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告公司与某酒店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广告公司承租酒店的屋顶并设置广告牌,年租金2万元,先付后租,每半年支付一次,租期2年。双方还约定,如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纳租金,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撤销屋顶广告,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合同签订后,广告公司支付首期租金1万元,随后投资3万元在酒店的屋顶上设置了5个广告架(依约其所有权归酒店)并设置广告牌。第二笔租金到期后,广告公司一直没有支付租金。酒店能否以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了,而要求解除合同?
一个真实的故事
1957年4月15日,首届广州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当时,出席交易会的外国商人都安排住在高13层的爱群大厦,这是当时广州最高级的宾馆。
一位不怀好意的外商想出我们的洋相,要包租整幢爱群大厦。这可让广交会的工作人员为难了,答应他吧,其他外商又住在哪里呢?不答应吧,又怕影响不好,外商乘机做文章,于是向周总理请示。
周总理得知这一情况后,毫不犹豫地说:租给他!并指示了收费的办法:第一层楼的租金,只收8分钱,第二层楼嘛,收租金3角2分,以后,每上一层都按它的下一层的4倍收费。
按照周总理的指示,工作人员回答了那位不怀好意的外商,那位外商算了算,被巨额租金怔住了,连忙向工作人员赔礼道歉。
如果按周总理的指示收租金,应收多少分的租金?
一位富商在临死前,交给他儿子一串159环的金链,一环扣一环不能拆;
富商死后,儿子便决定以这条金链租店做生意。
他在市中心找到了一个不错的门面,租金是一星期一个金环。
於是,他决定租159个星期。
可是租约规定,在第一周结尾只收一个金环;
第二周尾再收一个;第三周尾再收一个…………
不可以多交,自然也不能少给。
很显然,儿子必须砍断金链,才能付租金。
那么,他至少需要砍断几环呢? 其中最长的一条金链上有几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