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當然解釋是指法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某一事項,但依規範目的,該事項應當被解釋為適用這一法律規定。其解釋方法有舉重以明輕和舉輕以明重。前者是指對於某一應當被允許的行為,舉一個情節比其嚴重而被允許的規定,以說明其應當被允許。後者是指對於某一應當被禁止的行為,舉一個情節比其輕微而被禁止的規定,以說明其應當被禁止。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A.法律規定禁止在公園採摘樹葉,依據舉輕以明重,在公園攀折樹枝的行為應當被禁止。
B.唐律規定主人打死夜無故入人家者無罪,依據舉輕以明重,主人打傷夜無故入人家者無罪。
C.法律規定禁止攜帶小型動物,依據舉重以明輕,攜帶大型動物的行為應當被禁止。
D.法律規定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依據舉重以明輕,15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
偏見是一種缺乏客觀依據、同定的、先入為主的觀念和態度。在社會心理學中,偏見多指否定性、拒斥性的態度。歧視是指不以能力、貢獻、合作等為依據,而是以諸如身份、性別、種族或社會經濟資源擁有狀況為依據,對社會成員進行區別對待的行為。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各項中屬於偏見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