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小故事:亮燈
女傭照顧一人獨居的盲人老太太,總是感覺有奇怪的視線在暗中盯著自己。
一天半夜,女傭起來上廁所,看到老太太的卧室還亮著燈。
以下選項,可能性最小的是:
小明是恐怖片愛好者,聽說最近上了新片午夜凶鈴,於是立刻沖向電影院。他買了爆米花和電影票,進到放映廳他才發現裡面寥寥無幾沒有幾個人。他按著票面的位置坐下,發現旁邊坐了一個穿著和服的老太太,他很奇怪這種片子怎麼還有老太太來看,還是日本打扮,不過他沒有多想,這個念頭一閃而過。
坐著等電影開始也是無聊,小明於是吃起了爆米花。老太太可能是聞到爆米花香味了,轉過頭對小明說:「小夥子,你吃的是啥子東西?」小明心想,哪裡來的老太太連爆米花都不知道,於是敷衍道:「Popcorn。」老太太也聽不懂啥意思,只哦了一聲,說也想嘗嘗。小明想趕緊打發這老太太便伸手讓她抓了幾個。
周圍的燈光逐漸熄滅,小明知道電影這時候馬上要開始了,順便調整了一下坐姿。他借著屏幕發出的微弱光線,餘光掃向鄰座,他猛然一驚,老太太不見了!雞皮疙瘩瞬間爬滿全身,手心也滲出涼汗來。這時,微弱的聲音從旁邊傳來:やめて,やめて.......小明心臟開始猛烈跳動,渾身也顫抖起來,他想這下算是完蛋了。請問結局是什麼?
公安局長徐東江因為工作需要坐火車去外省,在卧鋪車廂里,徐局長看到了和自己同車廂的三個人,一個正在打手機中年婦女,一個不停看錶的年輕的小夥子和一個正在讀報的老太太。列車行駛到一個隧道,頓時一片漆黑,徐局長隱約看見黑暗中有一道微弱的亮光在緩緩移動。出了隧道,老太太驚訝地喊道:「我別在衣服上的胸針怎麼不見了,進隧道之前它還在啊」。聽老太太一說,其他乘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如何是好。聯想起先前的事徐東江站了起來,居高臨下地說道:「我知道是誰幹的了」。試問,誰是小偷,徐東江又是如何發現的?
「啊!」
一個老太太痛苦地倒在Jeff的車前,按住自己的腰發出痛苦的呻吟。
Jeff皺了一下眉,搖下車窗對老太太喊,「喂,上來吧。」
老太太猶豫了一下,上了車。
「你們……剛才撞了我……我……現在喘不過氣來了……
我覺得我的……腎被撞壞了……你們……要賠償我……」
Jeff和車上的人不說話。
「喂,聽見了沒……你們撞了我……我覺得骨頭也好像碎了……哎喲……」
「……你們倒是說句話啊……」
「老婆子,安靜點,你現在在棄屍路上的兩個殺人犯的車上!」Jeff陰狠狠地對著老太太吼了一句。
老太太一時間沒聽出話里的含義,呆愣了幾秒,接著被車上的另一個人按住脖子,扎進注射器注射了幾毫升透明的液體。
「既然你上了我們的車,也不能讓你活著下去了。」他發出機械的聲音。
老太太這才反應過來,哭叫著要求下車,但是Jeff早已經把車門鎖死,老太太在車內掙扎了幾下,突然不動了。
「又是心臟猝死。「另一個人檢查了下說。
」哎呀你讓我說你什麼好。「
」怎麼辦?「
」找個荒山野嶺的地,把他倆一起埋了吧」,Jeff嘆了口氣,「反正人又不是我們殺的。「
試還原事情真相。
某天上午,在豬八街上有一位老太太正在賣包子,突然一個蒙面男子趁老太太不注意,偷了一個包子,這現象被當時正在路邊散步的李偵探看到。
李偵探迅速抓到了在現場的兩位嫌疑人:
1.朱武惱(當時正在攤邊看報紙,嘴裡好像嚼著什麼東西,眼神很慌張。)
2.李淵房(當時正張著嘴急促地呼氣。)
這時老太太說:「這些都是剛蒸好的包子,還很燙哩。」
問:誰偷吃了包子?
一個四口之家生活很富足,但不溫馨幸福。母親、兒子、妻子、7歲大的孩子。丈夫常常因為母親和媳婦吵架不知該幫誰感到痛苦。孩子常常因為奶奶和母親吵架從夢中驚醒。什麼事情都有一個起因,婆媳之間吵架只因為一件事,養花的事情。老太太從小就有花粉過敏毛病,所以一輩子都不喜歡花,不養花。兒媳特別喜歡花,也愛養花。兒媳不顧婆婆反對私自在家裡養起黃色小菊花,老太太很生氣,只要兒媳不注意,她就會偷偷把花扔掉。兒媳認為婆婆很不尊重自己的選擇,就開始和婆婆鬥嘴,丈夫夾在中間也不好說什麼。就這樣在打打鬧鬧中過了5年。
一天,村裡老李在後山發現老太太死了,於是立即通知她的兒子來到後山。母親躺在一片花草地上,身邊還有一瓶安眠藥。看樣子母親是自殺而死。傷心的兒子把母親摟在懷裡,哭著說:「媽,我對不起你,是我無能,管不住自己的媳婦,才會讓你想不開尋短劍。都是我不好。」
邦德警長一行人感到案發現場,經過對死者的兒子和周圍人的詢問,邦德警長發現了很大的疑點。並對案子下了定論:老太太不是自殺身亡,殺害她的另有其人。
用了一周時間,邦德警長終於抓住了兇手,原來是兒媳婦殺死了老太太。
但是你知道邦德警長是怎樣推理出老太太不是自殺身亡的嗎?
微推理:楊繼峰是一個郵遞員,他每天工作完以後會去醫院一趟。今天老太太的精神好多了,看見楊繼峰進來,老太太就急忙問道:「繼峰,有秀良的信嗎?」楊繼峰連忙將信遞過去,老太太看后笑道:「這孩子就是孝順,當兵了還這麼惦記著我。呵呵,讓你見怪了,畢竟我只有這麼個兒子。」楊繼峰知道,老太太只有半年的生命了,唯一惦記著的就是兒子的信。每天他都會不厭其煩地和老太太說信快到了。這種生活持續了半年。當楊繼峰從老太太的墓碑前離開的時候,老太太的女兒叫住了他:「哥,你要去哪裡?」楊繼峰頭也不回的說:「媽走了,我也該去自首了。」
一老太太腎功能衰竭一直住院幾年了,情況一直很穩定。她有一獨子,兒子非常孝順每天都會帶上水果探望母親,一天老太太想吃楊桃並告訴兒子,兒子第二天買來楊桃並親手切給老太太吃,當時主治醫生也在場看著這溫馨的場面。可惜當晚老太太病情突然加劇,過了幾天就死了。老太太病情加劇的原因是什麼?誰該為老太太的死負責?提示:楊桃並沒有下毒,治療措施並沒不當
美國弗吉尼亞州坎伯蘭城的資產者格雷斯家裡,人們正在忙著他女兒的婚事。這是1911 年的元旦前夕。
這天下午,查爾斯·愛德華來到來婚妻格雷斯的家中。格雷斯非常歡迎未婚夫的到來,他倆一起到房間里,說起了俏悄話。他倆依偎著坐在漂亮的絲絨沙發上,旁邊燃著爐子,又舒服又暖和。
一小時過去了,格雷斯的母親覺得他倆談情說愛的時間太長了,就推門進去。見格雷斯和查爾斯在沙發上溫柔地抱在一起親吻,母親去拉了女兒一把。兩個身體「啪」的一聲倒在沙發上。兩張面孔都帶著微笑,表情輕鬆地死了。死得不明不白,但看上去卻是在接吻中幸福地死去的。
房間里沒有可疑之處,也不可能有人進去或出來。醫生被叫來了,他發現了一個問題,查爾斯在臨死前曙里嚼著口香糖,他通過接吻可將口香糖傳入對方嘴中。倘若口香糖含有諸如氫氰酸之類的毒物,那就能成為致死的因素,因此而推斷,他倆可能是雙雙自殺。
雙方家屬互相指責對方害死了己方的人。偵查過程中,先後出現了一個鄰居孩子,和一個住在三樓的房客小姐出來作證。孩子為了好奇而窺視這一對未婚夫婦的親熱場景,他好像看到新郎手中曾拿有瓶子。而三樓的房客小姐是偶然經過窗子的,她好像看到其中一個人拿了一隻碗給另一個人,這樣就使案情更趨複雜化了。
警方解剖了兩具屍體,發現兩人的胃中都有氫氰酸的成份,而男的要多得多。這可能是致命的原因。當時因燒著火爐,也可能是一氧化碳致人於死亡。於是警察把丙只貓放在那問房裡,結果都死了。但解剖顯示,死貓的胃中並沒有氫氰酸。他們又誘使一隻兔子食用夾著氫氰酸的胡蘿蔔,兔子當然被毒死了,但死的樣子和貓死的樣子不一樣,也同這一對未婚夫婦死的樣子不一樣。
此案遂成了懸案。兩年過去了。死人的房子里新搬來兩位老太太,這時那個住在三樓的房客小姐仍在那裡居住,她經常對兩個新鄰居敘述那對未婚夫婦親吻中死去的故事,而且添枝加葉,繪聲繪色,這兩個老太太成了她熱心的聽眾。
嚴冬季節的一天晚上,三樓的房客小姐感到寂寞,就到樓下兩個老太太那裡串門,可是敲不開門。她感到事情不妙,就呼喊左鄰右舍破門而入,這兩位老太太各自坐在椅子上已人事不覺。
三樓的房客小姐大聲喊叫:「我曾說過,這屋子不能住人,果然兇手又回來了!」
醫生被請來了,他採取了與上一次醫生不同的辦法,他把門窗統統打開,並把兩位老太太抬到室外,一刻鐘后,她倆蘇醒了,講了經過情況,事情非常簡單。
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1955年的一天,女畫家美枝子的屍體在其住所內被發現,第一發現人正是探長明智小五郎。
當時,感覺不妙的小五郎找來了房東老太太,用備用鑰匙打開房門后,發現了美枝子的屍體。
小五郎推斷出美枝子的死亡時間在昨晚8點到12點之間。
房東老太太:昨晚9點左右,我看見美枝子的前夫知田先生,從美枝子的房間里匆匆走出來。美枝子是因為知田有外遇而和他離婚的。知田走後,我打電話到美枝子房間沒人接聽。
於是,明智小五郎在另一個城市找到了知田。
知田:死老太婆胡說八道,難道我還會分身不成?我昨晚10半到達橫濱的,11點我還打電話找過美枝子,當時她的電話正佔線,說明她正與人通電話呢。而這時我已身在橫濱,就算要去殺她,手也沒有這麼長吧?不信,你可以去問旅館接線員。
小五郎去問了接線員,果然有這回事。那麼兇手究竟是誰呢?
1994年的3月23日,紐約警察總局的法醫檢查了一具屍體,得出結論:此人死於頭部槍擊。死者名叫羅納德·奧普斯,從他留下的遺書中得知,他本來是想從一幢十層高的樓的頂 部跳下自殺的。然而,當他跳樓後身子經過第九層樓前時,一顆子彈從窗戶里射出,將他當場打死。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死者和開槍的人都不知道一個情況———當時八樓正在施工,工人們在那裡剛裝了一張安全網,也就是說羅納德·奧普斯如果不是被槍擊而亡,他的自殺計劃其實是不能如願的。
然而,根據法律,一般說來,一個人如果實施有計劃的自殺並且最終身亡了,即使自殺過程發生變化未能如自殺者所願,那麼依法也應該認定這個人是自殺。
可是,當警方對九樓射出的子彈進行調查后,案子的性質又有了變化。
當時,九樓的 一對老夫妻發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槍恐嚇老太太,後來又扣動了扳機,但是子彈沒有打中老太太,而是從窗戶飛了出去擊中了羅納德·奧普斯。
根據法律,一個人如果想殺甲,卻錯殺了乙,那麼仍然應該判這個人對乙犯了殺人罪。因此,此案應該是一樁兇殺案。
當老先生面臨殺人罪的指控時,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他們倆當時都以為槍裡面是沒有子彈的。老先生解釋說,用沒有裝子彈的槍恐嚇老太太,是他許多年以來與 老伴爭吵時一直有的一種做法。他沒有殺害老伴的意圖。如果老兩口的話屬實,那麼這就是一起誤殺的案子。
問題的關鍵就是子彈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由什麼人裝進去的。警方在調查中找到了一名證人,這名證人證明在案發六周之前親眼看到這對老夫妻的兒子往這把槍裡面裝了子彈。警方從更深入的調查中得知,因為老太太決定停止給成年的兒子經濟支持,這個兒子懷恨在心,起了殺意。他知道他的父親有用槍恐嚇老太太的習慣,所以就給槍裝了子彈,希望借父親之手殺了母親。
既然這個兒子明知給槍裝子彈會有什麼樣的後果,那麼即使他沒有親自扣動扳機,他也應該被指控犯了殺人罪。所以,此案就成了老夫妻的兒子對羅納德·奧普斯犯下了殺人罪。
但是,峰迴路轉,警方在進一步調查后發現,這對老夫妻的兒子其實就是死者羅納德·奧普斯本人。
那麼這個案件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