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被人发现中毒身亡。上周他刚刚度过他的四十岁生日聚会。
在他的胃里有未消化完的兔肉和红酒。
红酒是一个对手公司的老总送的。兔肉是王总的一个下属送的,送来时还是活蹦乱跳的兔子。
以下是他们的证词:
老总:“这红酒是我外国的朋友送给我的,我送来的时候还没打开过包装盒。”
下属:“我把兔子送来时,兔子还活蹦乱跳着。如果下了毒,兔子不应该早就死了吗?”
妻子:“兔肉是他自己烹饪的,事发时我和朋友在逛街。”
经检测,王总的胃里有阿托品毒素。而其他地方(包括其他人身上、盛兔肉的盘子上、和红酒瓶壁上)均没有检测出毒素。
请问这是自杀还是谋杀?如果是谋杀,那么凶手是谁?
A君举办了一个烧烤晚会,B君知道后带了一只活兔子去参加。C君带了一桶生啤去参加。A君看到活兔子后,非常高兴,于是就亲自宰杀了这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并将其烤熟全部吃掉。这时是1:20.过了一会,大约1:50左右A君对C君说他口非常渴,C君听后就去取来了一大扎生啤,只见A君一仰脖把一大扎生啤全喝了下去。不一会,A君就抽搐着倒了下去。等警察来了后,A君已停止了呼吸。经调查B君C君都与A君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并且BC二君都有表示过要杀A君的想法。这时A君的初步尸检报告已经出来。报告显示A君的死因为中毒。死者胃中只有未消化的兔子肉和生啤。经化验,毒就在这两种食物之间。探长找B君与C君了解情况,B君说:“哼,虽然我很想杀他,但他真不是我杀的。我想,应该是C吧,因为我带来的可是活兔子,是没法下毒的。”C君说:“不。。。不。不是我。。真的。。。不信你们去化验那只杯子,真的不是我。。”C的慌乱引起了探长的注意,他吩咐手下去化验那只杯子,可却发现那只杯子在A倒下的时候碰到了地上。在摔成碎片后被侍者扔进了垃圾箱,且不久前垃圾车刚收走了垃圾。也就是说,再也找不到那只杯子了。C听到这个消息后更加慌乱了,B君却显示出一副得意的神情。这时D君来到探长面前反映了一个情况:“A君在1:30左右曾很兴奋的给我们在场上表演小丑,还胡言乱语。可他是个很严肃的人,我们都很诧异,但都认为他喝醉了也没有在意。”探长沉吟了一会后吩咐抓走了某君。请问,探长抓走的是谁?为什么?A君中的又是什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