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偵探在一座直上直下的山崖上做跳傘運動,那座大山上有一條盤山公路,山腰處有一個村鎮。偵探不經意間看到了驚險的一幕:
一輛敞篷跑車從山腰的村鎮中沖了出來,直直地沖向了懸崖。要不是撞到了路邊的圍欄,連人帶車一定會摔個粉碎。只見車子怒吼著猛烈地撞在公路另一邊的圍欄上,發出「轟」的一聲巨響,堅固的圍欄立時被撞出一個缺口,碎片紛紛散落下山崖,車子才停了下來。一個人從車裡面像是紙紮的一樣呈拋物線被彈射了出來,重重地跌落在山崖路旁上。
一切發生得太快了!偵探直看得目瞪口呆,但他意識到有嚴重的事故發生了,便立刻用無線電話報了警。之後,他迅速跑向那動也不動的受害者看能否給予幫助。但經過詳細的檢查后,他發現那受害者渾身是血,已經死掉了。於是,他在警方趕到前,大概地檢查了那部撞得不像樣的車子。車子的擋風玻璃被震碎,散落了一地。駕駛座上以及方向盤上都血跡斑斑,駕駛座下有幾塊石頭散落著,前座放著幾張音樂CD和幾隻空的酒瓶,後座則零散地放著一些雜誌。
20分鐘后,警長帶著手下趕到現場。偵探和警長是老朋友了,他們曾一起合作過很多次。警方立刻展開了調查工作,發現死者A是一家名為軟軟的軟體公司的四個創辦人之一。而這家公司就位於山腰的那個村鎮里。
雖然A的死看起來像是意外,但偵探和警長經過明察暗訪,很快就鎖定了三個疑兇,他們都是軟軟的創辦人,並且查到了一個極為可能的動機,那就是一家敵對公司曾極力想收購軟軟,但由於A是四個創辦人中唯一極力反對此收購的人,因此涉及五億美元的交易一直沒能完成。偵探和警長決定不動聲色地對三個疑兇B、C、D分別錄取口供。
「A當時的心情非常差,發著脾氣,」會計師B說道,「整個早上他都在喝酒,他一拿起車鑰匙就走出了門口。我在後面對著他喊不要喝酒開車,我沒聽到他的回答,我以為他聽了我的勸告。但是幾分鐘后,我卻聽到車子引擎的響聲。如果我當時不是忙著趕做一份表單,我一定會追他回來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會弄到連自己的命都丟了。」
C的供詞證實了B的描述,「當時我在車庫裡,也就是我現在的辦公室。我聽到前門被重重地關上。當我從車庫裡的窗口望出去時,我見到A正向他的車搖搖晃晃地走去。我沒在意,便繼續工作著,直到我聽到車子引擎的響聲。我望出去,看見A正開著他的跑車離去。我當時有點擔心,但也沒想太多,直到警方帶來了噩耗后,我才後悔當時我就應該阻止他離去。」
D是C的妻子,「我當時在樓上的辦公室聽著電話。我不記得前門曾被大力地關上,但我的確聽到一些聲音,A好像跟誰在爭吵著,我不知道他們是在裡面還是在外面吵。我想我記得像是聽到車輪摩擦地的響聲,但是我不太肯定。」
聽完了所有的口供后,偵探和警長立刻集中精力調查其中一個創辦人,很快,那人便認了所有的罪。那麼,B、C、D誰才是兇手呢?
鬧鬼之車
引子——路途遙遠,注意——行車安全.
「該死的傢伙,臭婊子。」夕陽惡狠狠地罵道。搖搖頭,神志有些不清。「夕陽,換我來開車吧」明木說。「交警又怎麼樣,我強行闖卡。」——夕陽喝酒了。到了收費站,夕陽直接加速衝過去——他駕駛的是沒有車牌的黑色小車。明木責怪地說:「夕陽,你闖禍了。」 借著酒勁,夕陽說:「害怕了?她父親不是最優秀的警察嗎?來啊!讓他來捉我啊。」明木借著後視鏡(駕駛座右上角的鏡子)看了他,有些失落地望向窗外。月色很美,皎潔的月光灑在高速公路旁的樹葉上。忽然,明木提問道:「夕陽,你怕死嗎?」 「怕?為什麼要怕。人生難得犯一回案,活夠本了」夕陽頗勇敢地說。明木看著掛在駕駛位旁的吊墜,好奇地問:「夕陽,那是幹嘛的?」 夕陽看了他指的東西說:「辟邪的!」 明木略有所思,把頭低下。車內回歸平靜。 車子在高速路上急行,如一道魅影閃沒在人眼前。 明木把窗打開,讓車子里的酒味散出去。良久,明木說:「警察的速度很慢,夕陽,你認為呢?」 夕陽一甩之前頹然的神情說:「看起來,這個遊戲不太好玩。」——夕陽沒醉。 聽著呼呼作響的聲音,吊墜正四處亂擺。夕陽說:「好戲,開始了。」說著,把車速提了上去。——似乎有70邁了。明木感覺車子內部變冷了,打了個寒顫。夕陽透過後視鏡,看到了後面正在有一輛打開車燈的車子逼近。露出一抹淺笑——似乎是嘲諷。當車子開進漆黑的隧道時,透過後視鏡,看不到任何東西,車子似乎把車燈給關了。夕陽對著明木說:「你看好了。」夕陽輕踩剎車,把車速降下來——奇怪的是,並沒有碰撞的聲音產生。呼呼的聲音不斷作響,吊墜的擺動仍在繼續。只聽見咻的一聲。夕陽沉吟幾秒后說:「隧道里的燈光整修嗎?」 明木點點頭說:「是的,不過依舊開放通過。」
Question:有問題的是哪裡?
薛翔因為沉迷賭博而欠債累累,不得不將心愛的小轎車賣給王晨。王晨支付了購車款並辦理了汽車過戶手續後,薛翔買彩票中了一千萬大獎,還清賭債後還有幾百萬剩餘。薛翔向王晨提出想把車子買回來,被王晨拒絕。薛翔於是在夜裡潛入王晨居住的小區,偷偷把車子開走。在回家的路上,薛翔闖紅燈,撞傷了一個行人。
問:行人的醫藥費誰來賠?(該車已投保交強險)
小金跟小姳兩人各有一輛完全一模一樣的車子,
這兩輛車的最高時速都是每小時150千米。
有一天兩人說好要一起比一場賽車,
在一條長1000千米的直線跑道上進行,
兩輛車同時從起跑點出發。
小金從一開始就以車子的極速直衝終點,
沒有停下來過。
當然一開始小姳也是,
但她後來想想,
這樣下去兩個人最終也只會是平手。
由於小姳想要贏得比賽,
因此她在起跑后一小時,
將車停下來進行渦輪增壓改裝,
改裝完後車子可以跑最快每小時300千米。
花了些時間改裝車子的小姳再次出發后,
也以最快速度直衝終點,
希望能追上小金。
但很遺憾的是,
小姳的決定害她輸了比賽,
因為在小金到達終點時,
小姳還差小金50千米遠。
請問:
小姳至少應該將改裝車子的時間減短為多久,
在這場比賽中才不會輸給小金?
(計算時請忽略車子的加減速時間)
這是一件真實的事,我曾經害死了一位小女孩。那時候,我開著車子在山路中。突然,視線里出現了一個蹲在路中央哭泣的女孩,我停下了車子,下車后以最溫和的語氣問她:『『小女孩,你別怕,我不會傷害你的,請你告訴叔叔你家在哪?今年幾歲了?為什麼哭啊?』』小女孩不說話,捂著臉哭泣著,好像我不存在一樣。我沒有失去耐心,又說:『『沒事的,叔叔真的不會傷害你的,不要哭了好不好?你蹲在路中央是很危險的,萬一別的車子車速很快,沒有注意到你,那時候你會怎麼樣呢對不對?你到我車子上來,你告訴我家住哪?我送你回家好不好?叔叔對天發誓,我絕對不是什麼壞人!』』這時候,小女孩把手拿開,小女孩把視線轉移到我身上來,她那可愛的臉蛋,漂亮的頭髮,只是眼角的眼淚顯得不太美。她點了點頭,就拉著我的手一起上了車。後來,小女孩從坐上車后,就跟死屍一樣冷冰冰的,不管我怎麼安慰或者詢問,她的眼神就一直盯著我車子前座。於是我沉默了,車子陷入恐怖的寂靜,正當我拐了一個山路的時候,小女孩突然大叫:『『大卡車。』』我頓時驚了一下,心想沒有什麼大卡車,是不是她看錯了。接著又是一片寂靜。我打開了車子上的新聞,打開了車窗,似乎忘記小女孩的存在,我拿出一根香煙開始抽了起來。將近一個小時過去了,我開到了山腳下的一個村子里,正當我回頭想看一看那個小女孩的時候,結果發現她不在,我把車子都找了一遍都沒有發現她的蹤影,我納悶了,小女孩不在車子上會跑到哪裡? 就這樣,半個月過去,聽說在一座山的樹叢中發現了一位小女孩的屍體,而那名小女孩就是我所遇到的。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病維站在山谷旁,看著一輛紅色轎車被吊上來,已經破爛不堪。
黃探長說明:「車禍是發生在午夜一點三十分左右,如你所見,這部經過改造的紅色車子是在緊急剎車之後失控墜谷。」
「改造了也沒有用,只有改大排氣筒增加噪音而已,永遠也不會變成跑車。」病維看著馬路上因為急剎而留下的輪胎黑印:「司機和乘客呢?」
「車內只有司機一人,是這一帶著名的流氓,欺善怕惡,幾乎一天不惹事就會像毒癮發作一樣渾身不自在,所以仇人不少,對了,他在意外發生之後當場死亡。」
「仇人?你提到仇人,所以這不是意外了?」
黃探長皺了皺眉頭:「在肇事車子胎印前方不到百米的地方,也有一段新的輪胎印,應該也是昨晚留下的,或許有事件目擊者,找來問問就知道了。」
推理故事裡的警察效率總是非常好的,不久之後果然找到了幾個疑似留下輪胎印的車子和司機及乘客們。
第一輛是一部嶄新的四驅車,當晚正趕著回家看半夜劇場,車內只有司機一人,是一名年約二十歲的青年,由於車子還很新,車內幾乎沒有什麼雜物。他否認自己事發時在場。
第二輛是一部應該有二十年車齡的舊車,當時駕車的是一名中年人,妻子在副駕駛座,車后是十歲的孩子,車內很多雜物。司機表示自己是古典鏡架設計師傅,當時正在送貨。他否認自己事發時在場。
第三輛是一部警車,裡面有一名巡警,胖逾一百公斤,說話態度趾高氣揚,表示當時正在巡邏,否認自己事發時在場。
第四輛是一部超跑,駕駛者是當地一名富豪的私生子,當時帶著自己的女朋友在兜風,車內找到一把手槍,他卻表示自己確實持有合法擁槍證,並否認事發時在現場。
「事發的山區道路非常狹窄,地點偏僻,但路況還算良好,還是可以飆車的。」黃探長說道,「看來要對比輪胎印和車子才知道誰才是目擊者了。」
病維搖搖頭說:「應該不需要了,我大概可以猜到誰是目擊者……不,應該是肇事者。」
什麼病維這麼認為?誰才是「肇事者」?
「喲嚯嚯嚯喲嚯嚯嚯喲嚯嚯嚯喲嚯嚯嚯~」公路上,輝獨自一人在車上哼起了歌,似乎有點難聽啊。
輝今日接受朋友們的邀請,去某個盛名的火鍋山莊吃飯,但是由於路上是沒有任何站台的,所以只能駕車前去,輝為此也和朋友們借了倆車。
行駛到一半時,輝看到路邊有個坐在手提箱上的男子低著頭抽煙,頭上戴著一頂奔尼帽,臉完全被陰影所掩蓋住,只能看見一縷青煙從他下巴冒出。
輝見此以為是路邊需要幫助的行人,便停下車詢問,但那人似乎並不買帳,只是把頭壓得更低了。輝看著似乎不需要幫助便開著車走了。
「喲嚯嚯嚯喲嚯嚯嚯喲嚯嚯嚯喲嚯嚯嚯,將賓克斯的美酒,送到你身旁~」哼著歌,車子的油門似乎不受輝控制了,好像車就此熄火了。
輝下了車,車子的確熄火了。在這馬路上行人又特別少,看來只能攔輛車了。輝這麼想著便在馬路邊坐了下來。
不多時,一輛外表酷似計程車的小綠車從遠處快速開過來,輝見狀馬上站到路中央攔車。
小綠車也很識相的停了下來,輝趕忙走向車子旁邊,車門卻自己打開了。
輝湊到車門旁邊,駕駛位上的男子也戴著一頂奔尼帽,他低著頭點著煙,沉吟道:「你這傢伙太張揚了吧。」
又抬起頭呼出一大口煙,正臉看著輝。
「你他媽誰啊?!」左眼處有一塊刀疤,一個吊眼男看著輝。
「那個……」輝不好意思的擾擾頭,「我的車子壞了,朋友們雖然馬上就到了,但是我想在他發現車子壞掉之前先送到修理站去,能不能麻煩你載我一程呢?」
「老子哪有那個閑……」吊眼男正準備惡狠狠的離去,突然又想起了什麼,再次偷瞄了一下輝。
「上車吧。」吊眼男低沉沉的說道。
「啊,那真的謝謝你了。」輝立馬從吊眼男打開的車門上車坐在了副駕駛位。
「你這車從那個火鍋山莊開來的嗎?」輝擺弄了一下安全帶問道。
「嗯?你怎麼知道?」吊眼男把抽完的煙往車子前方一扔,輝看到除了剛扔的那顆眼之外還有別的幾顆煙頭,上面並沒有灼燒樣。
「因為這裡有著一股麻辣鍋的味道,好像好像,就是從那裡傳出來的吧。」輝扭過頭看著車子後面放著的兩個罐子說道。
「嗯,那可是我們火鍋的精髓呢。」說著吊眼男又從沒幾顆煙的煙盒中抽出一根煙點上。
「是嗎。」輝抬起了腿,一躍到車子後方打開了兩罐油,「啊哈,這樣子我以後就能自己做火鍋了,不用跑那麼遠來火鍋山莊吃了!」
「喂!你幹什麼?」吊眼男正準備發動車,因為輝跳到了後面而停了下來。
「嗯?怎麼有一罐只剩下一半了。而且還有一點殘渣,另一罐是全新的?」
「你不知道嗎?正宗的火鍋是用全新的油打底,然後再在火鍋上澆上上次煮火鍋打底用的油,這樣一來火鍋的色香味就全了一半了。」吊眼男又將眼抽完,彈到了車子前方,「這可不是什麼秘密了,你看的那兩罐油正是剛在火鍋山莊用過的,正準備運給別人的油。」
「這樣啊,我根本不知道呢。」輝微笑的回到了座位上。
「那我開車咯。」吊眼男正準備踩下油門,輝微微一笑一腳將吊眼男踢向車窗玻璃,起身便將吊眼男手反綁。
「雖然暫時不知道你們有什麼勾當,不過看起來不是很好,先抓起來再說。」
那麼,請問輝從哪裡發現吊眼男的馬腳的呢。
去年,那是一個雨夜,我在國道上攔了一輛車回重慶,現在回想一下,那應該是一輛很破的老式客車.車子很空,在車子的最一排坐著一個少女,她旁邊有一個空位.我走過去問她:"這個位子我可以坐嗎?"她微笑的點了點頭,她很美,美麗得讓人有點驚訝.她穿著一件素色的長裙,我便和她聊了一些我的往事.
她聽得很入神,講到情深之處她還有一些感觸,她說:"我今年22歲.小時候很苦,在我五歲時候,爸爸突然走到我面前對我說,明天媽媽就會離開我們.叫我千萬別作心,那時我還小,並未在意.第二天一早上起來,我聽到媽媽過世的消失,我用一種詫異的眼神看著爸爸,他只是對我苦苦的笑.
就這樣爸爸,我和弟弟三人又過了一年,在我十歲生日那天,晚上爸爸淚流潢面的對我說:"明天弟弟也要離開我們了."我問:"弟弟要到哪裡去?"爸爸說:"弟弟要到媽媽那裡去."那時我也沒在意.
第二天,弟弟莫名其妙地離開了人世,我感到了恐怖,去找爸爸,他用一種很冷漠的眼光看著我.一句話也沒有說,接下來幾年,我過得不錯.可是在我十五歲生日那天,早上爸爸把家裡的一切都打點好,他為我過了生日,晚上他突然地我說:"明天爸爸也要離開你了,你要好好過以後的日子."他把一封信交到我手裡,對我說:"等我20歲生日那天,你打開信,一切的一切都會答案."
我很害怕,我怕爸爸說的一切是真的,第二天爸爸真的離我而去,在河邊,他們找到他的遺體.
說著說著,她哽咽了.她繼續說:"就這樣我一個人孤苦憐訂的過著,過了三年,阿剛走進了我和生命中,我很愛他,我們住在了一起.就這樣又過了一年,忽然有一天阿剛不見了,我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沒有找到他,我心碎了,
終於到了二十歲,生日那天晚上,我打了那份爸爸留給我的信,信是這樣寫的:蓮兒,我知道這幾年你很苦,但是在你18歲那年,你會認識一個男人,但是他一年以後也會離開你,你不用去找他,因為你根本也找不到他.明天我們一家人就可以聚在一起了.
我聽到這裡,渾身打了一個冷戰,我又問了她一次"你今年多大?"她告訴我:"今年22歲,家裡人對我都很好."忽然間我出了一身的冷汗,才注意到為什麼到現在也還沒有人來找我買票,我環顧了一下四周,發現在周圍的人都面無表情.我試著向窗外看去,雨下得很大,模糊了我的視線,我大聲問司機:"車到哪了?" 司機不答,我猛然轉過頭想找那女孩,她不在了!我又四周看了一下,她已經坐到我的另一邊.
"司機停車!!!"我大喊,車子停了下來,我拚命地跳了下來.踩了個空,我一下摔在一相水坑裡,失去了感覺.只恍惚間覺得自己在飄.
第二天,有車從路邊經過,發現了我,我醒了以後抓在身邊的一個人問:"我還活著嗎?"他們用一種莫名其妙的眼光看著我.,看著我.......
某天的晚上,昏黃的路燈光照耀千里,這片美景卻只有少量車輛經過。 一位被車撞而受重傷的外國人躺在馬路中央。 之後就被一個好心人送去醫院,然後報警……
隔天,那位外國人說,他在意識模糊的時候好像看到的車牌號是[111VV113Z1S],車顏色為綠色。 但是,警方覺得很奇怪,國內怎麼會有這種車牌號呢?
〖附近監視器拍攝到的車〗
老王:川M 7Z375,黃色車子
小明:川W 1Z375,紅色車子
小華:川V 1B215,綠色車子
佐藤:川N 7S135,藍色車子
艾瑪:川W 1B215,藍色車子
路飛:川M 1Z132,綠色車子
阿虎:川K 3S215,白色車子
那麼,犯人到底是誰呢?
星期六晚上11點左右,在Z城郊區保密室的一份機密文件失竊了。罪犯是開著汽車去的,在現場的院子里留有十分清晰的輪胎印,公安人員用石膏將此輪胎印取下來。
經過進一步調查,找到了這輛車。經查證這輛車的輪胎和現場的輪胎印完全吻合。於是便找到車主調查。
「沒有這回事。星期六晚上我一直都待在家裡和朋友聊天,車子也一直停在附近的收費停車場。」
車主有十分可靠的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
公安人員又找來停車場的管理員,管理員證實這輛車子整晚都停放在停車場。他還說:「整個晚上我雖然沒出屋,但我坐在窗子前仔細地看著每輛進出的車,他那輛車的樣子很獨特,所以我敢保證那輛車絕對沒出過停車場。」
那麼,這輛沒出過停車場的車子,為什麼會在作案現場留下輪胎印呢?
真的是這輛車子的輪胎印嗎?還是警察弄錯了
一位路人發現某人死在一輛轎車的駕駛座上,便報了案。聞訊趕來的法醫向警長介紹重要情節時說「當時車子停在停車場,一顆子彈穿入了死者的右太陽穴。在汽車加速踏板旁有一支手槍,車子內毫無污痕。在車子周圍10米以內的地面進行過搜索,僅找到兩顆葡萄核和一隻生鏽的鐵釘。手槍上只有死者的手印,屍檢證實槍傷周圍有火藥燒傷,他的嘴裡和胃裡都有鮮櫻桃。」警長說「我認為他不是自殺,而是在某地被害后,罪犯移屍到停車場的」是自殺還是他殺呢
B在一個池塘中發現了一具屍體,在池塘邊的泥地,警方發現了車轍,表明是移屍此處。警方查到,車子是屬於離該地10公里的一家出租公司的。查了記錄,證實是男子A租了這車。警方找到向他查詢。A說「我那天確實租了這部車子,而且四處逛了逛,但我沒有殺人及運載屍體。」警員問「有什麼證據?」A說「我的車子只走了16公里,但從這裡到池塘,至少有10公里,來回一趟,汽車要走20公里。這不是最好的證據嗎?」沒錯這部車按里程錶的讀數計算,只走了16公里。請推理A是怎麼做到的?
某人死在自己轎車的駕駛座上。法醫向警長介紹重要情節時說:「當時車子停在停車場,一顆子彈穿入了死者的右太陽穴。在汽車加速器踏板旁有一支手槍,車子內外毫無污痕。在車子周圍20英尺以內的地面進行過搜索,僅找到兩顆葡萄核和一隻生鏽的鐵釘。手槍上只有死者的手印,屍檢證實槍傷周圍有火藥燒傷,他的嘴裡和胃裡都有鮮櫻桃。」警長說:「我認為他不是自殺,而是在某地被害后,罪犯移屍到停車場的。」請推理這個結論是根據什麼產生的呢?
早上9點,霖開著自家車去和女朋友在外吃飯。
「聽說,在城郊有個人飯館飯菜不錯哦!」霖注意著前方邊說。
「好啊!不過我有點口乾,到前面停一下吧!我下去買瓶礦泉水。」他女朋友音說。
回到車,坐到副駕位上。音打開瓶蓋正準備要喝。突然,車子開到凹凸不平的山路上,音把水到在身上。
音很不好氣的數落這霖說:「你這破車該換了,彈簧也壞掉了,還有還有,你這膠皮海綿座椅坐著人真不舒服,這麼熱的夏天,冷氣都不冷的。」
「是是,下次我會的。」
音把水瓶蓋子蓋上放在自己坐的位子上,然後掏出紙巾擦乾身上的水。音接著再次變得快樂,原因是車終於在顛顛跌跌路面上開到目的地,屁股不用受罪了。
霖把車停在離餐桌最近的窗外,點了菜在等上來。看到音兩手空空,就知道這下又得要買餐廳里的高價水資源了。
因為是精緻菜式所以要等好久才能上菜,吃完飯已經12點了。霖看看自己的錢包,心裡默默念叨:以後不來這黑餐館了。
音往外看,看到車子在冒黑煙。然後,拍著霖的肩膀叫:「車起煙了,起煙了!」
幸好,霖和服務員把火熄滅了還沒燒到燃油部分,要不然就引起小型爆炸了。
請推理這是車子自燃嗎?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一個寒冷的冬夜,這些天來一直異常乾燥。可是,這天夜裡1點鐘開始卻下了一場小雪,小雪夾著雨,下了一個小時左右。正巧在這段時間裡,在A市近郊發生了一場惡性逃跑事件,一個醉漢駕著汽車撞了行人後駕車以最高時速逃離現場而去。
這個司機30分鐘后返回市內家裡,將車停進了院子里的車庫內,車庫只有一層尼龍板頂棚,地面是水泥,用水管沖洗了濕漉漉的輪胎,也消失了車子出入的痕迹。幸虧車身沒留下明顯的痕迹,連車燈也沒損壞,被雨淋的車身用干毛巾擦過,又把一個輪胎的氣放掉。可是,在其逃離現場時目擊者記下了他的車牌號碼,馬上找到了車主。
在晚上11點,刑警找到了逃跑罪犯的家。檢查存放在車庫裡的汽車,並詢問其作案時間不在現場的證明。
「正如你所見,我的車子昨天就放炮了,今天一次也沒開出去。所以,逃跑的罪犯不是我,目擊者一定是記錯了車號。」罪犯表白著說。
車前蓋上不知什麼時候留下幾處貓爪印兒,是貓帶泥的爪印和卧睡的痕迹。
「你府上養貓了嗎?」
「沒有,這是鄰居的貓,或是野貓吧。經常鑽進我家院子里來,在車上跳上跳下的淘氣。」
「的確,如果是那樣,所說的這車子昨天就放炮了的說法是不能信服呀!你可以若無其事的說謊,可貓和汽車都是老實的。」當場刑警就揭穿了他的謊言。
那麼,為什麼呢?
一個青年人跑上公路,攔住了名探哈萊金的車子,說要搭車前去報案,並說:「有一個人——我想他已經死了——正躺在動物園裡。」
哈萊金說明身份之後,要求那人帶他去看看屍體。在距公路大約100碼處,一個身穿門衛制服的男子背部中彈,剛死不久。
報案人說:「我叫泰勒,不認識死者。幾分鐘前,我在路邊散步,一輛小車從我身邊擦過,開得很慢。後來我看見那車子的尾燈亮了,接看聽到一聲長頸鹿的嘶鳴,好象是遭受痛楚發出的叫聲。我往鹿圈那邊望去,只見一隻長頸鹿在圈裡狂奔轉圈子,然後突然倒下。於是,我過去看個究竟,結果被這個人絆了一跤。」
哈萊金翻過柵欄,跪在受傷的鹿前仔細查看,發現彈傷位於頸部。
泰勒說:「我想可能是兇手第一槍沒打中這人,卻打傷了長頸鹿,於是又開了一槍才擊中目標。」
「正是這樣。」哈萊金附和道,「不過有一件事你沒講實話。你並不是跑去報警,而是想逃跑!」
哈萊金是怎麼知道的?