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菊石總公司生產部經理菊石一郎在日常的9點鐘來到辦公室上班,同他一個部門的另外4個主任:大左君,島津美,三蒲按針,毛利山右跟在他的後面進了辦公室,分別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菊石一郎照例打開放在辦公桌上自己的茶葉盒,從裡面用勺子舀出了一些茶葉放進水杯里倒水,當他剛喝了幾口后,發出一聲悶叫,頭一歪,倒在了辦公桌上。
十分鐘后,警察趕到,經檢測,菊石一郎死於氰化鉀的中毒,在其水杯中發現了氰化鉀的成分,其公司是實行6天工作日,即星期一到星期六上班,星期天必須要留一個人加班,上班時間為早上9點,中午12點下班吃飯,1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
以下是四人的證詞:
大左君:我承認我同經理有過解,他扣發了我半年的獎金,但是我們是一起進來的,而且昨天星期天是毛利山右加班,公司在不上班期間管理很嚴,沒記錄是不能進入公司大門的。
島津美:經理在以前提過要把我換崗位,但我覺得比起經理,毛利山右更可惡,他喊我昨天去找他,結果卻是在設備部同一起他做文件,一起走的,更何況今天我也是一起進來的。
三蒲按針:(7月9日)星期天是島津美在加班, (7月2日)星期天是大左君,之後才是我,我們平時不會有人去動經理的東西,因為時間很緊,會被人看到,上星期天(7月16日)我還拿經理茶葉盒裡倒過茶葉喝過。
毛利山右:開什麼玩笑,無冤無仇的我為什麼要殺經理?更何況昨天(7月23日)加班我根本沒進辦公室,一直在設備部設計圖紙,有島津美和設備部經理做證。我估計是設備部經理下的手,因為平時只有他和經理在中午喜歡倒茶喝,不過從上上個周一到這周六(7月10日到7月22日)他就沒來了,據說請了長假回家休息了。我是星期天(7月23日)加班才看到他的。
證物:
1.含有氰化鉀的透明水杯一個。
2.高10厘米。寬5厘米的茶葉盒一個,
3.從經理桌子下的地板中清理出一些茶葉殘渣,
4.在茶葉盒上檢查出菊石一郎和三蒲按針的指紋。
5.經在場的眾人證明,公司在中午休息的時候大家都是在辦公室內的,並且下班也是一起坐班車回家,免去了中午和臨走時投毒的可能性。
假如兇手在這四人當中,請問誰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