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科技公司委託某物流公司將一批價值20萬元的電腦顯示器運送到廣州,雙方簽訂了運送合同。物流公司按時將顯示器裝箱,貨車行進到湖南地段時,司機接到公司電話,要求其按原路返回。原來,科技公司解除了買賣合同,不再需要送顯示器到廣州。科技公司稱貨物並沒有送到廣州,不需支付任何費用。物流公司認為已經為運送顯示器支付了大量的費用,科技公司應當按單支付。
請問,託運人半路要求將貨運回,還要支付運費嗎?
某電子城委託某信託公司代購22英寸電腦顯示器500台,雙方合同約定,信託公司與第三人成交后,由其通知電子城直接向第三人價款。信託公司與某科技公司簽訂電腦顯示器買賣合同,約定由信託公司收到電腦顯示器后立即支付價款。科技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向信託公司交付了電腦顯示器,信託公司立即通知電子城向科技公司支付價款。電子城接到通知后,向信託公司支付了約定的報酬,並提走了電腦顯示器,卻未向科技公司支付價款。此時,科技公司應向誰要求支付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