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不讓養寵物,兄弟倆只能把小狗帶到一間木屋來,經常帶些食物來給小狗吃。
他們家住在山村,如果把狗往山裡隨便一丟,怕是滿地蟲子豺狼狐狸蟒蛇甚至還有熊。幸好前任守林人留下了這樣一座小木屋,暫時沒人居住,除了牆壁上有個比碗口小一些的洞可以通氣外也不漏風,這洞不大,小狗應該出不去,可謂十分安全。
兄弟倆平時也很忙,不可能天天來,於是留下了許多食物,過了兩周才來看小狗,卻發現小狗消失了,滿地食物狼藉,但地上除了一些泥痕外,並沒有血跡。
這是怎麼回事?
一個生物學教授被人殺害,他在死前留下簡單的圖畫。分別是一對同源染色體,精子入卵的瞬間,還有「XY」。現調查得出五名均與教授有矛盾的嫌疑人,其均有作案時間。
A,女,也是教授,前段時間和教授因學術問題意見不合大吵過一架。
B,A的孿生妹妹,懷有一個男孩。厭惡教授的為人。
C,為教授學生,被教授發現懷孕於是教授通知其父母帶她去人流。
D,有過節的男鄰居。
E,教授的兒子,教授說死後要把財產全捐出去,兒子對此心懷不滿。
根據教授留下的信息,兇手是?
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倉庫附近有發生了一起兇殺案。警察趕到現場后發現這場兇殺案的殺人犯法和前四起兇殺案的殺人方法相同,並且死者身旁也留下了兇手寫的一行字,因此判定為是一場連環兇殺案。這次的這行字為「圓的餘切與直角三角形斜邊的夾角」
前四起兇殺案兇手留下的短語分別是:圓、銳角、三條平行線交於垂直線段、三角形一銳角與圓的相交。
請問:這五起兇殺案是同一人所為嗎?為什麼?
病維站在山谷旁,看著一輛紅色轎車被吊上來,已經破爛不堪。
黃探長說明:「車禍是發生在午夜一點三十分左右,如你所見,這部經過改造的紅色車子是在緊急剎車之後失控墜谷。」
「改造了也沒有用,只有改大排氣筒增加噪音而已,永遠也不會變成跑車。」病維看著馬路上因為急剎而留下的輪胎黑印:「司機和乘客呢?」
「車內只有司機一人,是這一帶著名的流氓,欺善怕惡,幾乎一天不惹事就會像毒癮發作一樣渾身不自在,所以仇人不少,對了,他在意外發生之後當場死亡。」
「仇人?你提到仇人,所以這不是意外了?」
黃探長皺了皺眉頭:「在肇事車子胎印前方不到百米的地方,也有一段新的輪胎印,應該也是昨晚留下的,或許有事件目擊者,找來問問就知道了。」
推理故事裡的警察效率總是非常好的,不久之後果然找到了幾個疑似留下輪胎印的車子和司機及乘客們。
第一輛是一部嶄新的四驅車,當晚正趕著回家看半夜劇場,車內只有司機一人,是一名年約二十歲的青年,由於車子還很新,車內幾乎沒有什麼雜物。他否認自己事發時在場。
第二輛是一部應該有二十年車齡的舊車,當時駕車的是一名中年人,妻子在副駕駛座,車后是十歲的孩子,車內很多雜物。司機表示自己是古典鏡架設計師傅,當時正在送貨。他否認自己事發時在場。
第三輛是一部警車,裡面有一名巡警,胖逾一百公斤,說話態度趾高氣揚,表示當時正在巡邏,否認自己事發時在場。
第四輛是一部超跑,駕駛者是當地一名富豪的私生子,當時帶著自己的女朋友在兜風,車內找到一把手槍,他卻表示自己確實持有合法擁槍證,並否認事發時在現場。
「事發的山區道路非常狹窄,地點偏僻,但路況還算良好,還是可以飆車的。」黃探長說道,「看來要對比輪胎印和車子才知道誰才是目擊者了。」
病維搖搖頭說:「應該不需要了,我大概可以猜到誰是目擊者……不,應該是肇事者。」
什麼病維這麼認為?誰才是「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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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雨後天晴的早晨。團偵探和江戶警部在公園散步時發現門球場地中心處有一年輕女子倒在地上,大吃一驚。
是背部被刺兩刀致死的。屍體旁邊丟著一把血淋淋的尖刀。
可是,被昨夜雨水沖洗過的地面上,只留下被害人來現場時留下的高跟皮鞋的腳印,此外沒有任何足跡。
"真怪,怎麼沒有兇手的腳印?一定是下雨前或正下著雨時殺了人逃跑的"。警部說。
"不,如果那樣,被害人的高跟皮鞋印兒也該一塊被衝掉的。屍體旁邊還留著斑斑血跡,兇器尖刀上的血也沒被衝掉, 說明是雨停后在此殺了被害人的"。團偵探斷定說。
"那麼,兇手怎麼才能不留下腳印從這麼寬闊的門球場中離去呢?難道是用手或掃帚銷毀自己的腳印后逃跑的?" "如果那麼干,還是會留下銷毀時的痕迹的。而現場的地面雖被雨水沖洗過,卻是乾乾淨淨的,什麼也沒有。高跟鞋印很小,兇手絕不可能是踩著高跟鞋印逃走的。
團偵探為此還特意將死者的高跟皮鞋脫下來與地面上留下的鞋印核實比較過。高跟皮鞋印和鞋是一致的,肯定是被害人走著來的腳印。 "那麼,難道兇手是無腿的幽靈?" "我說警部,請不要作如此怪異的推理。" "可是,我再也想不出會有其他的可能,難道兇手長了翅膀從空中飛來殺了被害人?也不可能。"江戶警部一籌莫展。
就算大名鼎鼎的團偵探也頗傷腦筋。他看了看四周,無意 中發現鐵絲圍牆的門口有一個存放物品的鐵櫃和洗手用的水龍頭。 "原來如此,警部,搞清楚了。兇手用極簡單的手段銷毀 了自己的腳印。"
腳印的謎終於解開了。那麼,是什麼手段?
當我被已懷孕4個月的女招待萬裡子逼著結婚時,我想只有殺掉她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因為我正在和一個董事長的女兒談戀愛。
我在晚上8點多去了她住的公寓。她此時正坐在炕爐前逗她養的兩隻小鳥,小鳥落在她的手背上,她用嘴給它們唯餌兒,真是個愛鳥迷。
「已經懷孕四個月了,你打算怎麼辦?」她用怨恨的目光盯著我。
「你別這麼凶嘛,我也有難處啊。」說著我裝作脫外衣的樣子轉到她身後,兩手猛地卡住她脖子。受驚的小鳥一下子飛了起來,我不顧一切的拚命卡,不知卡了多長時間,只覺兩臂發麻才鬆手。萬裡子已經癱在那裡斷了氣,就這樣輕而易舉的解決問題了。
我趕緊離開那裡,乘地鐵到新宿,進一家彈子店,一直玩到快關門的時候。我偷偷的在自動售貨機那買了兩塊巧克力代替店裡的贈品。
「連續玩了四小時,累死我了,哎,該到桑拿浴去按摩了。」我對贈品部的女店員這麼說。
「去桑拿浴還不如去河浴呢。」女店員譏笑著說。我把贈品巧克力當作禮品送給了她,便離開了,這樣她就會記得我,也就是說我有意留下了不在現場的證明。
當我回到公寓時,警察早就在那裡等我了。
「你認識女招待川岸萬裡子吧,今晚8點左右你去她房間了吧。」
「不,我沒去,我從傍晚開始一直在新宿的一家彈子點玩了。她到底出了什麼事?」我假裝問道。
「九點半左右發現她死在自己的房裡,是她弟弟來時發現的,據他講被害人的肚子里懷著你的孩子,是你嫌她礙事才殺了她吧。」
「沒有的事,我正準備和她結婚。」我反駁說。
「你再編造什麼騙人的話也晚了,你看,你殺人現場留下的證據就在你的外衣上。」
那麼,我的外衣上究竟留下了什麼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