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職員瑪雅·史密斯在一處公園遭到槍殺。公園裡有一批打太極的人聽到槍聲趕往現場的時候兇手早已逃之夭夭,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證據,連彈殼都被帶走了。
經法醫鑒定,兇器是槍管和槍托都被鋸短、沒有喉縮的雙管獵槍,射擊的彈藥則是LE公司產的12號000霰彈。被害人腹部的多處傷口有全部八粒彈丸,但擴散較大,是近距離射擊。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早上十點半,和大家聽到槍聲的時間相符。
根據槍支彈藥的購買記錄,警方找到了曾與被害人發生嚴重爭執的三個人。
被她無情甩掉的畫家弗蘭克說:「我不是兇手,兇手是洛倫佐。」
因為發現對方出軌選擇離婚的股票商洛倫佐反駁:「才不是我乾的,是格雷格乾的。」
總是不被尊重的飯店服務生格雷格說:「我沒有殺人,弗蘭克才是兇手。」
三個人不在場證明都不夠可靠,而且這六句口供都是一句真話一句假話。
誰是兇手?
一天夜裡,花園小區突然傳來一聲槍響,人們聞聲趕到小區後門,發現小區保安被人用槍打死。警長卡頓立即趕到現場,經過調查,鎖定甲、乙、丙三人為嫌疑人,他對這3個人進行了單獨審問。
甲說:「我當時正在修車,因為天黑了,我拉了一盞燈在車庫裡,插上電源便打開燈修車。就在這時,小區後門那裡傳來槍聲,我就趕快跑出去了。」
乙一瘸一拐地走到卡頓面前,說道:「我把車停在車庫裡,往外走的時候,被地上的電線絆倒了,把腳崴傷了,我就坐在地上揉腳腕,大約5分鐘后,我聽到了槍聲,就急忙站了起來。」
丙說:「當時我買了杯冰淇淋,走到車庫門口的時候,聽到裡面有聲音,就往裡面看了一眼,什麼也看不見。我就坐在樹下的搖椅上吃著冰淇淋乘涼,幾分鐘后聽到了槍聲。」
卡頓在樹下的搖椅上發現了半杯融化的冰淇淋。在車庫門口的地面上,他看到了電線插頭已經被扯出了插座,電線連接的燈還懸挂在甲已經打開的汽車引擎蓋上。這時,他指著一個人說:「你說的全是假話,作案者就是你。」
作案者是誰?
神川祐司、薩爾斯和克利切同在一條遊船上。船剛剛離岸不久,突然有人在岸上沖這艘船開火。那人只開了一槍就逃走了,幸運的是並沒有人受傷。
事後據他們回憶,祐司只聽到了槍聲,薩爾斯看到了槍口的火星,克利切只看到子彈打入水中濺起的水花。
持槍者為什麼要開火是另一個故事了,我想問你的是,他們三個誰最先發現有人開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