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电销售公司在某仓库寄存液晶电视2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负责保管电视,家电销售公司于12月20日取走最后一批电视时支付保管费。在最后结算时仓库提出,2009年11月15日合同签订后,仓库就在为存放这批电视准备地方,家电销售公司应多支付5天的仓储费。而家电销售公司提出合同签订后已经告知电视到库的准确时间,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按实际仓储时间支付费用。
请问,仓储费于何时起算?
某商贸公司因经营需要租用了某商场的仓库,约定每年租金5万元,租赁期限1年。合同约定:“租赁期内若有人购买该房,承租方可优先购买,如不购买,出租方可向他人售出,承租方即刻让出该房。”合同签订半年后,商场想将该仓库转卖,先通知了商贸公司,商贸公司明确表示不购买,然后转卖给一物资公司,并对产权进行了合法移交。当物资公司敦促商贸公司腾出仓库时,商贸公司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要求合同到期再搬出。物资公司提出商贸公司与商场签订的合同中已经约定不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常规,要求商贸公司即可腾出仓库。
请问,商贸公司应该腾出仓库吗?
某公司职员甲、乙、丙多次商议盗窃本公司仓库的电脑配件。某晚结束加班后,三人留下准备行窃,甲惧怕被抓,便借口胃痛留在办公室,乙、丙二人前去,乙留在仓库外望风,丙盗窃得手后刚出库房门即被保安抓获。此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