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130】——撲朔迷離
石天福是S市一家小車行的老闆。2007年7月的一天,他下班后沒回家,妻子給不少員工打電話,但所有人都說老闆下班正常離開沒有異樣。警方接警后以為這是一起失蹤案,就沒有當即立案。
兩天後,一個叫龔恭的年輕人向警方自首,說他和一個叫王自晉的人在酒吧與另一個男人因為酒後衝突發生打鬥,兩人把陌生男子打傷后自己就回家睡覺了,第二天才聽王自晉說自己走後他繼續毆打被害人,後來人死了。意識到事態嚴重,龔恭就來投案自首。很快警方以故意傷害罪對王自晉全國通緝,直到10月11日才把自盡未遂的王自晉逮捕。
歸案后,王自晉承認自己和龔恭在酒吧打人的事實,龔恭說的屬實。此外,王自晉買一送一,供認他還有一條命案,就是殺害了一個叫石天福的人。根據指認現場,警方在市郊一片荒草地中發現了一句已經開始腐敗的屍體。辦案人員立即對此人做DNA測試,結果大概需要一周。
就在10月12日,O省北部的Q市公安局接到一起報案,一個自稱叫石天福的男子說自己失憶了,只記得自己七月份的一天下班后被一伙人綁架,然後打昏了。醒來后已經到10月12日,發現自己在Q市的一個公園長椅上躺著。他立刻想到報警,希望警察能逮捕綁架他的人。接電話的民警也是一頭霧水,根據相貌描述,綁匪和王自晉的相貌極其相似。但是王自晉聽說這一消息后立即翻供,說那具屍體是自己被捕前就剛好發現的,被捕后稀里糊塗認了,但事實上自己僅僅是失手打死酒吧里的人而已。
石天福的妻子確定回來的是自己的丈夫,很高興,幾天後DNA的比對也確定死者並非石天福。但不論如何,王自晉和龔恭的犯罪事實清楚。2008年6月10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撤銷了王自晉的死刑判決,維持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龔恭有期徒刑十二年。
問:本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0省迷案27】—
S市生活著一對夫婦,林利和戴雅。兩人結婚十年,但沒有孩子。雙方父母有時候也會過問,但是林利每次都搶先以婚姻自主為由搪塞。戴雅閑暇時間喜歡繪畫,但林利是個理工男,不擅長這些,就請了一名叫杜強的畫師在周末教她畫水彩。林利工作很忙,周末也經常加班,杜強和戴雅多少有些乾柴烈火。
有一天,杜強給戴雅寫了封信(藝術家喜歡手寫),稱讚她繪畫技術的長進,而且誇得有點過火,沒想到被林利率先一步看見了。發現收到了林利的回信,杜強非常害怕,擔心林利把自己掃地出門。誰知,林利大肆稱讚杜強的藝術天分,並表示自己也很高興與一位才華橫溢的藝術家交朋友,說了一大通,最後還說他不希望有任何人破壞他們倆的這種友誼,因為他是除了妻子外最重要的人。看倒這,杜強才鬆了口氣。
2015年起,向來積極樂觀的林利突然患上了抑鬱症和妄想症,開始去看心理醫生。每次他都說想不開,而且老懷疑有人對他精神控制。當醫生問他認為被誰控制時,林利表示他不想說,因為說了那人可能被判刑。
2016年3月的某天,林利被發現死在家中,死因為過量安眠藥。戴雅連忙報警,警方初步推定是自殺。但是在調查中,鄰里很多人反映說杜強和戴雅有很曖昧的關係,言下之意是不能排除謀殺的嫌疑。後來,更多疑點浮出水面——林利這種事業型男人,如果真要自殺不可能不寫遺書書的。
經過進一步詢問,兩人做出以下口供:
戴雅:我和林利結婚十年,前段時間我和杜強確實有些過於親密,但林利並沒有表現出什麼不快。至於他為什麼抑鬱,他始終不肯交代。安眠藥是我買的,治療失眠。昨晚我比較累,睡得很早,一覺起來就看到林利倒在地上。
杜強:我是有點非分之想,但是林利對妻子好像不怎麼上心,因為從來不介意我們之間的來往。我昨天下午教她水彩畫,晚上6:30左右離開的,那時候夫婦倆還很正常。
經過一番搜索,警方在衣櫃的一個角落裡發現了一瓶空的安眠藥,上面提取到了夫婦倆的指紋。
很快,公安機關以涉嫌謀殺將該案移交檢察院,但市檢察院經過分析認為證據不足,撤銷該案。
那麼,林利到底是怎麼死的?
【O省迷案 23】——詭異更衣室
奈晴最近感到柯南附體,當然我說的不是破案能力,而是運氣。終於,周日到了。她早早把作業寫完,叫上絲妤一同逛街。
今天她們的目標是服裝店。平日里在校穿的都是校服,不論冬裝、夏裝都是褲裝,這讓偏愛裙裝的奈晴有些抑鬱。絲妤雖然沒這麼挑,但看到好朋友打算買身新裙子,想著也給自己買一條。
奈晴對服裝非常挑剔,逛了足足兩個小時,終於看中了一條粉色的裙子。果然,奈晴的心理年齡和智商成反比,絲妤都在她身後偷笑,小聲嘲笑她精挑細選兩小時原來是想找條適合小女孩的公主裙
奈晴仔細看了看尺碼,剛好合身:「你看,這165的怎麼就不是給我這個年齡段設計的?」說罷頭也不回就走到試衣間門口。看到標識是on,直接開門進入。
可是下一秒,奈晴被嚇得連退三步,大喊道:「不好啦,有人死了!」
很快,辦案警員趕到現場。這是一句女屍,蜷縮在牆角,還有體溫。原本警方認為這起案件很好偵破,因為商場有監控攝像頭,只要查看女子的進入時間和之後出來的人就能鎖定真兇。然而事態的發展超乎人們的預料,在奈晴之前已經有三個人進出,可是沒有女子的身影。就是說,已經有三個人與屍體獨處,可是並沒有任何一個人發現。
「真奇怪啊。」民警小張說,「難道屍體是憑空消失的?」不過他還是思路清晰,根據監控追查到了這三個人。
何上林,32歲,身著黑色套頭衫,下身著牛仔短褲,雙手插兜悠然自得,與監控中的穿著相同。
邊舸,58歲,身著白襯衫,下身著牛仔褲,神情認真,彷彿隨時準備接受詢問,這身打扮與監控中有所不同。
鄧泉智,39歲,身著青綠色T恤衫,下身穿長褲,與監控中一致,等待詢問時刷著33IQ。
何上林:我進入更衣室的時候裡面是空的,我買了一件西裝,準備下周出差。
邊舸:我這身都是上午在這家店買的,我進入更衣室的時候,裡面也是空的,根本不存在女屍。
鄧泉智:我大概11:00進入更衣室,裡面也沒有女屍,我試了試發現東西不合身,就沒有買。
經過後續調查,死者是一名二十多歲的女白領,死因為中毒。
問:上述情節是我根據整體案件記錄還原的,隱去了一個細節。如果給某一位嫌疑人增加一樣東西(完全合法的常見物品),就能完美解釋這一起密室懸案。那麼到底是給誰增加什麼東西呢?
1964年8月,我獨自一人駕車前往得克薩斯州。我兒時的好兄弟布魯斯給我發了封信:他還有十幾天就出獄了。
我和布魯斯從小就是特別好的兄弟。我們有著共同的夢想,都想成為英雄,順理成章地走上了相同的道路。後來我當上了一名警察,而布魯斯因為才能出眾當上了警察局分局局長。但當我以為一切都會順風順水時,意外卻發生了。
1945年4月,布魯斯被發現在家中殺人了,並且在他家發現了大量的金錢。這裡不得不先提一下,當時我們正在調查一起半年前的搶劫案,有3個人搶了銀行里的七百萬美元,這批錢的事是十分機密的,一定是有相應政治背景的人所為。後來警察局長威爾遜找到了我。
威爾遜告訴我,通過偵查,這個被槍殺的人就是3名劫匪之一,並且在他家發現的錢就是銀行所丟失的,不過很奇怪,通過進一步的搜查,他們只找到六百萬美元。
我心中悶悶感到不安。
局長威爾遜補充到,他們在被殺的那個人的通訊記錄里發現了線索。原來,3人組成的劫匪團伙中,有1人只攜帶一百萬美元就直接走了,由剩下兩人分配剩餘的六百萬。不過後來那個被殺的人記錯了藏匿地點,之後兩人見了面,再後來就是出現在布魯斯家的那個被槍殺的人和六百萬美元了。
我再也忍不住了起來反駁到,雖然布魯斯那天確實請了一天的假,不過……
局長威爾遜立即讓我坐下,闡明事情發展的經過。
原來一開始是由布魯斯的鄰居希恩太太發現的,雖然下雨,不過在半夜,希恩太太還是聽到了隔壁的槍聲,布魯斯作為警察,平時隔壁經常沒人的地方發出這種聲音確實讓希恩太太感到疑惑,不過希恩太太沒有多想,繼續睡了過去,只聽到後來又出現了汽車引擎的聲音。
第二天早上希恩太太去布魯斯家查看,門沒關,看到了被殺的那個人后立馬報了警。再後來警察發現了那六百萬。
再後來,布魯斯在加帕的釣魚區被抓到。
我心中感到有一股暗流涌動,感到不適,急忙問道布魯斯的情況。
威爾遜補充到,布魯斯說他那一整天都在加帕的釣魚區釣魚,根本沒有離開過。並且布魯斯也說明他從來就不認識這個被槍殺的人。
看到我一臉緊張的樣子,局長繼續說道,其實他們也是想幫布魯斯的,可是直到現在也沒有找到可以幫布魯斯脫身的線索,但是一切的跡象都在指向布魯斯。
我頓時感到十分絕望,威爾遜突然湊過身子告訴我,除了那天深夜,之前希恩太太沒發現有什麼太大的異常。
就這樣過了4個月,還是沒發現什麼有用的線索。布魯斯最終被判了罪。在法院上,布魯斯因為犯了重大搶劫罪,同時事後分贓時誤殺同夥,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3個月。我之後也找過法官,他告訴我對於這種奇怪的案件一般不會判死刑,這是為了以後如果找過意外的線索而留的。說完法官便拍拍我的肩膀離開了。一個月後,布魯斯進了監獄。
而現在布魯斯馬上就要出獄了,我要去見他。我現在突然想起來,其實布魯斯入獄前我是想過要幫他的,不過布魯斯只是在陳述自己的無罪,而我又找不到有用的線索,最終只能滿懷痛苦地以這種方式結束了。之後不久,我就注意到了報紙上人們對此的言論。
「震驚!xx市xx警察局分局局長居然做此齷齪之事……」
「屠龍的少年終成惡龍……」
「還有一人在逃!能否在20年追訴期內找到一百萬……」
不過到了現在,人們對於這件事早就什麼都不記得了。對我而言,彷彿過去的傷疤早就被時間安撫了,我也出乎意料地把這事忘了。但現在布魯斯發信說他正常地做了牢(沒有減刑加刑)馬上要出來了。
之後我到了監獄,這座監獄是全由獄長本管理的,犯人的入獄和出獄也全是由他一個人掌管的。我首先見了這位和藹可親的獄長本,本說布魯斯剛入獄時是經常往外寫求助信的,不過後來就不寫了,應該是決定面對自己的命運吧。我也感嘆到過去的時間之久,而本說他平安地管理了一輩子的監獄了,自己還有幾個月也要退休了,想一個人出國走走。聊了一會後我離開了監獄,再過了十幾天布魯斯出獄了我見到了他。
雖然過去了這麼久,但是我還是一眼認出了布魯斯,畢竟是小時候的兄弟。我一直向布魯斯噓寒問暖,但是布魯斯好像只是淺淺地笑,彷彿這麼久以來已經被磨平了稜角。
之後我們一起吃了頓飯,說了很多事情,還把獄長本的事情和他說了,但是一說到本要一個人出國時,布魯斯突然十分驚愕,我想他可能是呆了這麼久的監獄,離開后便無法適應沒有體制化的生活,就不斷地安慰他。其實我打算這幾天一直陪著他的,來彌補這十幾年分別的痛苦。布魯斯說他要回家安置一下之後的事便走了,回絕了我的幫忙。就在要離開的時候,布魯斯突然轉過身向我喊道:
「其實我在監獄里也明白了一個道理,一定要努力地活下去啊!」
這天晚上又下起了雨,讓我想起了十幾年前布魯斯出事前後一直在下的那場暴雨,這使我心神不安。多年前我為布魯斯所寫的幾百封求助信散在一邊,雨聲嘩嘩地下著,就像一首憂愁的歌在不斷被吟唱。
第二天,天晴了。我去找布魯斯,但是只看到了一具被利器划傷的早已失去生命跡象的屍體——那個就是布魯斯。
我突然意識到什麼,踏出門外,朝警察局奔去……
請根據以上內容,判斷出3名搶劫犯是誰。
友情提示重要信息:追訴期
【總統套房裡的謀殺】
某高級飯店第45層的總統套房內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世界聞名的富翁。
據法醫驗屍結果得知:死者是因胸前中了一刀,刺破心臟而亡的。死亡時間在案發當晚9點左右。
屍體於第二日凌晨3點左右,被巡夜的飯店經理髮現。據經理稱,由於該層的客房服務員習慣在凌晨時分偷懶,悄悄回宿舍睡覺去,所以當晚他一個人想要逮住偷懶的服務員,但是沒想到卻發現了死者。
線索一:
死者生前曾收到過這樣一張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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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索二:
為了保護客人的個人隱私,總統套房的磁卡鑰匙只有兩把。其中一把,就在死者的衣兜之中,另一把則由飯店保存,而如果要動用備份鑰匙,就需要有飯店經理的簽字說明並進行相應的登記。但是,除清晨時經理本人做過領鑰匙的登記外,再沒有第二個人的名字出現在這份記錄上。
線索三:
為保證房間的溫度及隔音效果,飯店的房門並不存在小說中出現的門底細縫。這樣一來,飯店的磁卡鑰匙根本不能通過門縫塞入房間。這樣的情況說明了一個問題:這是一個完全密室。
套房從外面鎖門時需要用磁卡鑰匙,以防客人誤將磁卡鑰匙鎖於客房內。而從裡面鎖門時則不需要用磁卡鑰匙,僅需要將內側門鎖處的一個「小舌頭」狀的掀鈕向下扳,就可將門鎖上了。
線索四:
由於房間具有良好的氣密性,所以房間內的氣味並沒有散掉。警方檢驗出房間內的奇怪氣味包括:少量酒精及苯環芳香烴(香水的主要成分)。怪異氣味似乎就是酒精、香水和血腥味混雜而形成的。
線索五:
死者緊緊地捏著紙條的末端,連紙條上「☆☆◇△△△」這幾個圖案都被捏皺了。
嫌疑人之一:飯店酒吧的調酒師。
聽說該調酒師曾經追求過死者的女兒,但是死者不同意,於是雙方相互懷恨在心。在案發當天晚上8點至10點,為調酒師上班時間。經調查,調酒師上班時曾有10分鐘不知去向,雖然他本人解釋那會兒是去了衛生間,但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
嫌疑人之二:死者的秘書。
據悉,死者生前曾追求過其秘書,並且死者曾不斷要求與她發生關係。在案發當天下午4點,有人看見死者的秘書曾出現在飯店大廳。至晚上9點,又有人見她從大廳回到樓上。由於大廳人多,因此在下午4點到晚上9點間,無人了解她的去向。
嫌疑人之三:客房的服務生。
聽說,此人曾經在死者的公司擔任財務總監一職,后因不明原因被辭退。據服務生稱,在案發當天下午6點,他與飯店另一名員工一起去了城南某小酒館喝酒,因此有不在場證明。然而他提到的另一名員工因放假而外出旅遊,暫時聯繫不上,所以該嫌疑人也沒有不在場證明。
嫌疑人之四:死者生前剛認識的友人——珠寶商。
珠寶商聲稱,他與死者同住在這家飯店裡,兩人只是偶遇的知交,沒有什麼交易。珠寶商在案發的時間內一直在自己的客房裡,但是沒有人證。
由上述線索可知,四名嫌疑人都沒有不在場的證明,但是警方很快就抓住了真兇。
那麼,你知道兇手是誰嗎?
有一名行醫多年的老醫生范森,突然被人在醫院謀殺,被發現的時候屍體身上的血跡已經變暗了。經過警方確認,死者應於昨晚12點之前被謀殺,通過多方了解,最終確定了4位嫌疑人:
第一位名叫奧修,他的妻子在半個月前得了一種怪病,他特地攜他的夫人從很遠的地方慕名而來求見這位經驗豐厚老醫生,很不幸的是死神並沒有放過那位美麗的夫人,老醫生被謀殺的前三天,她離世了。
第二位名叫柴可夫,他和老醫生是多年的老友,平時關係很不錯。一段時間前,柴可夫聽人唆使沉溺了賭博,欠下一大筆債務被黑社會威脅;於是他便找唯一信任他的好友范森借了巨大的金額還清了一部分債。
第三位名叫德瑞,他是死者的女婿,前段時間因為死者借款給柴可夫的事情跟他發生過劇烈的爭執。有鄰居目擊到,前幾天德瑞激動的將死者趕出了家門,導致這段時間死者范森只能在醫院裡留宿。
第四位名叫厄爾諾,本不應將他設為嫌疑人,因為死者曾是他的救命恩人。但是案發前他和死者有過聯繫,因此還是暫時將他納入嫌疑人之中。
警方分別盤問了這四位嫌疑人,第一位奧修回應說:「我的妻子被怪病奪取生命,這讓我很痛苦,但也許是命運的安排。雖然我每天都在痛苦和掙扎中度過,但是我看到范醫生為了她一直在做很大的努力。雖然最後她走了,但我不怪他。自從她死後到現在,我一直陪在她(靈堂)的身邊哪兒都再沒有去過。」
第二位柴可夫回答說:「范森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真的沒有想到像他這麼好的人還會被人謀殺!他一直行醫救人,不像我造了這麼多孽障。其實應該死去的人是我啊……」
第三位德瑞回應說:「雖然借錢的事情我跟他有過過節,並且說過斷絕親屬關係的話語,但是我也不會去謀殺他啊,這對我來說並不能帶來任何好處。」
第四位厄爾諾回應說:「得知這段時間恩人被他家人趕出來住在醫院裡,我很擔心他,所以這段時間我都有和他聯繫,就是希望能夠幫上他什麼。」
嫌疑人無疑都在為自己辯護,偵查官突然發現屍體手中緊握一張寫了142857數字的字條(見圖),突然恍然大悟,最終確認了兇手。你能看出來兇手是誰嗎?
Elley Queen(艾勒里·奎恩)到荷蘭紀念醫院已經很長的時間了。因為一件——準確說是兩件謀殺案件正等待著他來破。
NO.1
百萬女富翁阿拜·到恩在(手)術前準備室被勒死,兇器是一根鐵絲,它在她的頸部圍了一圈,而鄰屋的護士曾看到主治醫師讓奈去過那裡,他是個瘸子。警察們在醫院的一個角落屋子裡發現了作案時的衣服,白衣白褲——醫院的男裝工作服,褲子腿往上卷著;一雙鞋,鞋舌向里窩著;鞋帶斷了,后又被醫院專用的白膠布接合。兩鞋底磨損不同!
NO.2
緊接著讓奈也被謀殺了。作案手法依舊。只不過他是在自己的辦公室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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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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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K |(臉)死者(背)
| |趴在桌子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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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件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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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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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所示,死者伏在桌子上死去了。兇器——鐵絲是從后把人勒死的。
NO.3
誰是兇手?!
人名表 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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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阿拜·到恩 百萬富翁 自殺?
B、格爾達·到恩 其女 遺產的直接繼承人
C、德里克·到恩 其弟 阿拜生前一直不給他錢用
D、薩拉·法勒 女佣人 與阿拜不和,經常吵架,遺產的受益人
E、Lucy·普來斯 讓奈的秘書 兩次案發時都在醫院
F、讓奈醫師 阿拜·到恩 阿拜遺產的主要受益人,需要一筆試驗經費
G、托馬斯·史文遜 第一謀殺前讓奈的客人 讓奈醫生的私生子,常常向父親要錢
H、PHILIP·摩高斯 格爾達男友 格爾達·到恩的未婚夫
I、John·敏欽 奎恩的好友 案發時一直和奎恩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