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居民会议,应当有________参加
A、该社区党员代表、居民小组代表,或有本社区1/2以上的户的代表
B、该社区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1/2以上出席
今天一早起床,就浑身不舒服,我也没多想,猜是感冒犯了。由于实在是没什么体力,我索性就这么继续睡......。滴滴哒哒嘀嘀哒,时间来到了下午六点,我终究熬不过肚子饿,便起身穿好衣服,拿好钱包、手机,提着昨天没处理的垃圾出门了。
巷子口的王阿姨笑笑的对我打了个招呼,她那脸上的笑意因为灰暗的街灯显得格外捉摸不定。全身的寒毛顿时是肃然起敬,但是我不在乎,我肚子饿啊......。
行经馆子的路上行人不多,会路过一间废弃公寓。其实这公寓三个月前有很多人住在这,不过一场大火烧过后面目全非,住在里面的居民也无人生还。当时大家还议论纷纷,说半夜这里会闹鬼。纵使如此,这里处于出村的必要道路,每个人每天依然是打这儿经过,而公寓前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沦为居民乱丢废弃的垃圾场了。刚开始这垃圾袋三三两两,今天我仔细一瞧,哗!都成了小山丘了,比我还高半个头阿!
我抬头仰望这栋公寓,漆黑的窗口像是被刨挖去双眼的魔鬼直盯盯得瞪着我,但我两眼一闭、腰杆一挺,懒惰病最终战胜了恐惧,随手我就把手上的垃圾丢了出去。
请问,公寓前被附近居民丢垃圾的情形越来越严重,这种现象称作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