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维和热狗是一对好朋友,平时工作忙碌,很少有这种闲暇时间休闲,这次是第一次来到A市游玩,当然一切烦恼和公事都要丢一边。
病维心想,等下直接就到按摩店好好休息。热狗则打算直接到比萨店吃个够本。
他们站在马路旁,突然听到旁边一声巨响,之后就是典型的女性尖叫声。
病维抬起头,说道:「出事了,热狗。」
「我知道……病维……我看到了……」热狗吓得全身发抖,连手中昂贵的星巴克也掉落地面。
原来是发生车祸了,一辆崭新的四驱车车头凹陷,司机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站在旁边惊魂未定,马路上则躺了一个中年人,翻着白眼,地上一大滩血迹,看来是活不成 ,他身穿花色衣服,旁边散开一堆文件。
警方到场,盘查司机之后发现情况不寻常。
「我看到一双手推他出马路,但至于是什么人……我太慌张了,没有注意到任何细节,反正我肯定有人推他出马路!」司机歇斯底里,之后被送精神病院。
另一名目击者是尖叫的女性,原来她是在对面马路等公车的上班族,她向警方说明:「刚才我只听到一声巨响,转过头就看到这种惨况……我不知道有谁推他,但马路对面只有三个人,分别是……」
1.全身黑衣,带着头盔的高个子,穿着蓝色牛仔裤和球鞋。
2.头发梳得高耸,站在路边看一本书的青年,他的表情有些古怪。
3.瘦高,表情憨厚的年轻人,正在喝饮料。
谁最可能是凶手?
「热狗,我跟你说,我的手机向来都有设定好紧急拨打快捷键,有紧急事情发生的话,可以快速拨电给黄探长。」病维摇头晃脑,说得头头是道。
「但是病维,现在的我们要怎么按手机?」热狗哭了出来。
「你们两个!给我闭嘴!聊什么天!」一名匪徒脸上戴着爱莎公主面具,手中持着一把手枪。
他们身在一间书店,原本只是想要好好看一顿霸王书,却想不到那么倒霉遇到行劫事件,并且匪徒脑筋也不是很好的样子,竟然会打劫书店。
现场人质包括病维和热狗有四人,其中一人是店员,都蹲在地上。
「你在干什么!」匪徒大喊一声,接下来就是枪声响起,店员脑袋爆开,手中的手机掉下。
「我说不准按手机就是不准!谁敢再按我就杀了他!」
三人吓得发抖,热狗甚至四肢趴地动弹不得。
「你在干什么!」
病维吓到了,马上解释说:「放心,这不是手机,是圣经而已,我只是想在任何最坏事情发生前好好向上帝忏愧。」
「你可不要玩花样向上帝通风报信!我会听到的!」
病维点了点头:「当然了!我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他翻到中间某一页,开始进行与上帝的交流,期间还指指点点,比手画脚:「敬爱的上帝啊!现在的我身在危险之中!请马上打救我啊!如果顺利逃过这一劫!我愿意奉献增加十五巴仙!感谢上帝啊!」
「你不用故意大大声,这间书店座落在小狗街B5地下室不是没有道理的,其隔音效果世界闻名,就算是我刚才的枪声,外面都听不到,是k书,睡觉,把妹的好去处。」
连热狗也抬起头来吐槽:「病维你真是失败,连这种方式都敢尝试。」
旁边一直没有戏份的人质也趁机点点头刷存在感。
不久之后,黄探长带着大队人马到场。
匪徒气得顿足,自言自语问道:「到底是谁在通风报信?!」
病维和热狗在餐厅吃饭,打算之后要参加米可米库的签唱会。
「我要一份西洋菜炒蛋饭,谢谢。」热狗舔了舔嘴唇,一副吃不饱的样子。
病维由于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偶像,所以显得有点紧张:「我也一样,要快,赶时间。」
点餐员离开后,热狗问道:「不过一名二十岁出头的小妹妹,干嘛那么紧张?」
「这你就不懂了,首先,她不是一般的小妹妹,她是米可米库,再来,她是自己会写歌的才女型歌手,热狗你长那么老有自己写过半首歌吗?」
热狗想了想,回答:「没有。」
「这就是了,所以我们要随便吃饭,然后早点到现场占位子。」
饭菜到了,病维狼吞虎咽一会儿就吃完。
「好了,我准备就绪,热狗,你在干吗?」
原来他发现热狗还在慢慢挑菜,东摸西摸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好心你快点好吗?十点就要开始了,现在已经……」病维看了手机时间,「已经九点二十分了!」
热狗神秘兮兮看着病维:「病维,其实……」
热狗说完,病维脸色变得苍白,之后变得厌恶,然后站起来马上离开了。
请问到底病维去哪里?另外,热狗到底说了什么?
不顾天气炎热,病维挥洒汗水清洗自己心爱的银色小轿车,突然发现热狗走过来。
「病维!走!去喝茶。」
「我说热狗啊,你看不到我在忙吗?如果你有空的话,帮我递过那瓶清洗剂。」
热狗看了看那瓶绿色包装的液体:「可是这不是洗厕所用的吗?」
「你管我!这是节俭!」
熱狗看了看車頭,突然哭了出來:「病維你好可憐,要駕這種破爛的車子……」
「什麼爛車?!小銀娃可是陪伴我度過多年的好夥伴!」
这时,一名年轻人慌慌张张走了过来:「两位,可以过跟我过来一会儿吗?有点事要帮忙。」
「我帮你那么谁帮我?不如你帮我清洗车轮的部分?」
年轻人几乎要哭了出来:「如果你救了雪糕一命,帮你洗一辈子车都可以!」
既然已经拿「一辈子」来说了,病维和热狗唯有跟他走到一个巷子,原来「雪糕」是一只腊肠狗,它躺在地面上,奄奄一息。
「刚才我拉着雪糕通过斑马线过马路的时候,有一辆车完全没有放慢速度,撞中雪糕之後逃之夭夭,可憐的雪糕……」
熱狗看著雪糕,全身褐色的皮毛沾上了大量血跡,看來撞擊程度非常強大,眼看是救不活了。
「是谁那么狠心?」
年轻人回答:「不知道,我没有看清楚,一切发生得太快了。」
热狗抓了抓头:「你还不送它去医院急救吗?」
「它已经没有救了,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我听说你们是这附近最便宜的侦探,请你们一定要发挥最高性价比的效率,帮我查出凶手来!」
热狗看了看马路上因为雪糕被拖曳到马路旁而留下的血迹:「你是亲手把它拖到路边的吗?为什么不用抬的?那样它多痛苦。」
「我臂力不好,抬不起来。」年轻人有点不安的搓了搓手,手上原本沾上的血迹似乎被洗掉了,但还是有留下一些痕迹。
一直不说话的病维终于说话了,他拍了拍年轻人肩膀:「我看你还是赶快送它去医院急救比较实际,凶手什么的就算了吧。」
为什么病维这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