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下午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警察很快便找到了目击证人。
证人A【中学生,女】:我看到那个人很高。当时我正在商店里买衣服。那个人比周围人都高一大截,因为当时是下班高峰期,所以人很多,可是他跑的很快,而且戴着口头盔,所以我没看清脸和性别。但是那身高肯定有180以上。不过我很好奇,在人群中跑那么快,他不会跌吗?可是他好像一点也没关系的样子,周围人也是,好像都没被他撞到
证人B【中年人,男】:我家的店就开在现场附近。案发前后听到有一个居民大喊“死人啦”我就探出头看了一下。一般人听到这个消息都会围过去看的,可是有一个人却走相反的方向,而且很急的样子,所以我感觉很可疑。没看清脸,不过感觉好像在160左右。也许隔太远了会看错。
证人C【年纪很大的老年人,女】我看见了那人的鞋子,是蓝色的。身高和脸都没看清。你放心好了,虽然我年纪大了可是视力还行,颜色肯定不会弄错。另外我可不是色盲,相信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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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警方又抓到了3个嫌疑人。
嫌疑人D:中学老师,身着红色鞋子,身高165,走路有点驼背。据本人称案发时还在学校,但是没有证据。
嫌疑人E:社会青年,身着黄色鞋子,身高185,以前是打篮球的,所以动作比较敏捷。
嫌疑人F:年轻的律师,身着绿色鞋子,身高155,被警方发现时还戴着头盔,不过据本人称是为了骑摩托的安全需要,而且警方也确实发现了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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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伤脑筋啊。我在证人A所呆的商店前转了又转,还是一无所获。3人的鞋子颜色都与证人C的口供不搭,不会是证言错了吧...不过巧的是,B的店居然就在A逛的商场对面。而且A的证词...难道说杀人犯是鬼吗!不可能的吧...而且,3人的证词都不一样,这真的是一个人吗?我坐在路边高起的地方,不禁打了个寒颤。真是遇到了麻烦的事呢。【注意:C是个老人】
善于利用推理来侦破形形色色的案件的罗波,平日对事物观察入微,对种种自然现象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凭着这日积月累的真本事,他揭穿了许多假话,撕下了一张又一张假面具,及时扭正了办案方向。一次在法庭上,有位原告方面的证人出庭作证说:“那间房子的光线是极其暗淡的。我进入房间时,一眼就看见地上躺着一具尸体。尸体旁边流着许多殷红的鲜血,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罗波佯笑地问:“先生,你能肯定你看得一清二楚吗?”那人面对罗波,拍着胸脯回答道:“完全肯定!而且我还清楚地看见死者上身穿的是一件红色衬衣!”罗波冷声一笑,转身对旁听室上的群众说:“我现在郑重告诉诸位女士诸位先生,这个证人作的是伪证,证词完全不可信!”证人真的在撒谎吗?
最近,这座城市出现了一种非法的新兴职业,人称“职业说谎者”,专门替偷情的丈夫(或妻子)以及犯罪分子制造虚假的不在场证明。
A警官接手了一桩珍贵文物失窃案,受害者的祖传古董被盗走的时间推定在上周六的上午,警方把嫌疑最大的张三传唤到了警局,但张三却声称自己上周六上午一直在陪女朋友玩,有四个证人可以提供不在场证明。于是A警官就向张三所说的四名证人出示了张三及其女友最近拍的大头照,对这四名证人分别进行了询问。
证人甲:“我是出租我家四楼给照片上这俩人住的房东。上周六我一直在家打扫卫生,没出过门。他们俩于上周六上午八点半左右离开我家,下午两点半左右返回。”
证人乙:“我是一名实习交警,上周六上午我一直在某某路执勤。上周六上午八点四十分我看到照片上这男的骑摩托车载着这女的路过,我见这男的没戴头盔,就把他俩拦下罚了款。至于他们下午一点有没有再次路过我的执勤路段,我没注意看。”
证人丙:“我是张三的朋友,半个月前刚刚辞了在广州的工作回来。上周六上午九点张三带着他对象来我家叙旧,我跟他们聊了一会,看了最近挺火的那个《厉鬼将映》的DVD。张三说他中午想请我在淮海街新开的那家小肥羊搓一顿,我同意了,我们下午两点分的手。”
证人丁:“我是淮海街小肥羊餐厅的服务员,照片上这俩人确实是在上周六下午一点进我们餐厅吃的饭,跟他们一起的还有一个男的。他们三人是在下午两点结账离开的。这三个人中途都没有离开过餐厅......等等,不对,照片上这男的有离开过五分钟。菜还没上的时候,那个女的说她想吃酸的,那男的就去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两包酸梅。”
听完四名证人的叙述,A警官对其中一个证人说道:“我是该说你缺乏常识呢,还是该说和张三一起去小肥羊吃饭的男人并不是你,你其实只见过张三和他女朋友的大头照呢?或许,你其实是一个蹩脚的“职业说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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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警官说的这个证人是哪一位?
在大街上,发生了一件命案,一个男子倒毙在地上,后脑被硬物击中,自行车撞在一根路灯柱上。男子死亡的地点离路灯柱约还有两米,腿部微曲,仰面倒地。
警长在现场调查,分别找到了两位证人。证人甲指着证人乙说:“我见到他用一块小石头掷向正在行驶的自行车上人的后脑,那人被石头击中后,倒在地上,接着自行车便撞向路灯柱。”但是,证人乙却说:“荒谬,我可不是那样无聊的人,我见到那辆自行车飞驰而来,撞向路灯柱,车手被弹下车,后脑着地,刚好碰到地上的硬物,所以死亡。”
两人争执不下,但是,在现场找不到可疑的凶器,满地碎石,确是事实。可警长指着乙说他是说谎者。警长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某一天的深夜,珠宝店发生一起抢劫案。警方找到一名目击证人,该证人是一位退役的跳水运动员,他说当时他正站在自家临街的阳台上(阳台距离街面约60米),看到一名男子拎着一个大袋子从珠宝店出来,马上迅速逃跑。在月光下,他还看到那个人是个长头发,左眼眼角处有一道轻微的刀疤。根据这名证人提供的证词,警方很快找到附近一个叫派克的男子,其外貌特征与证人所说证词相似,更重要的是他最近发了一笔横财,钱财来路不明。可是,派克坚称自己是冤枉的。因为迟迟不能结案,警方不得不重翻退役跳水运动员的证词,这才发现破绽,原来那个证人提供了假证词。破绽在哪里?
一大盗证人甲从芝加哥美术馆盗出一张举世名画,马上逃往纽约。进了城之后,在吃东西,没想到遇到了locky侦探。
他与大盗证人甲聊着聊者,突然证人甲要走,locky一把抓住她说:“别急着走,那件事不是已经干完了吗?还是不要那么急着走吧。”说完便抓住了他。
“我不明白……你指什么呀”他依然故作镇静。
“刚刚电视里说了,昨天芝加哥失窃了一张名画,难道不是你的拿手好戏吗?”
“你这是什么话,我着一个星期都没有离开过纽约。”
“不用装傻,你刚偷来的表已经告诉我了”
那么理由何在?
一个炎热的夏天,接到报案,50岁的富豪证人甲在自家别墅内中毒身亡,经过调查,死者身前因为生意得罪了不少人,并且脾气暴躁,经常动不动就责备仆人。死者死在书房,锁被撬开,死者没有外伤,趴在地上七孔流血,头部肿大,显然是中毒身亡。之后尸体被带走化验了。
古月警官立即询问了别墅里的人,有一个女仆airay和一个男仆黑白基因,一个厨师小鼠乖乖,还有一个老管家Locky,和证人甲的儿子枕头。
女仆airay说:“当时正在吃饭,老爷说他不舒服,于是就回书房去了!半个小时之后就听见老爷痛苦的呻吟,我们便跑了上去,后来黑白基因拿来铁锹把门撬开了!之后就看见老爷死在地上。”
男仆黑白基因说:“老爷脾气暴躁,很多人都讨厌他,包括我们,但我们是不可能杀他的,因为他给我们的待遇很好,比其它地方好十几倍!老爷会不会是自杀呢?”
厨师小鼠乖乖说:“今天老爷身体就不太好,他的坏血病和白内障又加重了,我特意弄了些滋补的食物。不会怀疑我在食物中下毒吧!我们都吃了,都没事啊!”
老管家Locky说:“老爷肯定是他杀,他是个自私的有钱人,而且贪生怕死,是不会去自杀的,一定是他杀!”
证人甲的儿子枕头说:“老不死的,总算盼到了今天。哈~!”
古月警官走进了书房,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在抽屉里看到一些药品,是一些维生素和一瓶卡林优,桌上还有半杯水,还有一本日记本,从日记本中不难看出证人甲是个贪生怕死的人,而且脾气暴躁,现场也没有打斗的痕迹。
古月警官之后又走进了厨房,这时警员们正在对食物做检测,但似乎没有什么进展,菜只是一些糖醋鱼,马铃薯笋焖鸡,爆人参鸡片,鲍鱼汤...唯一看的出来的是厨师小鼠乖乖手艺不错!
之后古月警官又回到了书房,看了下锁,可见是证人甲自己进去之后自己把门反锁上的!而且门窗紧锁,是不肯能有人进入然后逃走的。
古月警官又调查了他们的背景,死者证人甲以前是一名水手,长期在海外漂泊,后来和朋友合伙经商从而发了财。
女仆airay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初中刚刚毕业,因为家里穷就来这里工作,毕竟待遇很好,虽然经常被证人甲无理由的责备,但就在一天前,刚从宴会回来喝醉酒的证人甲侮辱了airay,这被大家看在眼里,但都不敢阻止...。
男仆黑白基因是个脾气不太好的小伙子,经常和证人甲吵闹,但因为他是证人甲以前一位朋友的孩子,所以没有被证人甲扫地出门,黑白基因的父亲也是一个水手,在一起火灾事故中丧生了,据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证人甲在甲板上抽烟。
厨师小鼠乖乖以前在一家医院做厨师,因为有一次证人甲住院,看到小鼠乖乖的手艺很好,于是就高价聘请了他,据说几天前,因为小鼠乖乖因为父亲生病要预支点钱,被证人甲生气的拒绝了,还破口大骂,侮辱了小鼠乖乖的父亲,甚至还扣留了小鼠乖乖的工钱,以防止他离去。
老管家Locky,曾经是一个农夫,后跟从证人甲当管家多年,但最近因为不小心给证人甲买错了药,还被证人甲用烟灰缸打破了头...证人甲的儿子枕头,是一个十足的败家子,经常要钱,要不到就用偷的,而且很喜欢女仆airay。并且证人甲死后,将是枕头继承财产。
古月警官迷茫了,他杀?哪证据呢!大家都有杀人动机...,手法又是什么呢?....自杀?又没有留下遗书什么的,而且这么自私怕死的人应该不会自杀啊!请推理:到底他是怎么死的呢?
今日法庭开审一宗抢劫罪
被告是A君,被指7月20号夜晚抢劫受害人B小姐
检控官:被告A君怀疑在7月20号8点在B小姐的住宅门前进行抢劫
两名巡警在案发现场1公里左右的地方发现A君蹲在路上数钱,就上前想询问,但是A君看见巡警后就逃跑,但是被当时的两名巡警逮捕,并搜出B小姐被抢的3万元
A君:那些钱是我捡到的,而我逃跑是我以前曾经被警察误抓,我不信任警察
被告律师(简称C律师):我的当事人是由外地来的,生活比较困难,但是被告两个月前遇上几个以前搞音乐的同乡,所以就继续朝著当年的梦想,买了一把吉他,所以现在才欠了房租
但是我当事人非常勤奋,曾经做过理髮师,牛郎,到现在做的搬吖ぃ?煽匆夹君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试问一个如此勤奋,正直,怀著理想的人会因爲因此去打劫吗?
检控官:请传证人1
证人1:我在家里备考,突然在8点左右听见有人叫:“放手!老太婆!”
然后我就出去阳台看看,我在2楼看见一个背影和声音有点像A君的人在抢B小姐的袋
C律师:请问证人1,你当时的阳台窗有关吗?
证人1:有
C律师:那么请问你当时听见的第一句是“放手,老太婆”吗?
证人1:是的
C律师:正常人被打劫的时候肯定会尖叫或许叫救命,那么爲什么证人1当时听到的不是B小姐的尖叫,救命声先的吗?
证人1:我......我......
C律师:这是B小姐的照片,虽然B小姐已婚,但是现在还不过30岁,而且还是一位白领,试问一位这样的小姐怎么会被人称呼为老太婆呢?
证人1:不知道啊,我听见的就是这样
检控官:请传证人2
证人2:我在7月20号下午5点多的时候去银行,看到A君坐在银行旁边的花圃那里
检控官:肯定?
证人2:肯定,我然后就进去银行的柜员机存款了
检控官:这张照片是当时银行的监控录像,证人2排在B小姐的后面,那么说明A君是在银行外面等B小姐,然后再尾随她再进行抢劫
C律师:这是银行的平面图,A君所在的花甫直綫到B小姐领钱的柜员机是有多障碍物,也表示说A君看不见B小姐在柜员机是存款,取款,还是办理其他业务,那麽A君不可能尾随B小姐
现在请根据上述条件,请分析出被告是否有罪,根据上述条件的意思是指证人与C律师的对话,和检控官的指证,其他法证因素除外,
现在请各位投票,认为被告是否有罪,可以的话说出你的想法,或者可以靠直觉投票
ps:文中的老太婆是犯罪嫌疑人对B小姐犯罪是所对B小姐说的,不是真的来了一个老太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