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派克和艾德終於找到了銀行搶劫犯藏匿的地方。兩人同時潛入劫匪所躲藏的302室。突然,大門自動開啟,跑出四名男子對派克和艾德開槍。派克被四發子彈擊中,不幸死了,劫匪逃脫。
經過調查,知道這四名劫匪的名字分別是:曼遜、丹、李克和卡爾。而從派克身上取出的子彈經檢驗是由一把手槍射出的,所以兇手是四人中的一個。
警方還調查到一些線索:
四人中,有一個人以前擔任過法文老師,他就是這群劫匪的首領曼遜。李克一直巴結首領,但首領卻不信任他。丹、卡爾以及首領的妻子關係很好。射殺派克的兇手和首領是好朋友,他倆曾經在同一監獄中服刑。搶劫銀行時,卡爾和槍殺派克的兇手比其他人出力更多,所以兩人比別人多得了2萬美元。
根據這些線索,你知道是誰射殺了派克嗎?
根據劫匪同夥的指證,劉爾坤等人火速趕往劫匪去的Z市。
叮~~~劉爾坤的手機響了「喂,我是劉爾坤。」「劉偵探嗎?我是警察局的黃小可局長,根據情報顯示疑犯在Z市分贓後分路而逃,你去Z市的XX賭場前去看看,還有,據銀行人員檢查,雖然疑犯搶走了數十萬元。但因為其中大多為是以支票的形式,銀行正在想辦法凍結這些贓款。目前劫匪搶走的有效款為三萬左右。」「劫匪可能知道這些事嗎?」「如果他們到其他銀行或提款機什麼的地方換錢,還是有可能的。」「了解」
劉爾坤轉身對助手曾小博說「全速前進到Z市XX賭場。」
。。。。。
到了目的地,劉爾坤與曾小博假扮前來賭博的人,暗中觀察周圍的人。經過一番觀察,最後鎖定四個嫌疑人:A,B,C,D四人。這時,警察趕到,按劉二坤指示,圍住了A,B,C,D四人。
「今天下午,XX銀行遭到搶劫,你們在今下午1時至2時都在做什麼?」劉爾坤問道。
A:我今天中午在睡午覺,我妻子在家,可以證明我在睡午覺。怎麼會發生搶劫事件呢?」
B:我一直在這裡,我可不是劫匪,只不過在一點二十分的樣子,出去買了幾瓶可樂,兩點的樣子回來繼續{娛樂}
C:我在家裡看球賽啊,我家雖然窮,三萬元對銀行雖是小數,但對我家算天文數字了,但即使這樣,我也不會對錢動心的。你們可一定要找到劫匪呀!
D:你們別誣陷好人!我....我什麼都沒幹!你們應該去抓B那小子想錢都想瘋了!絕對是他,一點到兩點的事,我我我...我記不清了,反正我沒幹。
這時曾小博,對劉爾坤說「我們去刺探了點情報,A的妻子當時在家,但沒怎麼注意A在不在家,D嫌疑很大,C也沒有不在場證據,離賭場最近的小賣部,有20分鐘路程
此時,劉爾坤一打響指,對旁邊的民警說:「抓住他,他就是劫匪。」
劫匪是誰?
1964年8月,我獨自一人駕車前往得克薩斯州。我兒時的好兄弟布魯斯給我發了封信:他還有十幾天就出獄了。
我和布魯斯從小就是特別好的兄弟。我們有著共同的夢想,都想成為英雄,順理成章地走上了相同的道路。後來我當上了一名警察,而布魯斯因為才能出眾當上了警察局分局局長。但當我以為一切都會順風順水時,意外卻發生了。
1945年4月,布魯斯被發現在家中殺人了,並且在他家發現了大量的金錢。這裡不得不先提一下,當時我們正在調查一起半年前的搶劫案,有3個人搶了銀行里的七百萬美元,這批錢的事是十分機密的,一定是有相應政治背景的人所為。後來警察局長威爾遜找到了我。
威爾遜告訴我,通過偵查,這個被槍殺的人就是3名劫匪之一,並且在他家發現的錢就是銀行所丟失的,不過很奇怪,通過進一步的搜查,他們只找到六百萬美元。
我心中悶悶感到不安。
局長威爾遜補充到,他們在被殺的那個人的通訊記錄里發現了線索。原來,3人組成的劫匪團伙中,有1人只攜帶一百萬美元就直接走了,由剩下兩人分配剩餘的六百萬。不過後來那個被殺的人記錯了藏匿地點,之後兩人見了面,再後來就是出現在布魯斯家的那個被槍殺的人和六百萬美元了。
我再也忍不住了起來反駁到,雖然布魯斯那天確實請了一天的假,不過……
局長威爾遜立即讓我坐下,闡明事情發展的經過。
原來一開始是由布魯斯的鄰居希恩太太發現的,雖然下雨,不過在半夜,希恩太太還是聽到了隔壁的槍聲,布魯斯作為警察,平時隔壁經常沒人的地方發出這種聲音確實讓希恩太太感到疑惑,不過希恩太太沒有多想,繼續睡了過去,只聽到後來又出現了汽車引擎的聲音。
第二天早上希恩太太去布魯斯家查看,門沒關,看到了被殺的那個人后立馬報了警。再後來警察發現了那六百萬。
再後來,布魯斯在加帕的釣魚區被抓到。
我心中感到有一股暗流涌動,感到不適,急忙問道布魯斯的情況。
威爾遜補充到,布魯斯說他那一整天都在加帕的釣魚區釣魚,根本沒有離開過。並且布魯斯也說明他從來就不認識這個被槍殺的人。
看到我一臉緊張的樣子,局長繼續說道,其實他們也是想幫布魯斯的,可是直到現在也沒有找到可以幫布魯斯脫身的線索,但是一切的跡象都在指向布魯斯。
我頓時感到十分絕望,威爾遜突然湊過身子告訴我,除了那天深夜,之前希恩太太沒發現有什麼太大的異常。
就這樣過了4個月,還是沒發現什麼有用的線索。布魯斯最終被判了罪。在法院上,布魯斯因為犯了重大搶劫罪,同時事後分贓時誤殺同夥,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3個月。我之後也找過法官,他告訴我對於這種奇怪的案件一般不會判死刑,這是為了以後如果找過意外的線索而留的。說完法官便拍拍我的肩膀離開了。一個月後,布魯斯進了監獄。
而現在布魯斯馬上就要出獄了,我要去見他。我現在突然想起來,其實布魯斯入獄前我是想過要幫他的,不過布魯斯只是在陳述自己的無罪,而我又找不到有用的線索,最終只能滿懷痛苦地以這種方式結束了。之後不久,我就注意到了報紙上人們對此的言論。
「震驚!xx市xx警察局分局局長居然做此齷齪之事……」
「屠龍的少年終成惡龍……」
「還有一人在逃!能否在20年追訴期內找到一百萬……」
不過到了現在,人們對於這件事早就什麼都不記得了。對我而言,彷彿過去的傷疤早就被時間安撫了,我也出乎意料地把這事忘了。但現在布魯斯發信說他正常地做了牢(沒有減刑加刑)馬上要出來了。
之後我到了監獄,這座監獄是全由獄長本管理的,犯人的入獄和出獄也全是由他一個人掌管的。我首先見了這位和藹可親的獄長本,本說布魯斯剛入獄時是經常往外寫求助信的,不過後來就不寫了,應該是決定面對自己的命運吧。我也感嘆到過去的時間之久,而本說他平安地管理了一輩子的監獄了,自己還有幾個月也要退休了,想一個人出國走走。聊了一會後我離開了監獄,再過了十幾天布魯斯出獄了我見到了他。
雖然過去了這麼久,但是我還是一眼認出了布魯斯,畢竟是小時候的兄弟。我一直向布魯斯噓寒問暖,但是布魯斯好像只是淺淺地笑,彷彿這麼久以來已經被磨平了稜角。
之後我們一起吃了頓飯,說了很多事情,還把獄長本的事情和他說了,但是一說到本要一個人出國時,布魯斯突然十分驚愕,我想他可能是呆了這麼久的監獄,離開后便無法適應沒有體制化的生活,就不斷地安慰他。其實我打算這幾天一直陪著他的,來彌補這十幾年分別的痛苦。布魯斯說他要回家安置一下之後的事便走了,回絕了我的幫忙。就在要離開的時候,布魯斯突然轉過身向我喊道:
「其實我在監獄里也明白了一個道理,一定要努力地活下去啊!」
這天晚上又下起了雨,讓我想起了十幾年前布魯斯出事前後一直在下的那場暴雨,這使我心神不安。多年前我為布魯斯所寫的幾百封求助信散在一邊,雨聲嘩嘩地下著,就像一首憂愁的歌在不斷被吟唱。
第二天,天晴了。我去找布魯斯,但是只看到了一具被利器划傷的早已失去生命跡象的屍體——那個就是布魯斯。
我突然意識到什麼,踏出門外,朝警察局奔去……
請根據以上內容,判斷出3名搶劫犯是誰。
友情提示重要信息:追訴期
「搶劫事件在商店準備打烊的時候發生。」女警官告訴坐在她對面的神探。「受害者是商店裡的售貨員肯特。劫匪威脅肯特說他有槍,他把兩隻手都插在衣袋裡面,就像他拿著一把槍似的。要是肯特不交出商店裡面的錢的話,他(劫匪)就會開槍。當肯特遞交錢給劫匪的時候,劫匪從衣袋抽出一隻手打了肯特的鼻子一拳然後接過錢。肯特的鼻子都破碎了,他現在還在醫院裡面躺著。」
「他(肯特)有描述那個劫匪的樣子嗎?」神探問道。
「當我叫他描述劫匪的時候,他只是說要是再見到劫匪的話他就會認出來。我告訴他警衛抓住了三個犯罪嫌疑人,劫匪肯定就在其中。我分別照了他們三個人的照片,正要準備給肯特送去讓他辨認呢!」
女警官把三張照片給了神探,神探快速地看了一下:第一個人很高,大約有6尺8寸高。——可以從後面的掛在牆上的尺子看出來。他長著黑鬍子和留有黑色的短頭髮。第二個人很年輕,大約有20歲左右。他穿著帶有紅色圓點的白色夾克。他頭后留著馬尾辮。第三個人大約6尺高和長有普通的臉孔。
神探拿了一張照片出來遞給女警官,說:「是他了」。
請問神探拿了哪一個人的照片出來?
銀行搶劫案
一家銀行發生了一起搶劫案,劫匪搶走了保險柜里的幾萬美元,然後劫持了銀行的助理會計斯通先生,坐進小汽車裡逃跑了。
不久,警察接到電話,是斯通先生打來的,他說自己已經成功地從劫匪那兒逃跑了。他向警長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我剛走進銀行,三個蒙面的劫匪就沖了過來,用槍指著我,逼我打開了銀行的保險柜。他們把裡面的錢洗劫一空后,還把我拖上汽車,然後就發動汽車向外逃走了。」
「那你是怎麼逃出來的呢?」警長問道。
「離開銀行之後,一個劫匪就把搶來的錢從銀行的錢袋裡倒出來,放到一個他們自己準備的包裹里。然後,他們把錢袋扔出了車窗。又過了兩個街區,正好碰上了紅燈,車子停住了。我瞅准機會,突然打開車門,從車裡跳了出來,然後飛快地跑到最近的一所房子里。很幸運,劫匪沒有追趕我,他們繼續逃跑了。」
「請你領我們沿著剛才劫匪逃跑的路線回到銀行去,看看路上有什麼線索吧。」
「好的。」斯通先生說完,跟著警長坐進警車,往銀行的方向開去。不久他叫了起來:「就是這裡!錢袋就在這裡!」他們停下車,撿起錢袋,然後繼續往銀行開去。過了幾分鐘,他們來到了一個紅綠燈前。「這就是我逃跑的地方。」斯通先生說。
回到銀行后,警長拿出手銬,將斯通先生銬了起來。「別再編造故事了,快告訴我們你是如何勾結劫匪搶銀行的吧!」
警長為什麼那麼肯定斯通先生參與了這起搶劫案?
劫匪在機場內劫持一架波音747航機,要求警方給予他100萬元現金及一個降落傘,否則就會殺死機上的人質,而警方也 答應了他的要求。
劫匪持槍命令機師將飛機起飛,在飛行途中,劫匪又命令機師關掉無線電及將飛行高度降低。當降至適當高度時,已穿 著降落傘的劫匪便打開機艙門,俯瞰著腳下綠葉泛紅的森林,一躍而下。
機師返回機場后,向指揮官彙報說:"劫匪逃走時竟然忘記了帶錢。"指揮官便馬上宣布此案已結束,不用再找那名劫 匪了。你知道指揮官為什麼這樣結案?
「來人啊,來人啊,有人搶劫!」前面忽然傳來尖厲的叫聲。巡夜警察萊特立刻拔出手槍,向前飛奔而去。只見大約幾百米外,一位長發女郎被推倒在地,她緊緊護住自己的提包,而一個衣衫襤褸的傢伙則拚命搶奪。
「住手!警察!」萊特大聲喊道。
那個傢伙顯然也注意到了萊特的出現,可是他卻表現出一種近似麻木的冷靜。他不僅對萊特視而不見,還加大力氣,突然間把包從女郎的手裡搶了過來,然後,沖萊特咧嘴一笑,一回頭跑進了茫茫大霧中。
「站住,馬上站住!」萊特被激怒了。他朝天鳴槍,要劫匪停下來。劫匪顯然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但看上去似乎也不想逃走。他奔跑的速度不快不慢,讓萊特既無法在短時間內追上,也不會被甩掉。不時地,他還回頭看看。
萊特開槍了!他對自己的槍法非常有信心,他幾乎清楚地看到子彈擊中了劫匪的左腳腳踝,劫匪也忽然停了下來。可是,他並沒有像萊特預料的那樣仰面摔倒,而是回頭看了看, 繼續向前跑。竟然有這樣的事情!萊特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他再次舉起手槍朝劫匪左腿連開3 槍,而這次劫匪連停都沒停一下,迅速消失在大霧中。 萊特回到警局把事情經過告訴了隊長。
「太有趣了!」隊長笑著說,「這不是很明顯的事情嗎?一點也不稀奇!」
你知道為什麼這個劫匪連子彈都不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