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彪是一名化學老師,家中有一個女兒就讀於他所任教的高中;由於張彪是學校的名師,所以女兒被破額划入實驗班,但是由於學習不咋的,所以張彪一直對女兒有很大意見,經常對女兒又打又罵。這天,張彪在與女兒爭吵后,一氣之下把家裡的空調砸壞了,女兒也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並揚言就算張彪死了也絕對不踏入家門半步;張彪的妻子是一位家庭主婦,兩夫妻都是本地人,但由於張彪經常外出授課徹夜不歸,所以一直與隔壁姓王的中年人有染,並且多次帶姓王的回家過夜,使得姓王的對其房屋環境十分了解,姓王的曾多次要求她與張彪離婚,但是妻子考慮到孩子始終不答應,於是姓王的便對張彪心存惡意。
這天由於張彪一怒之下砸壞了家裡的空調,使得家裡的失去了冷氣供應;妻子責怪張彪的同時不斷要求他去找人修空調,無奈的張彪在放學后便立刻去找空調修理工,回到家中正好碰見妻子和姓王的拉拉扯扯,於是張彪邊和姓王的發生了肢體衝突,並且姓王的揚言要殺了張彪;而修理工在張彪與鄰居爭吵的時候已經修好了空調,收了錢之後將螺絲刀隨手放入褲兜中便騎摩托離去。而張彪因妻子行為不檢點便與妻子分開睡。
第二天,警局接到張彪妻子的報警電話,警察趕到現場,發現張彪死於家中的副卧室,身上多處淤傷,嘴皮開裂,左胸一處致命傷,傷口奇怪,撲倒在地上,後背乾淨,死亡時間大概是凌晨4點左右,並且藏於副卧室的大量現金失竊,空調外機有清掃過的痕迹;初步判斷為他殺,兇手應該是入室殺人盜取錢財,並且對死者房屋環境有一定了解。於是警員找來了四名嫌疑人,並且分別對它們錄了口供。
妻子說「我們昨晚嘰咯浪(方言,吵架的意思)了半個鐘頭,之後分開睡,本以為今早他因該去學校了,打算來副卧室收拾床鋪卻發現他死了.....嗚嗚嗚嗚」當警察問到失竊的現金時,妻子卻表示一無所知,甚至不知道有這筆錢藏在家中。之後警察搜遍家中也沒有找到符合傷口的兇器。
隔壁老王說「他死了關我什麼事?!昨天把我打得吐洛皮了(擦破皮),真是活該!你們該不會懷疑是我殺的他吧?!我昨晚和他打架之後就回家睡覺了,借比爾兒(方言,意思是鄰居)可以作證!要是拿不出證據,我可要去法院告你們哦!我可是懂法律的!」之後鄰居的確證實了他昨晚回來就睡了。當警察問到失竊現金時,他不懈的說「就他當個小教師能有多少現金放家裡?送我我都不稀罕!」
女兒說「什麼?老爸死了?怎麼會這樣?我只不過是想氣氣他,我其實是跑到朋友家去了並沒有離家出走,為什麼會這樣?嗚嗚嗚我對不起你老爸....」其朋友也證實了這點。
空調修理工說「我是貴州的,一向很勤儉節約,最近幾天才來的這裡,怎麼可能就去殺人嘛!」說完變喃喃自語「這鬼城市,害得我覺都沒有睡好,現在又讓我攤上這事」當警察問他為何沒睡好時,他回答:「我昨晚三點過還開著燈呢,然後今早上七八點又起床工作,比你們誰都起得早,當然困啊!」修理工周圍居民也看見他很早就回來了。
聽完口供錄音,一位姓李的警官思考了一會便說「我想我知道誰是兇手了」,指著其中一個人說,「把他抓起來!」
請問,誰是兇手?
「哦,對不起,爸爸,我做不到妥協,我只能選擇這樣!」語畢,只見一把鋒利、尖銳的匕首狠狠刺進了男人的胸膛,從始至終,男人一動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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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看看這!多可憐!」別墅外圍觀的人群嚷嚷著。
「讓開讓開快讓開!警察來了!」一個看似管家的男人叫吼道。
重案組長瞥了一眼管家,目光又回到屍體上。
「一刀致命,動作乾淨利落,沒有留下指向性的證物,還清理了現場吧?是別墅里的人?」組長提出了第一個疑問。
「好吧,哪位死者的兒女們都在哪?」組長問。
「在客廳。」管家道。
組長再次瞥了一眼管家,有這樣的管家么?
「好吧,先生女士,看來就你們兩位,誰先來?男士吧。」
「我…我是這家的大兒子。」
「恩…案發當時你在哪,在幹嘛?」組長開口問。
「我…我當時,當時在,在酒吧。。」大兒子顫顫巍巍地開口。
「嗯哼?有證人嗎?」組長說。
「有!有的!酒吧的調酒師是我朋友,他當時就在場!他一定可以為我作證!」大兒子激動的開口。
「OK!OK!哪你呢?」組長扭頭看向二女兒。
「你之前幹了什麼?案發時在哪?在幹嘛?」組長問。
「哼!我之前去了理髮店燙頭髮,案發時我在別墅,在洗頭洗澡!夠了嗎?」二女兒叫道。
「哦?你在別墅?那麼你的嫌疑最大了咯?」組長說。
「少胡說八道!我都說了!我在洗頭洗澡!」二女兒激動叫道。
「唉?你說你之前去了理髮店對嗎?」組長疑問道。
「不是說過了嗎?我是去了!什麼警察!」二女兒雙臂環在胸前,不屑道。
組長微挑眉「管家先生。」
「幹嘛?有事嗎?」管家開口。
組長笑了笑「沒什麼,只想告訴你一聲,你的演技太差了。」
「哦,對了還有,小姐,弒父的感覺好嗎?」
問兇手是否為二女兒和管家,是他人犯案還是二女兒和管家同謀,還是兩個人各自犯案?
要求:請根據以下案情,結合對公安偵查方式的了解,寫出你對該案件的偵破思路(請詳細描述)
案情簡介:2007年11月9日星期四晚7點,重慶市一企業家收到一陌生人電話,稱其12歲女兒被綁架,要求其在第二天準備200萬,等候通知,某企業家隨即報案。已知線索:
1、 女兒在一私立小學上學,距其居住小區步行只需8-10分鐘;
2、 學校每天5點放學,當天5點其女兒離校后,在學校門路口與2位同學分開,獨自一人步行回家;3、 來電顯示,勒索電話是用女兒小靈通打得,撥回去顯示已關機;
4、 某企業家,系市人大代表,經營一家房地產公司,資產過億,員工上百。
附:假如出現下列情形,通過警方收集到線索,你認為警方將會把哪些人作為偵查的對象?
蒙蒙的細雨夜案件在緊張的偵查之中,不幸的是11月10上午7時20分公安機關接到了群眾的舉報稱西郊發現一名小孩屍體,經確認為正是被綁架者。隨後法醫對現場進行了勘檢。發現現場留下腳印3對(為了案件分析的方便暫分別編號為A、B、C)這些腳印的特點分別是
A 腳印上有許多前而少的麻點,上面有昆蟲爬過的痕迹,腳印的後跟凹印很深,前掌淺。通過測量,該腳印系40碼鞋。
B 腳印光滑,腳印的邊緣不很清楚,觸摸腳印周圍的泥土易碎。通過測量,該腳印系42碼鞋。
C 腳印上有許多前而少的麻點,上面有少許昆蟲爬過的痕迹,通過測量,該腳印系42碼鞋。
隨後公安人員用蠟澆注了這3對腳印,並做了測量。數據如下(A腳印對A模型,蠟的密度為900千克/立方米)
A模型 平均厚度3厘米,質量675克,同樣深度達到的壓強為15000帕
B模型 平均厚度2.5厘米,質量625克,同樣深度達到的壓強為14000帕
C模型 平均厚度3厘米,質量700克,同樣深度達到的壓強為16250帕
11月10日上午8時30分法醫對屍體做了解剖檢查,相關記錄如下:屍體溫度經測量為32.5攝氏度;屍斑用指壓迫稍褪色,變更體位,指壓褪色,改變體位,原來屍斑消失,在新的低下未受壓部位形成新的屍斑,切開屍斑皮膚血液會流出;屍僵強;角膜呈片狀混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