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縣令依法要處死陰謀叛亂的崔生。
崔生自幼學習旁門左道,有些法術。臨刑前,他咬牙切齒地對鄭縣令說:「我的最後一念,必定實現。我要詛咒你。」周圍人都很擔心鄭縣令。但鄭縣令並不相信,笑道:「你有本事就在死後咬住刑場上的旗子,我才能相信你。」崔生冷笑道:「你看好了,我一定要咬住旗子。」行刑后,崔生被砍掉的頭忽然一躍而起,咬住了刑場上的旗子的一角,面目猙獰地盯著鄭縣令。鄭縣令的臉變得煞白。那麼崔生的詛咒能實現嗎?
一個初夏的夜晚,在鳳凰湖西岸的一間低矮的茅草屋裡,突然跑出一個披頭散髮的女人,她一邊驚慌跑著,一邊呼喊救命。當有些好奇者開門探視,看到是劉素英的時候,又都很快關了門。原來,這戶人家,男的叫田豐,女的叫劉素英,他們靠耕種二畝良田和紡線織布為生,家裡還有一個未滿周歲的孩子。田家的日子本來過得還算不錯,但是近來不知什麼原因,夫妻倆經常大吵大鬧。鄰里們認為夫妻吵架不足為怪,開始還有人勸說幾句,到後來就乾脆沒有人理睬了。
第二天黎明,一個老漢因為前一天晚上和田豐約好了一早進山,便早早地叩響了田家的破竹門。可是屋內沒有一絲回聲。老漢用手輕輕一推門,門沒插,「咯吱」一聲開了。他剛一探頭,嚇得「媽呀」一聲,扭頭就往回跑。屋裡地上躺著3個血肉模糊的人,正是田豐一家。
很快,有人報知了縣令,當縣令一行數人趕到案發現場時,這裡已經圍了幾層人。縣令聽那個老漢講述了剛才他所看到的情景后,便到屋內仔細觀察。只見屋內陳設不亂,3具屍體並排橫卧在炕上,炕頭的一塊青磚下壓著一張字條,上面寫道:「生不逢時何再生,互往中傷難相命。送汝與兒先離去,我步黃塵報喪鐘。」
縣令圍著3具屍體慢踱著。驀地,他站住了,彎下腰,伸手拉了拉田豐僵硬的胳膊。一會兒,縣令直起腰,略思片刻,然後走出茅屋,對還未散去的眾鄉民說道:「田豐殺害妻子后自刎而死,已查證屬實。只是這孩子嚇昏過去,需要聽見母親的聲音才能喚醒。本官宣布,誰能學得劉素英的聲音,救活這個孩子,田家的遺產就歸他一半。。。。」
話音未落,人群中便走出一個自稱叫冷華的年輕人,她躬身道:「大人說話可算數?」
縣令細細打量了一下冷華,說道:「一言為定,字出千金。」
於是,冷華上前學起來:「寶貝兒,我的寶貝兒,媽媽回來啦......」可是她叫了半個小時孩子依然「睡」著。
縣令問那老漢:「這與昨天晚上劉素英的聲音相像嗎?」
「像!真像!像極了!」老漢肯定地點了點頭。
縣令轉身對冷華道:「好了,雖然孩子沒被救活,但你學的聲音卻很像,鑒於田家已無後人繼承產業,所以田家遺產全部歸你所有......」
冷華剛要謝恩,縣令抬手止住了她,繼續說道:「按當地的習慣,外姓人繼承遺產,必須用左手一刀砍斷院中最粗的一棵樹。我看你身單力薄,不能勝任,就由你指派一個最親近的人來完成吧!」
聽完縣令的吩咐,冷華伸脖子往人群中探了探。人們順著她探視的方向,看見人群外層忽地站起來一個壯實漢子。此人膀大腰圓,原來是冷華的丈夫楊艮。他徑直奔到縣令面前,接過柴刀,用左手掂了掂,幾步跨到院中那棵最粗的紅柳樹旁,猛地掄起鋒利的柴刀劈了下去,只聽「咔嚓」一聲,刀落樹斷。這時縣令的銳眸中閃出了欣喜的光芒。他乾咳了一聲,人們立時安靜下來。只見他開口說道:「本官對這起人命案已審理完畢,現宣布捉拿案犯楊艮和冷華歸案。」
楊艮和冷華「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口喊冤枉。
縣令瞥了他們一眼,朗聲說道:「你們有罪不認,冤在哪裡?」
楊艮顫顫地問道:「田豐殺妻害命而死,大人怎說是被我們所害。」
縣令笑道:『這是你們自己表演的結果。「說著轉向圍觀的人們,」昨天半夜,有人聽見劉素英呼喊救命,可是從死屍干黑的刀口上看,案發是傍黑時分。這就怪了,難道劉素英被殺后還能到處呼喊救命嗎?所以,我想一定是有人冒名頂替,製造了假象,這個冒名者一定是這起命案的殺人兇手。於是,我便決定先從聲音上查出冒名者。當查出冷華就是冒名者后,我發現她身體單薄,絕非是直接作案人,一定還有同謀。於是,我便利用在現場觀察出的兇手是左手持刀這一佐證,以田家的遺產作誘餌讓兇手自投羅網。「
田豐全家被殺一案,縣令由劉素英的刀傷血跡,推斷出有人冒名頂替,可是,卻怎麼知道田豐不是自刎而死的呢?
秀才上京趕考,來到一河邊渡河,河邊有一艘船,船上有一個漁夫,於是秀才上船渡河,船走了一段時間,秀才無聊看風景,卻見河邊站著有一位美女,美女向秀才這個方向揮手,秀才以為美女在向他揮手,於是秀才也對美女揮了揮手,然後秀才上京趕考得了狀元,皇帝封秀才做了一個縣令,秀才想這次可以考的狀元全是因為那個美女,於是縣令招來一個畫師,經過縣令的描述畫了一幅女人的肖像畫,然後下令尋人啟事,過了一段時間,來了一個道士,道士告訴縣令他知道女人在哪讓縣令跟他去一個地方,於是縣令跟著道士來到一個房子前,道士告訴縣令:你在房子裡面呆十天,我把房屋鎖住每天我都會給你送飯,到第十天你就可以見到那個女人。縣令照做,到了第十天來了一個好事者,好事者把門打開,卻跑出來一個瘋子,瘋子不是縣令,房子裡面有一口瓮,瓮裡面什麼都沒有。(縣令死了,女人也死了)請問整個案件兇手是誰?又是如何作案的?
唐貞觀二十年,一個大雪紛飛的冬夜,一個商人在森林中被劫。次日凌晨商人告到官府,把被搶經過說了一遍,可又因雪夜雪太大說不清強盜的去向,只知強盜很年輕,身穿黑色衣褲,騎一匹四蹄踏雪的黑馬。縣令楊凡經過一番分析,認為發案地離城僅10里,十有八九是城裡人乾的,但他不敢帶那麼多贓物回城。縣令心生一計,他讓手下馬上沿街敲鑼喊話,告之全城百姓,在城外的10里處,有人被殺,並把詳細特徵描述一番,望死者家屬前往官府認領屍首。不久,果然有一老婦人來認屍。縣令順藤摸瓜,很快在城南抓住了強盜。試問,縣令是用的什麼計策而很快抓捕強盜的?
全州灌陽一帶連著一片荒山灌陽的蔣姓,倚仗自己是個大族,就想據為己有,全州的人不依,於是聚眾鬥毆。蔣姓共同商議,打死人一起抵命,被人打死,大家共同贍養他的家屬。後來就有蔣姓打死了全州的人。告到官府,死者的親屬說兇手是武舉某,武舉某仗著沒有證據,拒不招認。縣令將他革職嚴訊。
這天晚上,邀集全僚會審,讓武舉某跪在案上嚴刑審訊。到了半夜,武舉某汗如雨下,忽然,縣令盯著他的臉指出了證據,武舉啞口無言了。
你能推理出縣令指出的證據是什麼?
范大醉酒後常稱自己殺過人。 這天,范大喝醉后對酒友說:昨天把一有錢商人推到深溝里,得了很多錢。酒友信以為真,就把范大告到了官府。 恰好一婦人來告狀,說有人把她丈夫殺死扔到了深溝里,丈夫做生意賺的錢也都被人搶了。 縣令隨婦人去驗屍,屍體衣衫襤褸,沒有頭顱。於是說:「你一人孤苦伶仃怎麼活呢?一找到屍體的頭顱,你就可以再嫁了。」 第二天,同村的李三來報告說找到了頭顱。 這時縣令指出婦人和李三就是罪犯。 請問:縣令的證據是什麼?
重慶府人胡生利,做生意很久沒有回家。四月的一天,他的妻子一人在家,晚上被盜賊所殺。那天晚上下著小雨,人們在泥里拾到一把扇子,上面的題詞是王名贈給李前的。 王名不知道是誰,但李前,人們都認識,平時言行舉止很不莊重,於是鄉里都認定是他殺的人。 拘捕到公堂,嚴刑拷打之下,他也承認了。 案子已經定了,縣令的夫人卻笑著對他說:"這個案子判錯了。"還說出了判錯的理由。縣令聽后心服口服,最後找到了真相。請問:案子為什麼判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