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發生一起案件,經過調查發現有ABCD四名嫌疑人。警方詢問時,他們都拿出了案發那天的不在場證明。
A說:「我和朋友去菲律賓旅遊了,你看,這是我們旅行時的照片。」說完他就拿出一張照片,照片里的他們站在海邊的沙灘上,幾乎沒影子,遠處的字都是英文,還有幾棵椰子樹。
B說:「我去日本找一位同學玩去了,我們還一起射擊比槍法呢。」接著便拿出一張準備出門玩時的自拍合影。照片中的他在同學家——傳統的日式建築里。他們人手一把M16突擊步槍(真傢伙!),看來真的打槍去了。
C說:「我當時在馬來西亞工作,前不久剛回來,話說回來,那裡的伊斯蘭教徒真多,全國多數人都信伊斯蘭教。」緊接著拿出了帶回的一本用馬來語印的下半年工作計劃表,上面還印有阿拉伯語。
D說:「那一天我認識了幾位非洲兄弟,我正代表我的單位跟非洲的合作夥伴會面簽合同。」說著便拿出了那份合同的複印件,合同是用漢語和法語兩種語言寫的。
請問誰的不在場證明最不可靠?
Sroan來上海工作,租了一套房子,合同已經簽好,鑰匙也已經拿到,就是還沒入住。後來Sroan發現了一些情況,導致他不想租了。請問,下列哪項情況可以使Sroan單方面解除合同?
房總是某文化公司老闆,他雖姓房但是他在北京沒有房,他的公司也是租用他人的房子辦公的。房總看中某樓盤兩套商住兩用型公寓,與前業主某物業公司協議轉售。物業公司提出目前房屋過戶的稅費太高,如果按房屋的實際轉售價簽訂合同,即按200萬元一套計稅,會給房某增加額外的稅費,於是希望簽訂兩份合同,即「陰陽合同」。房某正在考慮中,他打聽到房屋買賣中「陰陽合同」雖流行,但是買家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請問,他應該簽訂「陰陽合同」嗎?
某印刷廠與某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印刷廠租賃租賃公司膠印機一台,租期3年,每月支付租金8萬元。合同同時約定,如果租賃設備發生質量問題,印刷廠直接向設備供應商交涉。合同簽訂當日,租賃公司按照印刷廠要求,與供應商簽訂買賣合同,租賃公司支付給供應商購買租賃設備款300萬元,供應商按約向印刷廠交付了租賃設備。但是印刷廠自第2年起,未按約支付租金。租賃公司催款未果,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嗎?
乙法人與甲銀行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由甲銀行向乙法人發放100萬元的政策性貸款,乙方必須按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批款項。后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使用該貸款,則下列表述哪項是錯誤的?()
某物業公司與某安裝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安裝公司為物業公司安裝、調試某特種設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15%的違約金。後來,物業公司在未經安裝公司的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尋找單位安裝,並以定做人任意解除權為由要求解除合同,願意按照合同金額10%賠償安裝公司損失。安裝公司不同意,要求物業公司支付合同金額15%作為違約金。物業公司關於定做人任意行使單方合同解除權的說法正確嗎?
某研究所與某化工廠簽訂了一份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合同約定,由研究所向化工廠提供技術資料,並派人進行技術指導、工藝控制、質量檢驗、操作人員技術培訓、產品售後服務等,化工廠支付技術服務費以及提成。合同簽訂后,研究所按約定派人傳授技術、指導生產,化工廠生產出合格產品進行銷售,也向研究所支付了前期技術服務費。但是後來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糾紛,化工廠以自己能夠組織生產為由停付技術服務費。研究所能要求化工廠賠償嗎?
華洱受邀到一家公司208號房間,與公司老闆藤野朔談公司合同的事,簽下合同后筆不小心掉了,藤野朔趴到沙發下面找筆,找了半天,說「沒找到,算了,用這隻筆吧」簽下合同后,又將文件拷貝到電腦上,就與藤野朔去吃午飯了,回來后,去208房,進門后發現一尊屍體吊在電風扇上,連忙報警
法醫證明:
死者名字:愛爾美
死者關係:藤野朔的老婆
死亡時間:大約是昨晚
【人物口供】
華洱「藤野朔一直和我在一起,對了,我們出房門后藤野朔說去一下廁所,就向前走去,過了1分鐘不到回來了」
藤野朔「為什麼會這樣」
宇咖(藤野朔合作夥伴)「我今天中午來這裡去機密室拿一樣東西,保安可以證明」
機密室保安「我可以證明,中午宇咖來拿過東西」
藤野淤(藤野朔老弟)「我中午去了206房間,去拷貝一份文件的,結果電腦太亂了,我現在也沒找到文件」
葉爾肯「我是老闆的秘書,今天他有一個合同,我來幫她整理文件的」
薩耳「我是華洱的朋友,今天來找他要錢的」
【警察發現的細節】
1 202的門牌號劃出了一半,聽藤野朔說,這裡的門牌是可以拆卸的
2 在208的沙發下發現了一隻水筆,似乎是用過的,然後蓋回蓋子
3 這裡每排房間都是按規定排的,左邊是雙雙號,右邊是單號,每個房間布局都差不多
4 208是用來接待客人,轉移收集文件用的
【人物情況】
1藤野朔因為有了外遇,其老婆憎恨過他
2宇咖曾經被藤野朔盜去文件
3葉爾肯曾經被藤野朔斥責過,並停薪
4華洱欠薩耳錢
某建築材料公司經營各種建築裝飾材料,包工隊隊長汪某是其老客戶,在汪某的介紹下,某裝修公司從建築材料公司賒購了一批價值5萬餘元的裝飾材料。出於對汪某的信任,雙方在合同中沒有寫保證條款,只是讓汪某作為保證人在合同上籤了字。合同到了約定的還款期限,可是裝修公司由於經營不善,無力償還貸款。於是,建築材料公司要求汪某承擔保證責任,償還裝修公司所欠貨款。汪某以合同中沒有保證條款,保證責任不明確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雖然合同沒有保證條款,但是汪某作為保證人簽了字,他不應承擔保證責任嗎?
張某與某客運出租公司簽訂車輛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1年,租金每月3000元。在租賃期內,張某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分以外的由張某承擔。雙方同時約定,在1年內不得終止合同,違約金5000元。合同簽訂后,張某繳納了第1個月的租金,客運出租公司亦將出租經營所需行駛證、道路運輸證、車輛購置稅證明、計價器檔案、公路運輸管理費發票各一份,車鑰匙三把交給了張某。合同簽訂后1個月,張某將車鑰匙歸還,客運出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嗎?
某廣告公司與某酒店簽訂屋頂租賃協議,雙方約定廣告公司承租酒店的屋頂並設置廣告牌,年租金2萬元,先付后租,每半年支付一次,租期2年。雙方還約定,如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繳納租金,則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撤銷屋頂廣告,所有損失由承租方負責。合同簽訂后,廣告公司支付首期租金1萬元,隨後投資3萬元在酒店的屋頂上設置了5個廣告架(依約其所有權歸酒店)並設置廣告牌。第二筆租金到期后,廣告公司一直沒有支付租金。酒店能否以合同約定的條件出現了,而要求解除合同?
一家實木地板銷售商在其合同文本中鄭重承諾:「本店所銷售的地板絕對是木頭做的,負責免費安裝,但安裝所需材料費除外;免費保修一年,但非本公司所造成的損失除外。如有欺詐,本公司願負法律責任,並付1000倍以上賠償金。本公司保留對此合同條款的一切解釋權。」
下面哪一個選項是對該公司及其合同的正確評價?( )
某燃料公司與某物業公司簽訂煤氣表購銷合同,燃料公司向物業公司提供煤氣表1000個,合同簽訂后當即履行。由於合同沒有約定煤氣表的等級,燃料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的煤氣表的等級比約定的等級高,公司損失近2萬元。燃料公司1個月後發現了這一情況,要求物業公司補交2萬元貨款,物業公司以合同已經合理履行為由拒絕追加。雙方爭執不下,燃料公司發現物業公司還未安裝這批煤氣表,於是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與物業公司的合同。
請問,該合同能撤銷嗎?
某研究所與某電子廠簽訂了一份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合同約定研究所許可電子廠使用其專利技術3年,並向電子廠提供樣品、產品說明書、圖紙並負責技術指導,在合同有效期內,研究所不得許可第三方實施其專利技術。合同還約定電子廠在合同訂立后10天內支付1萬元入門費,在每年12月30日電子廠按其生產的專利產品年銷售額的5%支付技術轉讓費。合同簽訂后,電子廠如約支付了入門費,生產出專利產品並在市場上銷售,但產品銷售不暢,造成經營虧損。研究所要求電子廠支付提成,電子廠表示專利產品擠壓在庫,無錢支付。
專利產品銷售不暢,還要支付專利實施許可費嗎?
某印刷廠與某科技開發公司訂立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科技開發公司提供給印刷廠一套用於激光照排的排版設備。合同簽訂后,新設備運到印刷廠,印刷廠隨即按合同支付了貨款。印刷廠在安裝設備之後進行測試時,發現設備在辨認字體方面存在一些問題,立即要求科技開發公司來人處理。后經多次調試,印刷廠發現該設備遠遠達不到排版的技術要求,印刷廠要求解除合同。科技開發公司指出合同沒有約定檢驗期間,設備送到印刷廠就完成了合同,不能解除合同。
請問,印刷廠能主張違約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