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oan來上海工作,租了一套房子,合同已經簽好,鑰匙也已經拿到,就是還沒入住。後來Sroan發現了一些情況,導致他不想租了。請問,下列哪項情況可以使Sroan單方面解除合同?
房總是某文化公司老闆,他雖姓房但是他在北京沒有房,他的公司也是租用他人的房子辦公的。房總看中某樓盤兩套商住兩用型公寓,與前業主某物業公司協議轉售。物業公司提出目前房屋過戶的稅費太高,如果按房屋的實際轉售價簽訂合同,即按200萬元一套計稅,會給房某增加額外的稅費,於是希望簽訂兩份合同,即「陰陽合同」。房某正在考慮中,他打聽到房屋買賣中「陰陽合同」雖流行,但是買家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請問,他應該簽訂「陰陽合同」嗎?
某印刷廠與某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印刷廠租賃租賃公司膠印機一台,租期3年,每月支付租金8萬元。合同同時約定,如果租賃設備發生質量問題,印刷廠直接向設備供應商交涉。合同簽訂當日,租賃公司按照印刷廠要求,與供應商簽訂買賣合同,租賃公司支付給供應商購買租賃設備款300萬元,供應商按約向印刷廠交付了租賃設備。但是印刷廠自第2年起,未按約支付租金。租賃公司催款未果,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嗎?
乙法人與甲銀行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由甲銀行向乙法人發放100萬元的政策性貸款,乙方必須按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批款項。后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使用該貸款,則下列表述哪項是錯誤的?()
某物業公司與某安裝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安裝公司為物業公司安裝、調試某特種設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15%的違約金。後來,物業公司在未經安裝公司的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尋找單位安裝,並以定做人任意解除權為由要求解除合同,願意按照合同金額10%賠償安裝公司損失。安裝公司不同意,要求物業公司支付合同金額15%作為違約金。物業公司關於定做人任意行使單方合同解除權的說法正確嗎?
某研究所與某化工廠簽訂了一份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合同約定,由研究所向化工廠提供技術資料,並派人進行技術指導、工藝控制、質量檢驗、操作人員技術培訓、產品售後服務等,化工廠支付技術服務費以及提成。合同簽訂后,研究所按約定派人傳授技術、指導生產,化工廠生產出合格產品進行銷售,也向研究所支付了前期技術服務費。但是後來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糾紛,化工廠以自己能夠組織生產為由停付技術服務費。研究所能要求化工廠賠償嗎?
張某與某客運出租公司簽訂車輛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1年,租金每月3000元。在租賃期內,張某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分以外的由張某承擔。雙方同時約定,在1年內不得終止合同,違約金5000元。合同簽訂后,張某繳納了第1個月的租金,客運出租公司亦將出租經營所需行駛證、道路運輸證、車輛購置稅證明、計價器檔案、公路運輸管理費發票各一份,車鑰匙三把交給了張某。合同簽訂后1個月,張某將車鑰匙歸還,客運出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嗎?
某廣告公司與某酒店簽訂屋頂租賃協議,雙方約定廣告公司承租酒店的屋頂並設置廣告牌,年租金2萬元,先付后租,每半年支付一次,租期2年。雙方還約定,如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繳納租金,則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撤銷屋頂廣告,所有損失由承租方負責。合同簽訂后,廣告公司支付首期租金1萬元,隨後投資3萬元在酒店的屋頂上設置了5個廣告架(依約其所有權歸酒店)並設置廣告牌。第二筆租金到期后,廣告公司一直沒有支付租金。酒店能否以合同約定的條件出現了,而要求解除合同?
某建築材料公司經營各種建築裝飾材料,包工隊隊長汪某是其老客戶,在汪某的介紹下,某裝修公司從建築材料公司賒購了一批價值5萬餘元的裝飾材料。出於對汪某的信任,雙方在合同中沒有寫保證條款,只是讓汪某作為保證人在合同上籤了字。合同到了約定的還款期限,可是裝修公司由於經營不善,無力償還貸款。於是,建築材料公司要求汪某承擔保證責任,償還裝修公司所欠貨款。汪某以合同中沒有保證條款,保證責任不明確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雖然合同沒有保證條款,但是汪某作為保證人簽了字,他不應承擔保證責任嗎?
某燃料公司與某物業公司簽訂煤氣表購銷合同,燃料公司向物業公司提供煤氣表1000個,合同簽訂后當即履行。由於合同沒有約定煤氣表的等級,燃料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的煤氣表的等級比約定的等級高,公司損失近2萬元。燃料公司1個月後發現了這一情況,要求物業公司補交2萬元貨款,物業公司以合同已經合理履行為由拒絕追加。雙方爭執不下,燃料公司發現物業公司還未安裝這批煤氣表,於是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與物業公司的合同。
請問,該合同能撤銷嗎?
某印刷廠與某科技開發公司訂立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科技開發公司提供給印刷廠一套用於激光照排的排版設備。合同簽訂后,新設備運到印刷廠,印刷廠隨即按合同支付了貨款。印刷廠在安裝設備之後進行測試時,發現設備在辨認字體方面存在一些問題,立即要求科技開發公司來人處理。后經多次調試,印刷廠發現該設備遠遠達不到排版的技術要求,印刷廠要求解除合同。科技開發公司指出合同沒有約定檢驗期間,設備送到印刷廠就完成了合同,不能解除合同。
請問,印刷廠能主張違約責任嗎?
某貿易公司與某糖廠簽訂一份購銷協議,協議約定由糖廠向貿易公司提供國標一級中砂白糖2000噸,單價為每噸人民幣3900元。合同簽訂后,貿易公司通過對市場的了解,認為一級中砂白糖的銷量不一定會好,而二級中砂白糖可能市場更好一些,決定將合同中砂糖的級別進行變更。在協商過程中,糖廠經理提出近年來一直是一級中砂白糖的銷量不錯,建議不要對級別進行變更。貿易公司經理舉棋不定,最後在合同中寫下「未盡事宜,再行協商」,以期看商品走勢再行變更。
請問,「未盡事宜,再行協商」是對合同有效變更嗎?
某研究所與某電子廠簽訂了一份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合同約定研究所許可電子廠使用其專利技術3年,並向電子廠提供樣品、產品說明書、圖紙並負責技術指導,在合同有效期內,研究所不得許可第三方實施其專利技術。合同還約定電子廠在合同訂立后10天內支付1萬元入門費,在每年12月30日電子廠按其生產的專利產品年銷售額的5%支付技術轉讓費。合同簽訂后,電子廠如約支付了入門費,生產出專利產品並在市場上銷售,但產品銷售不暢,造成經營虧損。研究所要求電子廠支付提成,電子廠表示專利產品擠壓在庫,無錢支付。
專利產品銷售不暢,還要支付專利實施許可費嗎?
某糧油公司與某食品加工廠簽訂糧食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糧油公司提供大米5噸,糧食加工廠支付相應價款,雙方在「江邊交貨」。合同簽訂后,糧油公司積極備貨,但送貨部經理看到合同時愣住了,糧油公司在江東岸,食品加工廠在江西岸,「江邊交貨」是在江的東岸還是西岸呢?兩岸之間最近的橋要繞行20多公里,費用和時間都增加不少,如果用船,費用更高。糧油公司該將大米送到哪裡?
北京某電子科技公司與武漢某電器廠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電子科技公司銷售給電器廠一批電腦晶元,金額共計20萬元,合同還約定合同雙方應到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電器廠事後所購電腦晶元已經是市場的換代品,遠不值20萬元。電器廠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購銷合同,但是電子科技公司稱,應按合同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電器廠負責人稱:「合同撤銷了,其中的仲裁條款當然也無效。」該負責人的說法正確嗎?
某機械廠需要一台國內市場沒有定型產品的機械,於是與某研究所簽訂了一份機械研製合同,合同約定機械廠負責提供設計參數,如達到驗收要求,研究所繼續改進,機械廠不再另付研製費用。研究所應於半年後完成研製任務,屆時向機械廠提供樣機兩台,樣機保修一年,機械廠提供30萬元作為設計、研製和產品費用。簽約后,機械廠先支付了22萬元預付款。半年後,研究所交付第一台樣機,機械廠認為樣機未達到約定的要求而拒收,雙方為此發生糾紛。對此合同的性質雙方說法不一,機械廠稱是加工承攬合同,研究所稱是技術開發合同。
請問,合同屬於什麼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