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的早晨註定是不平靜的,警長小三接到S報案她老公死了,趕到現場時只見S的老公A趴在地上,腦袋周圍灑了一片紅的白的,S則在旁邊悲傷的哭著。
這時負則筆錄的警員過來向小三報告:「據S所說,其開車下班時看到老公倒在地上不動,走近一看才發現已經死去了,據S小姐所說,夫妻二人感情極好,現場也無任何其他人為的跡像,應當是跳樓自殺的」。
小三聽過報告后發現了一絲不對的情況,轉了一圈也沒有所獲!接著在S家中轉了一圈也沒有任何打鬥的跡像,車庫中夫妻二人的座駕整齊的放置著,出了車庫時剛走二步,小三忽然間想起來不對的地方在哪了。
到底哪裡不對呢?
關於大人國的書,格列佛有下面一段詳細描述:
"我得到許可在圖書館借書閱讀。可是為了使我能夠閱讀,得先搞起一整套專用設備。木工師傅給我做了一架攜帶型木梯,安放在離牆10英尺的地方,梯級向牆,把打開的書本放在地上,斜倚在牆上。我爬上最高一個梯級,從最上面一行從左至右地讀下去(視書行的長短),讀一行要往返走上8一10步。隨著閱讀的繼續,所讀的行逐漸落到我兩眼之下了,我就下到木梯的第二梯級、第三梯級,等等。讀完一頁后,我又爬到最高梯級,用同樣的方法去讀新的一頁。我是用雙手翻頁的,並不感到困難,因為印書用的紙張不比我們的厚紙板更厚,他們最大開本的書長度不超出18-20英尺。"以上所說都恰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