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政府的鹽務政策決定了政府必須和商人進行交易,但政府似乎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和商人之間是一種契約關係,在其看來,國家高高在上,每個國民都有為其作出犧牲的義務。商人被期望自願地參與政府活動,而且產生利稅。當無利可圖、沒有人願意經銷食鹽時,政府會徵召商人去完成這項任務,就如普通百姓需要承擔各種徭役一般。事實上,商人在同政府交易時承擔一些損失被認為理所當然,官員們可能認為這種損失在一定程度上是特許經商的費用。
根據這段文字,文中「特許經商的費用」是指?
在中國古代,商人的社會地位始終很低,唐代就嚴令禁止商人做官,甚至規定從商者不可與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到了明代,朝廷雖然認同商賈「以通有無」是社會所需,但早期在商人衣冠上依然有嚴苛的規定。明中後期商品經濟的發展促使從商者日眾,這些圈住商賈的條條框框也逐漸失去往昔的效力。儘管如此,商人在日常用度上的自由也還是有限的,「吃」成了揚州富商可供選擇的為數不多的鬥富機會。於是,揚州富商一擲千金,在「吃」上無所不用其極。
這段文字接下來最可能說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