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有個著名的詭辯學者,叫普洛太哥拉斯。有一次,他收了一個很有才華的學生叫愛瓦梯爾,兩個人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寫明,普洛太哥拉斯向愛瓦梯爾傳授法律知識,而愛瓦梯爾需分兩次付清學費:第一次,是在開始授課的時候,第二次,則在結業后愛瓦梯爾第一次出庭打官司打贏了的時候。
愛瓦梯爾交上第一次學費,便孜孜不倦地向老師學習法律,學習成績十分出色。幾年以後,他結業了,但是過了很長時間,總不交第二次的學費。普洛太哥拉斯等了再等,最後都等火了,要到法庭去告愛瓦梯爾。愛瓦梯爾卻對普洛太哥拉斯說:「只要你到法庭告我,我就可以不給你錢了,因為如果我官司打贏了,依照法庭的判決,我當然就不會把錢給輸了的人;如果我官司打敗了,依照我們的合同,由於第一次出庭敗訴,我也不能把錢給你。因此,不論我在這場官司中打輸還是打贏,我不可能把錢給你。你還是不要起訴吧。」
普洛太哥拉斯聽后,卻有自己的打算,他說:「只要我和你一打官司,你就一定要把第二次學費付給我。因為,如果我這次官司打勝了,依照法律的判決,你理所當然地要付學費給我;如果我官司打敗了,你當然也要付學費給我,我們當初的合同上就是這樣寫的。所以,不論官司勝訴、敗訴,你總要向我交第二次的學費。」
兩個人都帶著必勝的信心走進了法庭。
這裡有一個十分著名的法官,許多複雜、疑難的案子,都被他斷得乾淨、利落、令人信服。這次,法官聽了他倆的訴訟,看過他倆的合同,思索了一會兒,便當眾宣讀了他的判決……
聰明的讀者,你知道法官怎樣判決才能使愛瓦梯爾既交上學費又心服口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