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脆的槍聲打破了夜晚的寧靜。當警官亨利趕到出事的小酒吧時,發現受害人傑斯倒在血泊中,一顆子彈從他的左耳射入並穿出了腦袋,使他當場斃命,開槍者巴特——傑斯的冤家對頭蹲在一邊瑟瑟發抖。巴特說,他正在酒吧喝酒,傑斯突然闖進來,對他破口大罵,並手持匕首兇狠地向他直撲過來,他開槍是正當防衛。傑斯的確是手持匕首倒下的,而酒吧老闆也作證說巴特所說的都是事實,但亨利警官還是認為巴特是在捏造事實,。巴特真的是捏造事實么?
德國的漢堡警察局, 警官史特勒手持一份案件的卷宗走進了警長格奧格的辦公室,將其恭恭敬敬地放在上司的桌上。
「警長,4月14日夜12時,位於塔麗雅劇院附近的一家超級商廈被竊去大量貴重物品,罪犯攜贓駕車離去。現已捕獲了a,b,c三名嫌疑犯在案,請指示!」
格奧格警長慈祥地看了得力助手一眼,翻開了案卷,只見史特勒在一張紙上寫著:
「事實1:除a,b,c三人外,已確證本案與其他任何人都沒有牽連;
事實2:嫌疑犯c假如沒有嫌疑犯a作幫凶,就不能到那家超級商廈作案盜竊;
事實3:b不會駕車。請證實a是否犯了盜竊罪?」
格奧格警長看后哈哈大笑,把史特勒笑得莫名其妙。然後,格奧格三言兩語就把助手的疑問給解決了。
請問,警長是怎樣判案的呢?誰一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