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声敲响了十二下,
聆听雨声嘀嗒,
感受大雨的洗礼,
阳光的熏陶。
我躁动的心平静了不少。是的,我杀人了。在今天下午三点的时候,走进jack的家中,从背后用准备好的尖刀刺入他的心脏。之后没发现什么便空着双手逃了出来。我在雨中沿着水泥路快步走着,雨水打湿了我的衬衫。前面不就是jack的家么。门开着,好多警察在。"死的真惨,被人从背后割断了喉咙。"
我叫林,是一名法医。现场的情况来看。死者手指里有一些皮屑,经验证是死者弟弟peter的。现场没有发现凶器,所有柜子都被翻乱了。地上还有很多泥泞的脚印。peter身上似乎有些扭打的痕迹。
根据peter的证词,他今天是来借钱的,结果哥哥不肯,两人因为这个发生了矛盾。我注意到现场还有一个嫌疑人,是一名园丁,穿着牛仔裤和白色体恤。在街边有一个奇怪的路人正看着这儿,路人手里拿的竟然是一把亮闪闪的尖刀。
“呵,一个没有主角登场的演出谢幕了么。”
问:凶手是谁以及理由。
究竟Peter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