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規定,不論是駕駛員還是乘客,坐在行駛的小汽車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有人對此持反對意見。其理由是,每個人都有權冒自己願意承擔的風險,只要這種風險不會給別人帶來損害。因此,坐在汽車裡系不系安全帶,純粹是個人的私事,正如有人願意承擔風險去炒股,有人願意承擔風險去攀岩純屬他個人的私事一樣。
以下哪項,如果為真,最能對上述反對意見提出質疑?
A.儘管確實為了保護每個乘客自己,而並非為了防備傷害他人,但所有航空公司仍然要求每個乘客在飛機起飛和降落時系好安全帶。
B.汽車保險費近年來連續上漲,原因之一,是由於不系安全帶造成的傷亡使得汽車保險賠償費連年上漲。
C.在實施了強制要求系安全帶的法律以後,美國的汽車交通事故死亡率明顯下降。
D.炒股或攀岩之類的風險是有價值的風險,不系安全帶的風險是無謂的風險。
規定汽車必須裝安全帶的制度是為了減少車禍傷亡,但在安全帶保護下,司機將車開得更快,事故反而增加了。司機有安全帶保護,自身傷亡減少了,而路人傷亡增加了。
這一事實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