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我快到你公寓门口了,准备下来吧。”
“陈哥,你开车真快,我还在洗澡呢,到了之后就在楼下等会吧,我挂啦。”
“DU...DU...DU...”
“紧急报道!XX公寓二楼发生爆炸造成严重火灾,消防队正赶往现场,ab路段至cd路段上的车辆注意避让。”
听完车载电台的紧急报道,心中不禁慌了起来,那不就是小白的公寓吗。拿出手机,按了重拨键。
“小白,你公寓发生火灾,赶紧逃!”
手机那头只传来一阵慌乱的声音,挂了电话,加快车速赶往现场。公寓已经浓烟滚滚,火势正在往上蔓延,消防车的声音由远而近。
不远处,一个穿戴整齐的人向我走来。
“陈哥,幸亏你通知得早,我才能安全逃出来,这火估计还要烧个几个小时,先不管了,干正事去吧。”
“好吧,小白,先上车。”
说完,都上了车,车内没开空调,却寒意逼人。这时,我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立刻停车,跑了出去。
问:我到底意识到了什么?
【火灾来临的前奏Ⅱ】
“恭迎各位贵客”,人群上一股略显大叔气质的声音回响,“非常抱歉,让各位…”
『显然话未说完就广播就停了,多半是电房出意外』一个黄毛小子若有所思『先去看看再说』
冲出人群的黄毛小子对着电闸开关思考片刻,得意的笑起来:“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的机关,不过闹点笑话还是可以!”旁边一大叔懵住了:“为什么?”
“很显然,机关是这样子布置的:开关上面绑着线圈,线下端系着重物,重物下面垫着冰块,由于最近气温很好,冰块很容易融化,那么重物也会受到重力作用而下垂,所以……”
话音未落,人群中的多西达就举手反对:“如果按照你所说那样,那么现场为什么没有保留这些重物和线圈,旁边可没有让这些东西消失的窗户,而且保安也说了停电前几分钟根本没有人进来把这些所谓的东西带走!现场保留的水迹是可以说明冰块的存在这点没有错,但是现场那些黑色的物质是什么?只有根据这点就能判断机关是什么样的,未免太可笑了!”
看到有人再反驳自己,黄毛小子却露出来得意的笑容……
问:现场的状况按黄毛小子的机关手法解释得通吗?
我看着熊熊大火却不能做些什么,只能无力地等着消防到来……
消防车来了,房子却化为了灰烬,我疯了一般跑到废墟上,看着烧焦的尸体,眼泪不由得滑了下来…我的孩子……
我捧着那个模糊的脸,我想他一定没死,也许只要我把他嘴里的烟灰弄走,我的孩子就会回来了呢?
可是……为什么他的嘴里很干净呢?
连一点烟灰都没有。
警察说是意外火灾,煤气伐没有关好一点明火导致的火灾,可是我不信……我不信!
请问,孩子到底是不是意外火灾死掉的?
某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由于该民宅系老式木结构房屋,故烧得非常快非常彻底,以致迅速赶到的消防官兵已无法救火,而且对火灾现场的勘查也极其困难,因为几乎一切都化成了灰烬。
刑警干探徐松被请来协助勘查火因,他到达现场勘查后,也非常失望。于是,徐松只得去找该户民宅唯一的逃生者进行调查访问。 被调查访问人是该户人家的儿媳。据她称:当天早上, 公婆和丈夫均尚未起床,她早起为他们做早餐,当她在做油炸饼时,因返身去卫生间片刻,以致炸油过热起火,她 从卫生间出来发现起火,立即救火并关掉煤气灶开关。不幸的是,她忙中出错竟将灶台上的一桶油当作水浇在起火的铁锅里,以致火势更大,她吓得逃离了现场,而公婆和丈夫发现大火为时已晚,且窗户外均有铁栅无法逃生而被烧死。
望着悲伤的少妇,徐松竟也有些伤感,但随即开动脑筋分析。 您能分析出这是失火还是纵火吗?
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下列关于火灾的自救知识,错误的做法是()。
摧毁了市政大楼的那场火灾爆发于今晨黎明前,最后一个消防员直到今天下午晚些时候才离开。没有人会在那样一场大火附近而又没注意到火灾的发生。托马斯一定看到了那场大火,不管他现在怎样地否认,他今天早上像通常一样从他的公寓去了图书馆。若不经过市政大楼,从他的公寓到图书馆之间就无路可走。
上述论述的主要结论是( )。
爱莎是爱猫协会会长,有一天下午三点半左右他的居室发生了火灾并引发了爆炸,爱莎被发现死在第一火灾现场。
办案人员对爱莎进行了观察,发现爱莎倒在厨房地面上,眼球突出并充血,全身焦黑,身体没有发现其他受损痕迹,身旁的煤气罐已经炸裂。
家中唯一养的猫也被发现烧死在客厅,尾巴疑似有勒痕,客厅散落着烧焦的电话,烧黑的电视机,被烧焦的软木塞,烧裂的镜子、安眠药瓶子等等,电话最后一通电话记录是15:30,没有接通。
办案人员初步鉴定是火灾导致意外死亡,旁边的J侦探却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问:爱莎最有可能死于什么原因?
美国对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是相当重视的,尤其是在人口集中的大城市,因为一旦发生灾害,死伤的人数肯定不是一个小的数目。为了应对火灾,美国推出了一种火灾救生器。这种火灾救生器实际上就是在滑轮的两边用绳子吊着两只大篮子,当一个篮子放下去的时候,另一个篮子就会升上来。但是在下放的时候必须在另一个篮子之中放一些物体作为平衡物,这样另一个比较重的物体就能够放在篮子里安全地向下运送了。如果一只篮子是空的,那么另一只篮子可以放不超过 30磅的东西,这样就能够保证下降安全,如果两个篮子之中都放着重物,那么这两个重物之间的重量差不能超过 30磅。有一天,哈尼的家里发生了火灾,家里除了有重 90磅的哈尼之外,还有重 210磅的妻子,此外还有一个重 60磅的宠物狗和一个重 30磅的孩子。现在知道一个篮子可以放三个人和一只狗,但是其他的东西都装不进去,而且狗和孩子如果没有哈尼或者是妻子的帮助是不可能爬进或者爬出篮子的,现在怎么才能够让这一家人安全地从火灾之中逃出来?
晚上十点,春光里小区突发火灾,住在一楼的张玉莲老太太不幸在火灾中丧生。事后,尸检报告显示,张老太曾在死前服用过大剂量的安眠药而且起火原因是漏电和燃气泄漏导致,警方因此认定火灾是人为引起而非自燃。但是,当天晚上春光里小区停电,那么漏电有从何解释。通过排查张老太生平,警方了解到,张老太的老伴和两个儿子两年前在一起车祸中丧生。其外甥李玉哲是张老太财产的唯一继承人。警方遂对李玉哲展开调查,李玉哲交待,当晚六点左右自己确实去过春光里小区看望张老太,但七点多钟自己就前往城南一家KTV和朋友唱歌喝酒,直到晚上十点半才和朋友告别。李玉哲的朋友证实,李玉哲当晚确实是十点半离开的KTV,但十点左右,李玉哲出去打了一个手机。综合上述情况,刑警队长武国军认定李玉哲就是凶手,武队长分析,当晚李玉哲去张老太家时,找借口让张老太服下安眠药,张老太睡着以后,李玉哲又做了些手脚,然后离开,当晚十点左右,李玉哲给张老太打了电话,然后引起火灾。经过审讯,李玉哲交待是自己杀害了自己的舅妈。试问,李玉哲是如何引起火灾的?
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有一个艺术家住在城市的郊区。有一天他准备去旅行,在临走之前他怕自己的房子遭到别人恶意破坏,于是给房子投了巨额保险。他的家中还有一只陪伴他多年的猫,可是这一次旅行他不能带着它,于是猫被留在家中。意外还是发生了,在他离开家的半个月之后,就接到了电话,说他的房子着火了,由于火警抢救及时,房屋的残垣断壁遗留下来。火灾专家从事故现场看,猫被关在封闭的房间里,没有洞可以钻出去而被烧死。起火点是一张铺着凉席的房间。可整个房间里没有任何火源,也没有漏电痕迹,煤气开关也紧闭着。地上有个破碎的鱼缸,并且烧焦的席子上残留着少量的石灰,于是火灾专家断定这是一场纵火案。
请问,你知道纵火者是谁吗?
Pasber的银行在一场大火后片瓦不存。Pasber本人快要崩溃了,这是他多年的心血啊!保险公司已派人来查验过了,大部分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警官Sroan向Pasber表示了慰问,接着询问起火灾的起因。
Pasber哽咽着说道:“今天中午,我正在看财务报表,忽然电灯闪了几下,接着电源线上冒出一阵火花,火花点燃了账册,我连忙用水把账册上和电线上的火扑灭,关掉电灯,出去找电工来维修。谁知道,等我再次回去的时候,整个走廊都已经被浓烟笼罩住了……”
听到这里,Sroan忽然觉得有点问题,他再次问道:“你确定火灾是由电线引起的,而你又是扑灭了火才出去的吗?会不会是你走开的时候有人纵火呢?”
Pasber肯定地说:“不会,我扑灭了明火才离开办公室,银行看守得非常严密,不可能有人在里面纵火。”
Sroan叹了口气说道:“Pasber先生,我非常尊敬你,可是我想你在这件事情上说谎了, 火灾和你有很大的关联。”
你知道Sroan是怎么识破Pasber的谎言的吗?
牛顿吹熄了蜡烛,拉起窗帘,刺眼的阳光射进来,照在桌上那些未经整理的原稿和书上,热衷于研究工作时,牛顿总是把书本和杂物放得乱七八糟的,这也是牛顿最坏的习惯。
“啊!今天是星期天.”
牛顿想到该去教会一趟,先到浴室洗把脸,忽然灵感所至,想要在论文上写下所感,脸尚未擦干,就飞也似的跑到桌边,脸孔上的水珠,还断断续续的往下滴。他拿起钢笔,径直把刚才的思想记下来。
“啊!”如此这般神速,对自己神助似的构想觉得很满意,直到这时他才觉得脸孔湿漉漉的,也分不出是兴奋的汗珠,还是末擦干的水滴,擦干脸,整装完毕,忽忙赶到教会,弥撒已近尾声,无所事事,本来想回家,可是和煦的阳光吸引着他,忽然兴起散步的兴趣,他在街头徘徊了一个小时,才走回家。
进门一股烤焦的味道扑鼻而来,书房已被烧掉大半了,仆人及时发现,把火扑灭,才没有波及其他房间。
“啊!是什么东西引起火灾呢?”牛顿进门就追问仆人。
“我也搞不清,初时只觉得窗口阵阵的浓烟,接着有火苗冒出,我才意识到火灾,你出门的时候,有没有吹灭蜡烛?”仆人问道。
他知道每当牛顿热衷研究工作时,其他一些琐碎事物,他是绝不会经意的。
“我,我记得很清楚,我是先把蜡烛吹熄,然后洗脸的,在洗脸时,我还回到桌上在原稿中写了一段话,当时还没有半点烧起来的痕迹,这些我都记得很清楚。”
“你桌上有没有作实验用的透镜?凸透镜受到阳光照射时,光线集中在一点,太久的话,也会造成火种,引起火灾的,是不是?”
仆人分析着,牛顿的仆人对科学也颇有概念,牛顿仔细观察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桌子,但是没有凸透镜的残骸,在烧毁的书籍与原稿中,有一块长20厘米,宽10厘米的玻璃板,他在五年前出版了一本书叫做《Princopa》,而这块完好如初的玻璃板隔在此书和原稿之间,恰似一座小桥梁。
“主人,你看,这儿有一块玻璃板,亦可能受光能的影响,而引起火灾。”
“不!这只是一块普通的玻璃,纵使受到日光的照射,也绝不会产生焦点,引起火灾.”
牛顿一面回答,一面仔细观察,想找寻引起火灾的蛛丝马迹。
“说不定,是有些妒忌我研究成果的坏家伙,故意在窗口放的火。”
由于找不出失火原因,牛顿有种被害的感觉,可是仆人为了证明牛顿的假说不成立,强调着解说,当时他在庭院工作,未曾发现有可疑份子侵入,假使有人进入窗口,他在庭院,也绝对逃不过他的眼线。
可是,就在两年后的一个早晨,洗脸时,牛顿忽然觉得空虚的头脑里,有一道曙光射进的感觉。
“对了,那个大火的星期天早上,我也洗过脸,而且就在那时灵感突然来临,唉!像这类单纯的事情,怎么当时就想不通呢。”
起火的原因,突然得以证明,同时他的神经质亦云消雾散,那么牛顿对失火原因到底什么结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