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上,公安局接到报案,公园发现尸体,警察及法医等赶往现场。
据报案人讲,他一早来公园遛宠物狗,一进门他的狗就狂吠,一直跑,他跟着跑了一会,狗停了下来,朝着前方一直叫。他很好奇,上前查看发现尸体。
经过警察和法医现场勘查,判断死者死于昨晚8-10时,他杀,且为第一案发现场。但由于昨夜大暴雨,现场痕迹被冲刷的一干二净。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由于现场没有盗窃痕迹,疑似仇杀,警方排查了死者人际关系,发现死者仇家很多,暂时找到了四位嫌疑人。警方简单介绍了案情并问他们昨晚在做什么。
以下是四人口供:
甲:这个败类,早该死了!昨晚我就在家看电视了,看了两场球赛呢,我媳妇可以帮我作证!
乙:什么,他死了?他还欠我钱一直没还呢,但这个无赖欺负我没文化,借条写的不专业,说就算我去告他也告不赢,昨晚我去健身房了。
丙:这个不要脸的,死了还给我添麻烦。我昨晚下班后吃了饭,又去洗了车,毕竟白天忙啊,认识一家洗车店晚上营业挺晚的。
丁:人都死了,我也不想多说了,昨晚我在家看明史,发现原来很多倭寇居然都是中国人。
口供暂且没发现什么破绽,警方决定暂时收队,但是小羊警官突然意识到某人大概率撒谎了,非常可疑。
那么请问:这人是谁?
在蒙古某市的一天早上,天气晴朗。某公园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系一年轻女孩,经询问报警人为死者男友。在警方的询问中,该男孩称自己与女朋友一起来公园散步,途中女孩想去公园外的小吃街买点东西回来,自己就在河边散步①。男孩交代说自己在河的南岸等待。当时水流缓慢,太阳的倒影十分明亮②。可是等了很久还没有见女朋友回来,然后就有了后面发生的事③。听到这里,警察立刻说:别说谎了,你就是凶手。请问警察如何判断的?(选择合适的序号)
根据从集团上传达下来的任务,此次行动我需要击毙一位杀人犯,集团的说法如下:
“昨天夜晚公园有三人诡异死亡,其余人看到后惊慌失措,连忙拨打了110。可待警官到达后只剩下了受害人贾某,其余的人全部面目狰狞的死亡。据说受害人贾某死前曾瞪着血红的眼睛说道红、红狐狸!之后便见他啊地叫了一声,痛苦的用手捂着喉咙。过了一会,只见他迅速把右手咬破在地上写了‘魏’字便同其他人面目狰狞的死去了。”
哈哈哈!我狂妄的笑了出声,心想不就是杀害一只叫‘魏’的狐狸嘛,这有什么难度可言?!我利索的给枪上膛,去了公园。。。
请说出‘我’之后的状况。
7月28日早晨,芳草路的一个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女尸周围的花池里全是娇艳洁白的八瓣芙蓉花。警方到案发现场勘察后,没有发现任何凶器,只是在现捡到一个烟蒂。法医推断死者被害还不到一个小时。有一重大作案嫌疑人–鲁岩。警察将其带回警局。经化验鲁岩DNA与在做案现场找到的烟蒂上留有的唾液DNA完全吻合。
鲁岩对警察说:“不错,我的确去过那个公园,但我不是7月28好早上去的,我是7月27日傍晚去的。”“你去公园干什么?”“我去拍摄白色八瓣芙蓉花。”你确定你拍摄的是白色芙蓉花?”当然
警察严肃地说道:“这么说的话,那我就更肯定你是凶手了。警察为什么肯定鲁岩是凶手?
1、案发
“不好啦,杀人啦。。。”一阵急促的叫喊声划破了北流市宁静的夜空,只见一个中年男子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向前奔跑着。大街两旁的楼房的灯光纷纷打开,并从窗口陆陆续续探出几个好奇的头。
2、现场
城市公园的草坪被警戒线围得严严实实,照明现场的高压汞灯与警灯将整个夜空照得有如白昼。死者为一中年女子,她脸朝上躺在公园中心的长椅上,她穿着白色的运动套装,衣服整齐没有任何明显打斗过的痕迹,死者的死因是颈动脉被划破出血过多而死,根据勒痕判断凶器是刀片一类的利器。由于公园处在野外,自然现场会聚集着许多不速之客,死者的伤口上还爬着几只吃血的蚂蚁,长椅下的那滩血上也残留了不少啮齿类动物和野猫的足迹。在离血泊1米远的地方警方还发现了一滩小的血迹,血迹的中间曾经被什么东西给盖住了,所以没有血迹,看样子因该是凶器掉落的地方。在座椅下还倒着一个空空的保温杯和一个白色又沾有血迹的鸭舌帽。但是在现场一直没有发现凶器的痕迹。
3、调查
根据公园各个大门口的摄像头显示死者是在晚上1:40的时候一个人走到公园的,可以清晰看到那个保温杯是死者本人的。大概过了5分钟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一手拄着一根探路用的拐杖,一手拿着一把二胡慢慢地挪了进去,最后2点的时候那个发现凶案的中年男子,他头上顶着个白色鸭舌帽。没过2分钟摄像头上便显示了那个男子惊慌失措地冲出公园奔命的画面。而且从摄像头可以看出,这两个人出公园的时候均没有携带凶器的可能。
经过调查,包括死者在内的三个人的身份信息分别为:
胡云:男 49岁 职业无,是一个盲人,平时喜欢深夜在公园练二胡,巧的是他正住在死者家的隔壁,平时经常因为些小事有口角争执。
魏叔衡:男 40岁 职业建筑公司包工头,更巧的是他一直被死者拖欠着工资,那天晚上他打听到死者独自一人去了公园便向公园赶去找她理论,讨要工钱。
姜离黎:女 39岁 职业建筑公司老总,由于经营不善建筑公司一直没有现金流来支付建筑工人们的工资。
问题:凶手是谁?(回复序号即可)
偶然得到了这款软件,据说只要输入一个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显示24小时后他的位置。
略带怀疑地,我偷偷取得并输入了校花的身份证,屏幕上弹出:街心酒吧。第二天,我竟真的得到了一场梦想中的邂逅。哇哈哈,我感到自己将如同先知一样。
好奇之下,我打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屏幕上弹出:伊宁公园。伊宁公园。伊宁公园。伊宁公园。
破电脑,是不是卡机了..
请问以下推理最不可能正确的是?
一位风度翩翩的白发老绅士,曾经营一家公司,因不景气而倒闭,要说剩下的财产,只有刚刚付的佣金和一亿日元的生命保险。他已无东山再起的能力,想死后给妻子留下这笔保险金养老。如果自杀,就不会支付保险金,因此他想伪装成他杀而死。
一星期后,报纸上刊登了这位老者的死讯。地点在中央公园。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左胸中弹死亡。作为凶器的手枪落在死者脚旁。枪响时间是晚上11点,尸体比预料发现的要早。在公园约会的情侣听到枪声后,立刻赶到现场。
警察认为,凶手在距被害者左胸20厘米的地方开的枪,被害者当即死亡,手枪掉在死者脚边,上面没有任何人的指纹。被害者没戴手套,现场附近也没有摘掉的手套。从被害者的两手上,完全没验出火药反应。这用不着说明,一开枪,扣板机的手和衣袖上就会沾上火药渣飞散的微粒,用试剂检验,肯定会有反应。这么说来,似乎可以完全排除自杀的可能。
但是,最先发现尸体的情侣作证说,既没发现罪犯的身影,也没听见逃跑的脚步声。他们约会的地点距现场有一百多米远。一听见枪声,即赶往现场,现场是砂砾路,即使在黑暗中看不见罪犯,也应该听得见逃跑的脚步声。因此,警察还是断定他是自杀。那么,请你想一想,他用什么方法,手不沾染火药,手枪上也不留下指纹,扣动扳机自杀的呢?
清晨,值勤的刑警 Y 到崎山公园巡视。他从 Y' 门进入公园,厚厚的积雪上留下了他清晰的脚印。到了 X',他突然发现一个女人仰天而卧。啊!她是从 A 门进入公园以后,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扼死的。
在 X 的附近,又见到三行从不同的门出入公园的男人的脚印。显然,谋杀是在雪后进行的。这样,在崎山公园里除了 Y 的脚印外, 还有四个人的脚印:X(被害者)——X',A——A',B——B',C——C'。这四行脚印相互都不交叉。
为了便于破案,Y 选择了一条同四行脚印互不交叉的路线,走进公园 Y 派出所,部署侦破工作。
你能从脚印中推出A、B、C三人谁是凶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