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劉某本是鄰居,但今天卻相互爭吵著來到派出所。劉某告訴所長:前些日子,我被張某家的花盆打中右臂,受了重傷,我要他賠償,他卻不答應。張某卻說:他在說謊,他只受了輕傷,卻要我賠償十萬,這簡直是敲詐。所長聽后,對劉某說道:你現在的右臂能舉高?劉某緩緩地俱到耳朵處,還皺了皺眉頭,看樣子傷的不輕。所長馬上又對劉某說了句話,也正是這句話,讓真相水落石出,請問,局長對劉某說了什麼,真相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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