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個秀才去趕考一天在旅店投宿。房價每間300文,三人合住一間房間,每人向店老闆付了100文錢。後來老闆見三人可憐優惠50文,讓店小二拿著還給三個人,店小二想50文錢三個人如何分?不如自己拿進20文,剩餘30文還給了三個秀才。 問題出來了:每個秀才實際各付了90文,合計270文。加上店小二私吞的20文,等於290文。請問還有10文錢去了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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