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弗吉尼亚州坎伯兰城的资产者格雷斯家里,人们正在忙着他女儿的婚事。这是1911 年的元旦前夕。
这天下午,查尔斯·爱德华来到来婚妻格雷斯的家中。格雷斯非常欢迎未婚夫的到来,他俩一起到房间里,说起了俏悄话。他俩依偎着坐在漂亮的丝绒沙发上,旁边燃着炉子,又舒服又暖和。
一小时过去了,格雷斯的母亲觉得他俩谈情说爱的时间太长了,就推门进去。见格雷斯和查尔斯在沙发上温柔地抱在一起亲吻,母亲去拉了女儿一把。两个身体“啪”的一声倒在沙发上。两张面孔都带着微笑,表情轻松地死了。死得不明不白,但看上去却是在接吻中幸福地死去的。
房间里没有可疑之处,也不可能有人进去或出来。医生被叫来了,他发现了一个问题,查尔斯在临死前曙里嚼着口香糖,他通过接吻可将口香糖传入对方嘴中。倘若口香糖含有诸如氢氰酸之类的毒物,那就能成为致死的因素,因此而推断,他俩可能是双双自杀。
双方家属互相指责对方害死了己方的人。侦查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一个邻居孩子,和一个住在三楼的房客小姐出来作证。孩子为了好奇而窥视这一对未婚夫妇的亲热场景,他好像看到新郎手中曾拿有瓶子。而三楼的房客小姐是偶然经过窗子的,她好像看到其中一个人拿了一只碗给另一个人,这样就使案情更趋复杂化了。
警方解剖了两具尸体,发现两人的胃中都有氢氰酸的成份,而男的要多得多。这可能是致命的原因。当时因烧着火炉,也可能是一氧化碳致人于死亡。于是警察把丙只猫放在那问房里,结果都死了。但解剖显示,死猫的胃中并没有氢氰酸。他们又诱使一只兔子食用夹着氢氰酸的胡萝卜,兔子当然被毒死了,但死的样子和猫死的样子不一样,也同这一对未婚夫妇死的样子不一样。
此案遂成了悬案。两年过去了。死人的房子里新搬来两位老太太,这时那个住在三楼的房客小姐仍在那里居住,她经常对两个新邻居叙述那对未婚夫妇亲吻中死去的故事,而且添枝加叶,绘声绘色,这两个老太太成了她热心的听众。
严冬季节的一天晚上,三楼的房客小姐感到寂寞,就到楼下两个老太太那里串门,可是敲不开门。她感到事情不妙,就呼喊左邻右舍破门而入,这两位老太太各自坐在椅子上已人事不觉。
三楼的房客小姐大声喊叫:“我曾说过,这屋子不能住人,果然凶手又回来了!”
医生被请来了,他采取了与上一次医生不同的办法,他把门窗统统打开,并把两位老太太抬到室外,一刻钟后,她俩苏醒了,讲了经过情况,事情非常简单。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994年的3月23日,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了一具尸体,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高的楼的顶 部跳下自杀的。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如果不是被枪击而亡,他的自杀计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当时,九楼的 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
根据法律,一个人如果想杀甲,却错杀了乙,那么仍然应该判这个人对乙犯了杀人罪。因此,此案应该是一桩凶杀案。
当老先生面临杀人罪的指控时,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他们俩当时都以为枪里面是没有子弹的。老先生解释说,用没有装子弹的枪恐吓老太太,是他许多年以来与 老伴争吵时一直有的一种做法。他没有杀害老伴的意图。如果老两口的话属实,那么这就是一起误杀的案子。
问题的关键就是子弹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由什么人装进去的。警方在调查中找到了一名证人,这名证人证明在案发六周之前亲眼看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往这把枪里面装了子弹。警方从更深入的调查中得知,因为老太太决定停止给成年的儿子经济支持,这个儿子怀恨在心,起了杀意。他知道他的父亲有用枪恐吓老太太的习惯,所以就给枪装了子弹,希望借父亲之手杀了母亲。
既然这个儿子明知给枪装子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即使他没有亲自扣动扳机,他也应该被指控犯了杀人罪。所以,此案就成了老夫妻的儿子对罗纳德·奥普斯犯下了杀人罪。
但是,峰回路转,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其实就是死者罗纳德·奥普斯本人。
那么这个案件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