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大專生王六休假回村,有一天,他帶著鄰居家7歲的小孩趙五進入野獸出沒的深山老林里打獵。兩人在森林裡走散,王六既沒有自行尋找趙五也沒有報警,回到村子后也沒有告訴趙五的家人和其他村民。幾天後,有村民發現了趙五被野獸撕咬得慘不忍睹的屍體。
王六的行為屬於:
A、故意殺人
B、過失致人死亡
C、民事侵權行為
D、意外事件
A、保護身體
B、裝飾
C、源於對於狩獵活動的模仿
D、為了熱鬧
新浪微博 70,000+
移動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