁高兴万分。正在这时,检察官赶来要过诗凝神看了几遍,终于喊道:“有了!”即按信中所暗示的内容,一举查获了巨额赃款。检察官怎么知道赃款的隐藏地点的?
在某市郊外的火车道拐角旁边发现一具女尸,据分析死者是被人用尖刀刺死活抛尸荒野,死亡时间是晚上9:00左右。第二天检察官找到了嫌疑人,此人是死者的丈夫,嫌疑人说自己在9:20起就一直在朋友家待到第二天中午才回家,我根本就不可能将尸体送到那么远的地方,要知道我家离案发地有两小时路程(汽车)根本不可能将尸体送到那么远。而嫌疑人的朋友也证明此人句句属实。但是检察官只仔细调查了一点就识破了他的诡计。 请推理 检察官到底调查的是什么?还有凶手到底是怎样做案的?
检察官霍桑一走进死者卡尔的办公室,塔宾就迎上前来说:“检察官先生您终于来了。除了桌子上的电话,我什么也没敢碰。情况一发生,我就立即给你打了电话,然后就等着你的到来。”卡尔的尸体倒在办公桌后面的地毯上,右手边上有一支法国制造的手枪。检察官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卡尔叫我到这儿来一下,我来到这儿以后,他不由分说破口大骂他的妻子和我。我告诉他一定是他误会了,可当时他正气头上,根本听不进去我说的话。突然,他歇斯底里地大喊:“我非杀你不可!”说完,他就拉开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然后拿出一支手枪向我开枪,不过他因为太激动所以没打中我,情急之下,我只得拔枪自卫,我也是不得已。”
检察官听了之后一言不发,而是将一支铅笔伸进枪管中,将它从尸体边挑起,然后拉开桌子上最上面的抽屉,再小心地将枪放回原处。当晚检察官对他的助手说:“塔宾是一个私人侦探,他的手枪是经过备案注册的。我在桌子对面的墙上找到了颗法国制造的弹头,就是塔宾说的首先射向他的那颗。那支枪虽留有卡尔的指纹,但他并没有持枪执照,我们根本无法查出枪的来历。”“我想塔宾将被指控为蓄意谋杀!”检察官的助手问。塔宾在什么地方露出马脚,被检察官他的助手发现了呢?
副局长周海泉贪污巨款案发后,逃离居所匿藏了3个多月,当检察官们寻踪觅迹侦查到周犯隐匿的别墅里时,却发现周犯已死在床上。
周犯的右太阳穴上有一个贴着肉开枪的枪洞,被子里的右手上捏着那把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枪,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表情。
床边的写字台上,摊着周海泉写的遗书,遗书中回顾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犯罪经过;流露出想自首又怕无颜见人难熬铁窗生涯,想自杀又留恋人生的矛盾心理。
检察官们一致判断周海泉系自杀,可后来赶到现场的法医却坚持认为周海泉绝不可能是自杀。
双方争论起来,您看是谁判断得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