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別墅發生殺人案,死者是一個出名的日本小說女作家,死亡時間是15點到20點死者頭部有明顯凹痕,但並不是致命傷,死因是水果刀刺中心臟而亡水果刀上還插了個塑料袋,似乎是為了防止血液濺射到兇手身上。擊打死者頭部的物品是死者家中的花瓶。水果刀上都沒有任何人的指紋。
死者離過婚,死者與邊裡子是親姐妹之間的關係,該女作家寫作都是用自已的筆名,不用真名。
在死者的房間里找到一張被剪掉的大合照,帶有照片框的照片中只有邊裡子和賀塵,后一半照片已經被剪的支離破碎,依稀看的出是個男人,邊裡子說這是死者的前夫。
邊裡子:「姐姐真是不幸,因為男人不忠,結婚才一個多月就離掉了。」
「死者這麼痛恨前夫,卻還是。。。真是奇怪」偵探心裡想到。
「這讓我想到了死者寫的小說真最常用的口頭禪呢。」刑警說到
「是那句 日久見人心 吧。你也看過她的小說啊 呵呵」偵探笑道。
報案的人是死者的妹妹 邊裡子xx 以及與她在同一時間發現死者被害的路道xx
該別墅大門只有一把鑰匙可以開門,死者每天都在家中寫作,而邊裡子小姐則是在公司上班,邊裡子小姐回家時死者每次都在寫作,所以鑰匙都是由死者保管,就算只有一把鑰匙也能適應的過來。
刑警趕來前,門就已經被破壞了。是邊裡子和路道合力撞開的。
房間是從內反鎖的,由於別墅是比較私人化,因此該別墅周圍沒有安裝任何攝像裝置。但浴室里有一扇窗戶可以從房間內逃脫到外面,「想必兇手就是從這裡逃出去的吧」偵探說到。
「說實話,我挺不想在這參一腳的,但是我是賀塵女士的委託人,所以我有責任參與這個案子」偵探抱怨道。
「什麼委託?」
「本來我是不會說的,因為替委託人保密這是偵探最基本的原則,但是似乎委託人要我調查的人是嫌疑人之一呢。」
「。。。只要是對破案有用你就快說吧。」
「是調查邊裡子女士的男友路道先生,我被賀塵女士聘請了30天的私家偵探。」偵探答道。
「你們認識幾年了」偵探問邊裡子和路道。
「快一年了吧。」路道回答道
「一年了啊,既然如此喜歡對方,為什麼不結婚?」
「還不是因為姐姐!說什麼要先看清人才行,我看就是想把她的氣撒我頭上!」邊裡子非常憤怒的說到。
「可是你只不過是為了徵求死者的意見才帶男友來見她的吧,既然如此就不必要聽你姐姐的話才對,畢竟結婚是你自已的事啊。是因為你被死者掌控了什麼嗎?」偵探追問道。
「啊。。。是的,不過那個是我們私下的事,與他人無任何關係,請你不要追查此事」邊裡子懇請道
「我想也是。這個是當然的,但是這麼一來,你也有充足的殺人動機!」偵探答道
刑警在浴室窗戶的下面,發現了一張印有 營橘xx 的名片。
「這麼看來,最大嫌疑的人就是營橘了。竟然吧這麼證據性的東西落在現場。」刑警說道。
名片上沒有找到任何人的指紋,似乎有人故意擦拭過。窗戶上只有賀塵和邊裡子的指紋。
營橘xx是某出版社社長,該人18:40左右拜訪過賀塵女士。營橘社長此次來的目的是為了買下死者正準備出版的新小說,之前也是以同樣的理由來找過死者,曾經為此發生過強烈的糾紛,營橘上一次走之前,賀塵xx對他說:下次來時,這件事該做個了斷了。
營橘第一次來是20天前,晚上20點過後,他把自已的目的和名片呈上后就走了,連門都沒進。「是這樣沒錯吧?」營橘向邊裡子說到 邊裡子說到:「確實是這樣的,因為那時是我開的門,也是由我轉告她的。」
「啊 這麼一說的話那張名片我也拿過,那天之後的一天是我第一次來到邊裡子家中,不過似乎賀塵好像不喜歡我。」路道說到。路道第二,三次來時總是被賀塵堵到門邊不準進來,路道先生無論在門外怎麼說,賀塵都不會和他搭話,似乎是故意的,只有當邊裡子回到家時,賀塵才會開門。
這次兇殺案的嫌疑人就這三個,路道先生,邊裡子小姐以及營橘先生。
邊裡子15:50下班回到家17點回到公司加班,20點回到別墅。路道先生是電腦程序員,18:20到的別墅,等到邊裡子回到家才進入別墅。而營橘是17:20到的別墅,營橘自稱未看到死者本人,因為死者似乎並沒有開門。「這麼看來所有人都有充足的作案時間與殺人動機。」刑警說到。
兇手是誰呢 偵探想到。。。
「我想這當中應該有什麼誤解才對吧,呵呵」偵探尷尬的笑道
1.兇手是誰 為什麼
2.偵探所說的誤解是指?
下了兩天的綿綿細雨終於停了。剛剛放晴的天空使人們心情都很愉悅,可在安橋公園裡發生了一起命案。一位年輕女子倒在泥地里,身上的衣服滿是泥漿,只有腳上穿的旅遊鞋是乾淨的,並且鞋底上的條紋可以一目了然。女子的頭部有一個很深的口子,旁邊有一塊大石頭,石頭被雨水沖刷的很乾凈。看上去死者好像走路不小心摔倒,頭部撞上石頭而死。你認為這是謀殺還是意外呢?
一盜竊犯突然在一個雨天死在一座破倉庫前的泥地上,衣服上沾滿了泥漿,腳上皮鞋底的花紋清晰可辨,他仰面朝天,手心朝上,手指搭在一根因失修而垂下的斷電線上,頭部有一處傷痕,旁邊的石頭上還有血跡。警方認為,該罪犯是因為道路泥濘滑倒后,頭部撞在石頭上,手指觸電致死的。名探波羅卻認為:死者是被同夥弄死後拖到這裡來的,而且故意弄髒了衣服,製造了假現場。留下的兩處明顯的破綻就是證據。你能找出這兩處破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