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總被人發現中毒身亡。上周他剛剛度過他的四十歲生日聚會。
在他的胃裡有未消化完的兔肉和紅酒。
紅酒是一個對手公司的老總送的。兔肉是王總的一個下屬送的,送來時還是活蹦亂跳的兔子。
以下是他們的證詞:
老總:「這紅酒是我外國的朋友送給我的,我送來的時候還沒打開過包裝盒。」
下屬:「我把兔子送來時,兔子還活蹦亂跳著。如果下了毒,兔子不應該早就死了嗎?」
妻子:「兔肉是他自己烹飪的,事發時我和朋友在逛街。」
經檢測,王總的胃裡有阿托品毒素。而其他地方(包括其他人身上、盛兔肉的盤子上、和紅酒瓶壁上)均沒有檢測出毒素。
請問這是自殺還是謀殺?如果是謀殺,那麼兇手是誰?
A君舉辦了一個燒烤晚會,B君知道后帶了一隻活兔子去參加。C君帶了一桶生啤去參加。A君看到活兔子后,非常高興,於是就親自宰殺了這隻活蹦亂跳的兔子,並將其烤熟全部吃掉。這時是1:20.過了一會,大約1:50左右A君對C君說他口非常渴,C君聽后就去取來了一大扎生啤,只見A君一仰脖把一大扎生啤全喝了下去。不一會,A君就抽搐著倒了下去。等警察來了后,A君已停止了呼吸。經調查B君C君都與A君有過不愉快的經歷,並且BC二君都有表示過要殺A君的想法。這時A君的初步屍檢報告已經出來。報告顯示A君的死因為中毒。死者胃中只有未消化的兔子肉和生啤。經化驗,毒就在這兩種食物之間。探長找B君與C君了解情況,B君說:「哼,雖然我很想殺他,但他真不是我殺的。我想,應該是C吧,因為我帶來的可是活兔子,是沒法下毒的。」C君說:「不。。。不。不是我。。真的。。。不信你們去化驗那隻杯子,真的不是我。。」C的慌亂引起了探長的注意,他吩咐手下去化驗那隻杯子,可卻發現那隻杯子在A倒下的時候碰到了地上。在摔成碎片后被侍者扔進了垃圾箱,且不久前垃圾車剛收走了垃圾。也就是說,再也找不到那隻杯子了。C聽到這個消息后更加慌亂了,B君卻顯示出一副得意的神情。這時D君來到探長面前反映了一個情況:「A君在1:30左右曾很興奮的給我們在場上表演小丑,還胡言亂語。可他是個很嚴肅的人,我們都很詫異,但都認為他喝醉了也沒有在意。」探長沉吟了一會後吩咐抓走了某君。請問,探長抓走的是誰?為什麼?A君中的又是什麼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